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王羅華這輩子, 沒做過什麽虧心事。只有在林嫻這件事情上,他寢食難安,夜夜噩夢。

80好幾的兩位老人了, 頭發花白, 從左耳往下一片燒傷的疤痕。可見, 當時的情況也並沒有多樂觀。

攙扶他的是他的妻子——李美娟,老人一看就是農村來的, 穿著並不新穎。

他們一輩子沒進過官門,臨了卻來了。

林嫻坐在原告席上, 看見兩位老人進來,她的目光移向他們。

事到如今, 已經事過多年了。林嫻其實並不記得他們的模樣了,如今一看,卻又記得他們似乎蒼老了很多。

王羅華從證人通道過,路過林嫻的時候,他停下腳步,轉身對林嫻深深鞠了一躬。

“對不起。”

林嫻點了點下巴:“去坐吧!到了這裏, 我們問什麽, 你答什麽就好。實話實話,不用隱瞞, 也不用為我說什麽話。”

王羅華苦笑著看了林嫻一眼,這孩子變了。當初這孩子說話雖然小聲,卻很溫柔。但變成如今這樣,卻有他的一份“功勞”在裏面。他又有什麽資格說什麽呢?

王羅華上了證人席, 便由林嫻最先開始問。

“在坐的是王羅華先生嗎?”

王羅華深吸一口氣, 回頭看了觀眾席上的兩個孩子, 最後一臉堅定地回頭看向法官, 大聲說:“是。”

“3年前,通台市那起車禍,你是當事人嗎?”

“是。”

“在住院期間,有一個病友,叫孫蔓花的,為你籌款3萬,這事你知道嗎?”

王羅華仿佛思緒飄向遠方,慢慢流出淚來:“我知道,籌款到了以後,他就把錢全給我了。”

林嫻沒有因為他哭而動容,而是問:“當年,發起籌款人林嫻,可有保證給你三萬之外的數額?”

王羅華搖了搖頭:“沒有。”

林嫻看向法官:“我問完了。”

【我感覺老人說謊了。】

【說話的時候,眼睛都不敢看林嫻。】

【也可能是被威脅了,比如有什麽把柄在林嫻手上。】

【我覺得應該是怕被網友罵,所以才不得已出來的。】

法官便看向許書寒的律師:“你有什麽要問的嗎?”

律師點了點頭,起身走到王羅華身邊:“為什麽當時記者的采訪你不出現?”

王羅華苦笑:“羞愧的。”

律師緩緩低頭看他,然後尖銳地問:“是羞愧騙捐這事,還是?”

王羅華看向林嫻,緩緩開口:“愧對恩人。”

對方律師立馬就抓住了這個詞語,然後問:“恩人?是林嫻給了你什麽好處嗎?”

王羅華緩緩擡頭看向律師,然後咧嘴一笑,笑的比哭還難看:“治療費,算嗎?”

律師:“???”

但顯然,他是合格的律師,很快反應過來繼續問:“當初那起籌款中,你為什麽只要了三萬?”

王羅華:“說好了三萬。”

律師冷靜地引導:“可是,你的孩子是有錢給你治病的。你明白,在有錢治病的情況下,眾籌是屬於騙捐嗎?”

王羅華扯了扯嘴角:“那沒錢的話,是不是就不算騙捐了?”

律師一笑,正想說話,突然猛地反應過來,轉頭看向觀眾席上兩個老人的孩子。

沒錢?在孩子都有足夠錢財可以治病的情況下,什麽情況下才能是沒錢呢?

【哇,這老人什麽意思?】

【有錢又說沒錢。】

【到底是有錢還是沒錢呢?】

【他是不是撒謊啊?】

法庭上,林嫻緩緩舉起了手,冷冷一笑:“反對,法官大人,證人的言語模糊不清,無法讓人明確當時的情況。”

律師看向林嫻,抿緊了嘴。她這是逼老人說清原委,但明顯,這個原委有些……

王羅華顯然是想清楚了,才會出庭。因此,在林嫻說了這話以後,他就開口:“燒傷時,兩個孩子都不願意承擔費用。所以……才募捐的!”

簡潔明了、幹脆利落、也人神共憤。

【!!!】

【!!!】

【!!!】

【!!!】

【!!!】

【!!!】

【臥槽,驚的話都說不出來了。】

【不是吧!臭不要臉的,兩人人模狗樣,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的父母。】

【不一定,有可能是老人在騙人。】

對方律師深吸一口氣,其實事實如何他已經知道了。

但他的責任在另一邊,他轉頭看向法官也發出反對:“反對,證人這話沒有任何依據,就靠他一句話,加之他拿了林嫻手上的三萬元,實在沒什麽可信度。”

林嫻起身:“我同意。”

對方律師:“???”你同意個毛線啊!

法官也看向林嫻,林嫻說:“但這世間,沒有什麽事情能把黑的說成白,白的說成黑的。當時醫院上上下下數百人,人間慘劇就擺在眼前,要人證?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