第三十一章 結局(第3/4頁)

“我剛才已講過,這樣的畫現存兩幅,各方面全都一模一樣,除了一點。第一幅畫很早以前就已發現,並且展覽過;其作者是誰,從來沒有確定過,直到大約此前六年左右維多利亞博物館的大發現。難題就在於此。專家們一直沒法斷定,最早發現的一幅是否為達·芬奇的作品;事實上,一般認為那是洛倫佐·迪·克雷迪的手筆,或者是洛倫佐的某個門徒所作。就像藝術界的一切論爭一樣,其間不乏嬉笑怒罵、誹謗中傷;直到六年前維多利亞發現的那幅畫,才算了結了這樁公案。

“某些古老記載表明,這同一畫題共有兩幅油畫:一幅達·芬奇親筆,另一幅是復制品——復制品的作者是誰,這些記載都含糊其辭。傳說認為,兩幅畫一模一樣,除了一點:緊靠旗標的人像的皮膚色澤,存在著微細的差別。根據傳說,達·芬奇作品中的皮膚色澤稍稍深些——異點極為細小,所以記載總是說,只有把兩幅畫並列在一起,才能確切無疑地辨認出哪幅是達·芬奇的親筆。所以,你們瞧——”

“有趣,”埃勒裏喃喃地說,“諾克斯先生,你過去知道這一點嗎?”

“當然知道。卡基斯也知道。”諾克斯搖頭晃腦起來,“我已說過,我早就擁有這幅畫,所以當卡基斯把那一幅賣給我的時候,我就可以現成地把兩張畫放在一起對比而知哪一幅是達·芬奇的作品。而今——”他愁眉苦臉地說,“那幅達·芬奇的作品卻不翼而飛了。”

“啊?”約翰斯顯出不安的樣子,但接著又笑了笑,“噯,我看那不幹我事。反正,那兩張畫一起在博物館保存了相當長的時間,使博物館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斷定該館的野外發掘工作者所獲得的那幅畫是達·芬奇的真跡。後來,另一幅,也就是復制品,失蹤了。謠傳說是賣給了美國的一位財主收藏家,此人花了好大一筆錢,盡管已經確知這是復制品。”他朝諾克斯投去一個挖苦的眼色,但沒有人插嘴。

約翰斯挺了挺瘦削的前胸。“有朝一日,如果博物館那幅達·芬奇的作品也銷聲匿跡了的話,那就很難——我應當說是不可能——單憑任何一幅畫的本身,判斷出它是否為原畫。你只靠一幅來鑒別,就永遠也無法確定……”

“約翰斯先生,這一幅呢?”埃勒裏問道。

“這幅嘛,”約翰斯聳了聳肩答道,“肯定是兩幅中的一幅,然而不拿另一幅來對比的話……”他住了口,拍拍前額,“當然啦!我真蠢。這一定是復制品。原畫遠隔重洋,在維多利亞博物館裏呢。”

“對,對。確是這樣,”埃勒裏趕緊說道,“既然兩幅是如此相似,約翰斯先生,為什麽一幅價值百萬,而另一幅只值幾千呢?”

“我的好先生哪!”專家驚嘆道,“真是——叫我怎麽說呢?——問得好不幼稚。一件謝拉頓[2] 的原貨,跟一件現代的仿制品,有什麽區別嗎?達·芬奇是一代宗師;而按照傳說,復制品的作者,說不定是洛倫佐的一個門徒,只不過是拿著達·芬奇的成品來照葫蘆畫瓢罷了。兩者價值的差別,不啻是名家的chef d'œuvre[3] 與初出茅廬的臨摹習作之間的差別。即使把達·芬奇的畫法筆觸模仿得完全一樣,又算得了什麽呢?奎因先生,你總不見得會說,攝影偽造出來的你的簽字,跟你親筆簽字本身,可以等量齊觀吧?”

約翰斯似乎講得來勁了,不知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於是埃勒裏謙恭得體地向他致了謝,並把他送出了門。這位專家直到出門也沒有完全平靜下來,等他走掉之後,眾人才恢復了生氣。

“藝術!達·芬奇!”探長用厭惡的口吻說,“現在比起以前來,更是一團亂麻。我的探長生涯算是走到盡頭啦。”他兩手往上一舉。

“其實,情況並不算壞呀,”地方檢察官若有所思地說,“約翰斯的這番講述,至少證實了諾克斯先生的說法,雖然沒有人能認得清哪一幅是哪一幅。至少我們現在知道有兩幅畫並存於世,而我們一直還以為只有一幅畫,所以——我們必須探查出偷另一幅畫的竊賊。”

“我不懂,”佩珀說,“博物館為什麽對這第二幅畫只字不提。畢竟——”

“我的好佩珀呀,”埃勒裏悠悠然地說,“他們有了原件,何必再為復制品傷腦筋呢?他們對復制品毫無興趣……對,桑普森,你講得一點兒也不錯。咱們正在查訪的那個人,就是偷另一幅畫的人,也就是寫恐嚇信給諾克斯先生的人,此人用期票作為信紙,所以必定也就是設計構陷斯隆並且殺害格裏姆肖以及設計構陷喬治·卡基斯的人。”

“真是絕妙的總結呀,”桑普森挖苦道,“現在你已經把咱們所已經知道的全都加在一起了,何妨請你也把咱們所不知道的告訴咱們吧——請問你,此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