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盛放(第4/10頁)

南喬忽而心裏很清楚,他並不希望她看到他這副樣子。

她聽到旁邊有人說:“嘖嘖,這個時樾是二進宮了。真是能犯事兒啊,白長了這麽一副好模樣。”

她努力地控制著自己的平靜。

她忽然觸及了時樾的內心。當年在“藍天利劍”,他一生中軍人榮譽的最高之處。隨後便被懷疑,被開除出大隊和學院,繼而又被重重地砸向了監獄。他固然說過並不後悔,可是那一次入獄的經歷對他的榮譽和尊嚴究竟有多大折損,她直到現在,走進了這個地方,才真正明白。

很多違法的人是不懂得“恥”的。

可是時樾懂得。他太懂得了。

傷害永遠都是對最在意的人最有致命性的打擊。

榮譽、忠誠、責任。

他烙印在心上的三個詞語。可笑的是,命運一直在逼著他做出相反的選擇。

審判在無情地進行著。

公訴人拿出了那柄用塑料袋裝著的手槍。

“被告時樾,這是一把92式軍用手槍,具有較強殺傷力。經確認,上面殘留的有且僅有你一個人的指紋。而且手槍確屬從你手中繳獲。是否承認?”

時樾說:“是的。”

“馬劉(馬騮)和龍平(龍頭)指認這柄手槍是歸你所有,你有軍隊背景。是否屬實?”

時樾平靜地說:“不是我的。”

“他們還指認,你用這把槍殺死了劉斌。”

“我沒有殺劉斌。”

“你用這把槍殺死了何仁泰(泰哥)。”

“對。”

“是誰殺死了劉斌?”

法官語聲肅穆,全場的氣氛更加緊張起來。尤其是常劍雄,臉如鐵鑄,眼睛幾乎是一眨不眨地盯著時樾。

時樾淡然道:“我來得晚,沒看見。”

常劍雄的面色微微一動。

法官仍然緊跟著逼問:“這把槍歸誰所有?”

所有人的耳朵,仿佛都豎了起來。常劍雄目不瞬轉,冷冷地盯著時樾。

南喬的心提了起來。

她的證詞中,說明了這支槍最初是在常劍雄手裏,隨後才被時樾拾起,千鈞一發之際擊中泰哥,救了常劍雄。

然而現在其他人的證詞,包括時樾之前自己的口供,都在朝著不利於他的方向發展。憑借著槍上的指紋,即便是她指出槍最初在常劍雄手裏,這樣的證據足夠抵抗其他不利證詞嗎?當時便有警員質疑,既然南女士稱常劍雄也持過槍,為何槍上沒有常劍雄的指紋?南女士確認沒有看錯嗎?

她離得遠,心思純而無雜,明明知道常劍雄曾經導致時樾被開除,卻始終不曾把常劍雄往奸惡之人上想。她首先第一層便沒有想過常劍雄會私藏槍械,又怎麽能想到常劍雄戴了一層薄薄的橡膠手套?

時樾語調平平的,緩緩吐出了四個字:

“我不知道。”

全庭頓時起了小小的私議聲。法官拿法槌敲了一下桌子:“肅靜!”

南喬定定地看著時樾。

他的這個回答,在法理之外,卻在她的意料之中。

他終究還是保護了常劍雄。

那天他遇到常劍雄後回來,給她講了常劍雄家裏的事情,講到了常父重病,人變得癡呆。

她那時候問時樾:“你恨他嗎?”

時樾當時抱著她,想了想,說:“在你實驗室看到MEMS論文,確定是他拿的時候,是真的很恨吧。”

“可是真讓我去報復,我做不到。”

“他的父親都這樣了,他得撐著那麽大的一個企業,也挺不容易的。”

“我從他手裏把你搶過來了,現在想想,也挺無恥的。就當是我報復了吧。”

常劍雄的律師臉上露出了微微的笑意。

然而常劍雄聽到那四個字時,心中出乎他意料的,竟然沒有放松。

他心中突然湧出的,竟然是百般滋味,還交織著隱約的憤怒和怒火!

——這不正是他所期待的答案嗎!這樣他違法持槍的罪名便得不到成立!殺死劉斌,不過是誤殺,罪責都在馬騮身上!他可以全身而退,保全自己的一切,尤其是名譽!

可是他為什麽高興不起來?!

他為什麽竟然會怒火中燒,竟然會覺得恨時樾?!

他為什麽要這麽做!

他時樾有什麽資格這麽做!

為什麽他時樾就能坦坦蕩蕩有情有義,他常劍雄便始終莫名其妙地做了小人!

他常劍雄不要時樾來同情他。絕對不要!

法官又敲了一下法槌,道:“被告時樾,你確信並不知道槍械來源?”

時樾道:“不知。”

法官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且造成兩人死亡者,將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倘若根據槍上指紋,綜合考慮各方證詞,這支槍將判定為歸屬你所有。你可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