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2頁)

陳啟明走進福星時已經沒有空桌了,服務員把他帶到一張大桌子旁,跟七八個東歪西倒、面色陰沉的老頭子坐在一起,其中有兩個正在激烈地辯論,嘴裏煙霧騰騰,你“丟”過來我“丟”過去,丟得陳啟明十分懊惱,正想換張桌清清靜靜地吃點東西,還沒起身就被一個面皮黑黃的漢子一把抓住,然後聽見一句十分提神的國語:“小火雞(夥子)呀,你來評評理啦,你說老公強奸老婆系不系(是不是)犯罪呀?”

此人正是黃仁發,醜姑娘黃蕓蕓的爸爸,陳啟明的未來嶽父,兩家上市公司的股東,一家集體企業的董事,十年前他叫黃隊長,現在人人稱他黃總。陳啟明沒意識到此人在他未來生命中的重要性,他撅著嘴掙開黃總的手,沒好氣地回答:“當然不能算,跟老公上床,是老婆的義務!”

偉大領袖教導我們:打誰的旗子跟誰走,這是個關鍵問題。陳啟明說,如果有人請你當裁判,你一定要站對立場,因為參賽選手中說不定就有你的丈人。黃總仁發聽陳啟明發表完結案陳詞後,高興得眉毛都豎了起來,不可一世地向他的論敵揚了揚胡須參差的下巴,像唱歌一樣嘰裏咕嚕地說了半天,歌詞大意是:大學生都站在我這邊,你怎麽說?然後轉過頭拍了拍陳啟明的肩膀,說今天你想吃乜就吃乜,你的單我包啦。

那是一九九三年七月份,相書上說陳啟明那個月福星照頭,天德顧身,主有貴人相助;同時鹹池沖撞主星,主桃花犯命,有情事困擾。陳啟明對肖然和韓靈說,算了,你們也別勸了,再勸下去就傷感情了,“這可是我的命啊。”

一年後,還是在福星茶餐廳,陳啟明請肖然、韓靈和劉元吃了一頓飯。那天餐廳裏人很多,鬧哄哄的,一派烏煙瘴氣。陳啟明點了七八個菜,叫了十幾瓶珠江啤酒,酒菜端上來後,他淡淡地說哥幾個盡情喝吧,今天就算是我的婚宴了。

喝到一半,黃蕓蕓過來敬酒,陳啟明摟了一下她的肩膀,似笑不笑地發表了一通演講,說我知道你們看不起我,覺得我出賣人格,但想通了,你們又何嘗不是?“你,”他指著肖然,“吃回扣出賣良心,你,”他轉向劉元,“為工作出賣尊嚴,”他自說自話地點了點頭,說我現在算是想通了,在這個城市,在這個時代,誰把自己賣得最徹底,誰就會出人頭地,“否則,你就沒有任何希望!”

那天幾個人的情緒都很低落,酒喝得很兇。喝到最後,陳啟明像堆爛泥一樣粘在椅子上,肖然趴在桌子上不停地打著醉嗝,嘴裏喃喃有詞,不知道說些什麽。劉元點上一根紅雙喜,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韓靈,說你現在還好吧,一個小孩伸著脖子,好奇地看著他們,韓靈沒說話,默默地轉過頭去,窗外是一輪慘淡的夕陽。

夜幕降臨時,餐廳門口的彩燈一閃一閃地亮了起來,照著街上面無表情的行人。從窗外往裏看,餐廳裏煙氣騰騰,每個人都面目不清,像一場遠處的電影,劇中的人似哭似笑,但在觀眾眼裏,這一切都顯得那麽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