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萬艷書 貳 上冊》(13)(第2/3頁)

詹盛言在獄中現有個女孩照料著,而且那女孩是自願入獄——唐席知道,他的少帥哪怕又瞎又瘸,也逃不開他那個爛桃花的命!唉……只要他開心,他可以再找上一百個女人去照料他,他一出獄,他就為他把整座槐花胡同都掏空;盡管唐席願獻出生命,以換取守在那個位置上的是他自己。不過沒關系,他早習慣了詹盛言身上洗不凈的脂粉氣,猶如牛馬習慣了承受鞭打。

或許,直到他末一口氣,這鞭打才會止息。但起碼,他能夠終結落在那個人身上的慘酷折磨。

“少帥……”唐席小心翼翼地把他含在口中,和著酒。

鳥兒啁啾起來,天快要亮了。

最後一天。

明泉一直記錄著日子,這是最後一天。

唐三爺曾說過,她得以留守京城的理由就是為母做孝。商大娘去世後,從頭七到尾七,一共七七四十九天。假設過了四十九天後,尉遲律還遲遲不能決定與他們合作反水,就說明哪怕死亡帶來的沖擊也無法沖淡他對弟弟尉遲度的恐懼,那麽整個謀劃就算是流產了,作為核心人物的明泉也必須出逃。

但明泉不甘心。她太期望親手完成這一樁“大業”,她晝夜都沉浸其中,堅信自己的出生就是為促成尉遲度的死亡。

她生在遼東,原名“翩翩”。父親年輕時曾是遼東總兵詹自雄麾下的騎兵,但隨詹家的倒台,詹家軍也遭到大舉裁撤。翩翩的父親回歸寧遠原籍,回鄉的次年就成了親,妻子是一位劍舞藝人,就是翩翩的母親。母親深愛著她那對鴛鴦劍,在婚後也不願停止賣藝生涯,父親幹脆就替她伴鼓、陪她走街串巷。曾有人在背後嚼父親的舌根,說他是個叫妻子拋頭露面的孬種,但母親對翩翩說:“你爹是受過大帥親賞的勇士。有次,他們只剩下十來人守一塊陣地,你爹就用拒馬[1]圍成了戰線,每一根尖樁上都挑著一顆前日被他們砍下的韃子的腦袋。”翩翩被戰爭的圖景震撼到了,“真的嗎,爹?”父親撓一撓他下頜上的一道刀痕——一道翩翩至今還能在夢中親手觸到的戰傷,“真的呀,小丫頭!爹不怕人笑,爹根本就不在乎那些人,但只要有誰敢拿你娘開涮,爹今天還會砍下他腦袋挑在槍尖上!”爹和娘對望著笑了,笑眼粗魯又滾燙。

數年後,父親的頭被懸掛於城樓。

從小到大,翩翩常常看到鄰裏鄰居的其他那些個父親把他們的孩子和女人揍得鬼哭狼嚎。因此,她很理解為什麽所有小夥伴都羨慕她,她不僅有個威猛得誰也不敢惹的父親,而且他從不動她和她娘一根手指頭。其實,翩翩還見過母親把父親罵得不敢擡頭的樣子呢,但是過上一會兒,他們倆就又手拉手笑起來。這麽好的父親和丈夫,犯了什麽罪?

母親告訴她,父親的罪名是醉後辱罵了九千歲一句,被人告發了。

“誰是‘九千歲’?”

“是個很厲害的壞人。”

“爹當著這個壞人的面罵他了嗎?”

“沒有,壞人住在老遠的地方,聽都聽不見。”

“那為什麽要這麽對爹?我小時有人笑話爹,爹還說,只要在他背後,他就不計較。就算是壞人非要計較,爹罵了他,那他罵回來就是,不高興還可以打上爹兩下,就像小彩子她爹揍她一樣,為什麽要砍掉爹的頭呢?爹罵他一句,又罵不疼,砍頭多疼啊……”

娘當時還懷著個娃娃,哭了一整夜後,翩翩盼了好久的小寶寶就沒了。就在娘流產的第二天,家裏來了好幾個陌生人。翩翩大一點兒才弄明白,原來遼東鐵騎被裁軍後並未就此消失,不少散兵遊勇們在私下結社,成立了“安遼會”,爹也是他們中的一員。這些會黨的兄弟給了她們孤兒寡婦一筆錢,又派了一個男人帶她們逃離寧遠,一路南下到松江府。這個男人是父親的戰友,他有個和翩翩年紀差不多的男孩,這個男孩在長大後就成了翩翩的丈夫。

翩翩特別像娘,和娘一樣離不開舞動的雙劍。每當層層的劍光裹住她,她這個卑賤的藝人就好似踏住了風雲,升起在世界頂端——沒有任何一種欣快可與之相媲美。而翩翩可愛的丈夫也像爹當年一樣,為了妻子臉上充滿活力的笑容,他甘願忍受被不相幹的人們指指戳戳。翩翩問過他:“你真不介意那些看劍舞的男人們對我想入非非?”他嘿嘿一笑,“叫他們想去吧!想破了心,你也還是我一個的!”

翩翩十七歲時產下了女兒。她怕腰線變粗,說什麽也不肯喝湯下奶,連娘都責罵她,丈夫卻笑呵呵地買了頭母羊來,“羊奶好,養得壯!”有好久,他身上總有擠奶沾上的腥臊味,翩翩卻一想到就心頭甜絲絲的。

他們的女兒果然是長得壯實非常,從不生病。這樣健康喜人的小寶貝之所以會不滿周歲就夭亡,是因為官差上門抓她爹時,外婆抱著寶寶同他們理論,沖突間,寶寶被失手摔死,外婆——翩翩的娘也一頭碰死在墻上。那天翩翩不在家,她之後才打聽得明白,丈夫同幾個朋友喝酒,有人罵了九千歲兩句,而他沒有舉報——那就以同黨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