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埃勒裏嶄露頭角

大吃一驚嗎?地方檢察官桑普森聲稱並不。他說,在那整個激動人心的夜晚,他一開始就覺得諾克斯形跡可疑。另一方面,很有意思的是,他又迫切渴望得到說明。為什麽呢?怎麽會呢?他甚至顯得焦慮不安。證據——證據在哪兒?他腦子裏已在忙於思考提起公訴的事宜,並且認定了這是個棘手的大難題,所以憂心忡忡。

探長沒說什麽。他心情頓感輕松,但一直從側面偷眼打量自己兒子的局促拘謹的模樣。當時一經宣布,諾克斯立刻嚇得癱軟了半截,可是簡直像奇跡似的又恢復了常態,瓊·布萊特對這一切無法置信,驚得氣都喘不出來……埃勒裏主宰著舞台,卻並不過分得意。在奎因探長叫總部派人來,把詹姆斯·諾克斯悄悄帶走的時候,埃勒裏一味搖頭,不肯詳加解釋。不,他當晚什麽也不談;明天上午談吧……對,也許是明天上午。

於是,到了十一月六日,星期六的早上,這出曲折離奇的戲劇中的演員們濟濟一堂。埃勒裏堅持認為,不單單要對辦案人員講解清楚,而且要讓受到卡基斯一案株連而焦頭爛額的人也都來聽——當然,還少不了那些嘩眾取寵的報界人士。星期六早上,各報全都以頭條大字,報導了這位大亨的被捕;有傳聞說,某個接近總統的顯要人物,曾以個人名義致函紐約市市長,探聽此事——這個傳聞可能屬實,因為市長整個上午電話忙個不停,又致電局長打聽情況,可惜局長知道得比他更少;又打電話給奎因探長,探長疲憊不堪地直搖頭,對官方的一切詢問只是回答說:“等著吧。”從諾克斯家散熱器管子中搜出的那幅畫,交給佩珀負責扣押在檢察官辦公室以候審訊時用;已經通知蘇格蘭場,在即將來臨的一場法庭上的唇槍舌戰中,需要這幅畫作為證據,一俟相應級別的陪審團對諾克斯審判結束之後,原畫自當妥予奉還。

要容納埃勒裏所執意邀請的這一大批專愛吹毛求疵的聽眾,奎因探長的辦公室實在太小了。因此,集會地點就安排在警察總部的一個專門用來開會的議事廳,出席者包括:一群出類拔萃的記者、奎因父子、桑普森、佩珀、克羅寧、斯隆太太、瓊·布萊特、艾倫·切尼、弗裏蘭夫婦、納奇歐·蘇伊查、伍德拉夫——還有以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入座的警察局局長、副探長,連同一位老是用手指摸摸衣領的坐立不安的紳士,此人被認出來是市長最密切的政界朋友。看來是由埃勒裏主持會議——這是最不合傳統的做法,使桑普森大為惱火,市長代表很不以為然,警察局局長也顯得大不樂意。

可是埃勒裏滿不在乎。這議事廳有個講台,他往這講台上一站——就如同老師打算給整個教室內幹瞪著眼睛的娃娃們上課似的;他身後竟還放塊黑板呢!

他站得筆直,氣宇軒昂,夾鼻眼鏡也擦得幹凈光潔。坐在後排的克羅寧副檢察官對桑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著瞧唄。諾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們在這案子上不知要胡鬧到什麽地步,我簡直是想都不敢想!”桑普森沒說什麽,也沒什麽可說的。

埃勒裏平靜地開始講解,流利暢達地把過去分析案情時的一切事實和推理都羅列出來,以便使那些到目前為止對本案內情奧秘還一無所知的人有所了解。直到他把收到兩封恐嚇信前後所發生的種種情況敘述完畢,才稍稍停頓一下,舔了舔發幹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氣,然後就抓住這新推論的要點大加發揮。

“唯一能夠投寄這兩封恐嚇信的人,”他說,“就是知道詹姆斯·諾克斯窩藏贓畫的人,這一點我剛才已經指出過。詹姆斯·諾克斯藏有贓畫這一事實,幸而從不為人所知。那麽,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們這幾個——之外,誰還知道這一事實呢?兩個人知道,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格裏姆肖的同黨,上面已經分析過了,此人就是殺害格裏姆肖和斯隆的兇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諾克斯藏有此畫,是因為他跟格裏姆肖合夥,而且格裏姆肖親口承認過,這個同黨,也唯有這個同黨,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個人呢,當然就是諾克斯本人了,這個事實我們這些人中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過。

“很好。再說,兩封恐嚇信是各用半張期票打字而成,這個事實充分證明了寫信人就是謀殺格裏姆肖和斯隆的兇手——也就是格裏姆肖的同黨——因為唯有兇手才可能從格裏姆肖的屍體上取得那張期票。請諸位牢記這一點,這是邏輯結構的重要環節。

“進一步講吧。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嚇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麽呢?唔,第一封恐嚇信是用一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機打出來的,巧得很,兇手報告我們斯隆與格裏姆肖是兄弟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這同一架打字機。第二封恐嚇信是用雷鳴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這第二封的打字,明顯地露出了馬腳。打字者在打$30,000這一組字眼時,曾經有過失誤;從失誤中顯然可以看出,‘3’這一字鍵的上排的符號並非普通的標準鍵盤上的符號。我來描繪給你們看看信上那組$30,000是什麽樣子,這將有助於講清楚我現在形成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