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埃勒裏嶄露頭角(第4/5頁)

“那麽,他為什麽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斯隆自殺之說已經被公開推翻,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況且他正受到壓力,要他歸還達·芬奇的作品——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兇手仍然逍遙法外,但不論兇手是誰,至少不會是他諾克斯,寫信的是外面某個人——因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會追查到自己的打字機,他就根本不會寫那兩封信。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走,打算進一步制造假象,仿佛這個虛構出來的外人為了偷畫而故意把警察從他家引開;他事先把自己家裏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時報大廈空手而歸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是在我們徒勞往返之時被偷掉的。這是條絕妙好計;因為畫既被偷,就免除了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萬無一失了。”

埃勒裏朝議事廳的後排笑笑。“我看見尊敬的地方檢察官正在舔嘴咂唇,惱火犯愁。我親愛的桑普森啊,你顯然是在擔心諾克斯先生的律師們的辯解。毫無疑問,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會攤出諾克斯親自打字的某些樣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給自己的兩封恐嚇信,與他本人的打字風格全不相同。你不必為此擔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諾克斯在打這兩封恐嚇信時當然會故意改變自己平素的打字風格——行款間距、標點使用法、某幾個字體打得特別重,諸如此類——以便加強假象:信是出於別人之手……

“至於談到兩幅畫。不外乎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像他自稱的那樣,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基斯那兒買來的那幅。如果他僅有一幅,那麽,他所說被偷就是撒謊,因為在他自稱被偷之後,我在他家查到了一幅。他看見我查獲了,就心急忙慌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一直擁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復制品,原畫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這樣一來,他誠然犧牲了一幅畫,可是卻保住了一身皮——至少他自以為能夠這樣。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是開始就有兩幅畫,那麽,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達·芬奇作品,或者是復制品,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匿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的。然而,不論現在扣押在檢察官辦公室內的畫是屬於哪一幅,反正另有一幅仍在諾克斯手中——如果他確是擁有兩幅的話——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它已被外人偷走了。我親愛的桑普森啊,要是你能夠在諾克斯的產業的某個地方把那幅畫挖出來,或者在別的什麽地方找到它,並證明是諾克斯放在那兒的,那麽,對他的指控就比現在更加過硬了。”

從桑普森瘦瘦的臉上的表情來看,他對這個論調還是不以為然;他顯然認為這個案子漏洞百出。但埃勒裏不讓他把心裏話說出來;他不停頓地往下講。“總而言之,”他說,“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基斯和斯隆布置假線索。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嚇信的作者。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裏,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只有幾名仆傭、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但是仆傭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除,我剛才已作了說明。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我剛才也已講過。剩下來只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條件,所以兇手非他莫屬。”

理查德·奎因探長並不因為他兒子大出風頭而感到有面子。當那一陣少不了的盤問、祝賀、爭論以及記者糾纏都鬧騰完了之後——值得注意的是報界人士中有幾位在搖頭——奎因父子回到了神聖不可侵犯的探長辦公室,只有二人相對的時候,老頭子才讓剛剛拼命壓制的內在感情流露了出來,埃勒裏覺察出他父親心情已經不痛快到了極點。

有必要指出的是,埃勒裏本人此刻也並不像一頭自以為了不起的初生之犢。恰恰相反,他那消瘦的臉頰繃得緊緊的,眼色中顯出疲乏和狂熱。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煙而不知其味,並且回避父親的目光。

老頭子毫不含糊地數落起來。“嗨,”他說,“要不是你是我兒子的話,我一定把你一腳踢出去。在我曾經聽到過的一切枯燥乏味、不能自圓其說、牽強附會的高談闊論中,你剛才在樓下的那番表演,倒也真是——”他聳了聳肩,“埃勒裏,你記住我的話吧。麻煩還在後頭呢。這一次,我對你的信心是,是——哼,你丟了我的臉,可惡!至於桑普森——唔,亨利可不是笨蛋;他在走出議事廳的時候,我能清清楚楚看出來,他感到自己正面臨著一生事業中最棘手的對簿公堂。這案子到了法庭上是站不住腳的呀,埃勒裏,肯定站不住。一無證據,二無動機。動機,真要命啊!你剛才只字不提動機。諾克斯為什麽要殺死格裏姆肖呢?當然,你大可運用你那套狗屁邏輯,頭頭是道、引經據典地說明諾克斯就是咱們的對手——可是動機呢?法官要的是動機,可不要邏輯。”他說得口沫四濺,“這一回可得要吃不了兜著走啦。把諾克斯抓了起來,他有美國東部最大的律師團替他出庭辯護——他們會在你辦得像樣的案子裏挑岔子、找漏洞,孩子啊,把你駁得體無完膚,就像塊硬幹酪[2] 一樣,全是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