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我見凡流終不免(第5/6頁)

這句話是自問自答,因為陸高乾現在還沒死呢,仍被和鋒真人的劍意鎖住神氣,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講的是昆侖盟的議事與執行原則,與世間的秩序治理原則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決,可是投票表決本身並沒有實質意義,它只是形成某種秩序的授權方式。在場的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並無權直接決定陸高乾的生死。

這就像部族裏的丟了一件東西,小偷沒抓到,於是全體族人投票認為誰是小偷……這種做法與結果都是毫無意義的,也是不應該的。

真正秩序原則,是大家首先達成共識,認定偷竊行為是錯誤的,約定其需要受到何種懲罰。那麽偷竊行為發生時,先拿到證據,證明某個人偷了東西。

有了證據也抓住小偷之後,那就根據族人的約定來表決怎樣處罰。假如不按照約定執行,那麽無論是原諒還是重罰,都失去了依據,族人的約定也失去了意義。

在今天這個場合,大家討論問題的基礎,就是昆侖盟已經達成的共識。而方才周榮所問已經超出這個範圍,變成了是否推翻共識。

周榮仍然開口道:“那我還有最後一問,若魯慕白,若林太為,話方出口,事尚未成,該如何挽回?”

梅野石:“方才白莊主與丁掌門已有問論,提及‘放下屠刀、先請自囚’。屠刀當放則放,尚有一線生機!

應當場從認其錯,立誓不犯,負荊於宗門、傳告於昆侖。這一線生機自古皆存,本無需另議,今日既有人問起,那便明確之。”

聽到此處,華真行突然明白過來,為何白少流和丁齊方才有那樣的一問一答,扯什麽放下屠刀?原來話在這裏接著呢!

梅野石正式回答了周榮提出的問題,還是以魯慕白為例。

從頭捋一捋魯慕白觸犯共誅戒這回事,是其女莊陽泉嫁給了昆侖修士尚海平,結果莊陽泉又勾搭上外商淩吉偉,婚後七個月就生了個混血的大胖小子。

尚海平盛怒之下砸了家,跑去當面質問莊陽泉,淩吉偉居然跳出來了阻止。尚海平哪裏還忍得住,動手將淩吉偉給揍了,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尚海平因此被警察帶進了局子,差點承擔刑事責任,還好被家人撈了出來。

尚家咽不下這口氣,他們在當地還算有些勢力,決定將莊陽泉和淩吉偉都給送進去。淩吉偉的罪證不好收集,可是莊陽泉的罪證還是搞到了一批,主要是經濟犯罪。

魯慕白聞訊私下約出尚海平,要求他放莊陽泉一馬。尚海平則說此事不是自已幹的,而是他的家人不可能就這麽算了。

魯慕白則要求尚海平回去阻止自已的家人,否則魯慕白就會親自動手。此話一出口,兩人的臉色都變了,尚海平當場反問了一句:“魯掌門,你可知共誅之戒?”

周榮剛才要問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魯慕白該怎麽辦?

梅野石給了明確的回答,此時魯慕白確實還有一線生機,便是丁奇方才所唱的偈語“放下屠刀,先請自囚”,當場就認錯改過、立誓不犯!

魯慕白或許可以想別的辦法去幫自己的女兒,但絕不能用這種方式去要挾尚海平。

他需要坦然向尚海平承認,剛才不應當發出那樣的威脅,並且立誓絕不會那樣做,然後回去將這件事告知宗門,並通知昆侖盟。

在這種情況下,昆侖盟不會殺他,也沒必要發動天下共誅。但魯慕白定風潭的掌門肯定是做不成了,面壁禁足恐怕都是最輕的處罰。

假如魯慕白還想在人間行事,那就封禁其神通法力,終生不得再動用。昆侖盟對此情況早有定論,其實也寫在各大派包括定風潭的門規中。

魯慕白當然知道這些,剛才發問的周榮其實也知道。

這樣的處罰雖然留了一線生機,但看似也太嚴厲了。可是再轉念一想,真的很重嗎?假如從一個普通人的視角,其實等於沒處罰呀,魯慕白還是可以做個普通人!

假如魯慕白如此選擇,他可能不會死,定風潭這派宗門也不會覆滅。

有這一線生機在,難道就能阻止魯慕白鋌而走險嗎?實際上並沒有!魯慕白明知如此,仍然選擇向尚海平動手。

他可能是想殺人滅口,也可能是想拿下尚海平逼其保守秘密,總之一念之差便是死局。

這事本就是化名淩吉偉的岡比斯庭大神術師傑姆-馬利納格茲布下的一個圈套,魯慕白自已踏進了陷阱。

二十多年來,無人知曉這一段內情,因為魯慕白、淩吉偉、尚海平這三人都死了。直到上個月,三夢宗大弟子丹紫成跑去幫莊陽泉搬家時,才發現了線索。

梅野石說完了,和鋒又開口道:“問論至此,緣法已分明。今日已解惑,他日若有人再起鼓噪,當與禍同流,此乃昆侖之定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