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石(第2/3頁)

當今最美的蛋白石產自匈牙利,我並未聽聞過普林尼所述的印度產的蛋白石。印度在普林尼眼中,總是一個夢中之地。亞美尼亞石似乎是指生長在石灰巖分布地帶的青色藍銅礦。普林尼文中,安東尼與諾尼烏斯關於一只蛋白石戒指的紛爭固然有趣,不過我更在意最後“野生的獸類”的片段。這獸類指的是嚙齒類動物河狸。正如希羅多德(《歷史》第四卷第一百零九章)所述,河狸的睾丸是珍貴的藥材,人們相信河狸若感到危險迫近,便會咬斷自身睾丸逃跑。《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七章也有這樣的記載。當然,從科學的角度來看,這些記載並不正確。

鉆石也好,祖母綠也好,黃玉也罷,皆在前文有所涉及。所以接下來引用的是關於還未曾提及的水晶的部分。同為第三十七卷,出自第九章。

水晶經嚴寒凍㐀後成為固體,總之人們只能在冬雪凍㐀成堅冰之處發現水晶,所以這無疑是冰的一種。正因如此,希臘人才稱其為克琉斯塔洛斯(希臘語中兼具冰和水晶兩種含義)。水晶也是從東洋傳入的物品,印度的水晶被認為是品質最高的。小亞細亞也發現過水晶,不過阿拉班達和奧索西亞附近及其近鄰地區所產的水晶,和塞浦路斯島[9]產的水晶一樣,價值極低。與之相反的是產自歐羅巴的阿爾卑斯的水晶,人們待之很是珍重。據朱巴王的說法,與阿拉伯海岸相隔的紅海中央有一座名為涅克隆(希臘語中意為死者之島)的島,與盛產黃玉的島相鄰,在這座島上也能采到水晶。據傳,托勒密法老的高官畢達哥拉斯曾在此采到長達一腕尺(約四十五厘米)的水晶。科尼利厄斯·博庫斯的報告稱,在盧西塔尼亞也能采到水晶。在安瑪埃亞山地挖井,直到湧出井水,便能挖到異常沉重的水晶㐀塊。以弗所的色諾克拉底的報告更令人驚訝。據他所稱,在小亞細亞和塞浦路斯島,有人用鋤頭從地裏掘出了水晶。水晶本不長在土地裏,只會生長在巖石之上,從地裏掘出水晶之事著實令人驚奇。色諾克拉底接下來的這個報告,則更具真實性。他說水晶是被急流不斷運送而來的。斯蒂涅斯認為,水晶只生長在朝南之處。關於水晶的生長之地,可以確定的是,無論是多麽寒冷的地方,即便是河水連底都被凍住的嚴寒之地,只要是濕漉漉的地方,就不會有水晶。水晶的形成需要雨水和潔凈的雪,所以水晶不耐熱,無法用於冷飲容器以外的用途。為何水晶生成時是六角形的呢?要找出其理由,並非易事。同樣的問題還有,水晶的角的頂點總是不一樣的。水晶的每個面都非常光滑,無論用什麽技術都無法造出與此完全相同的光滑平面。

水晶是雪的凝㐀物,這種說法在現在看來或許是奇談,但羅馬時代的水晶主要產自終年飄雪的阿爾卑斯,因此當時的人們將水晶視作雪的同類,這便不足為怪了。這種說法一直流傳到十六、十七世紀。普林尼在這裏也提及了東洋的印度,對這件事,讀者一笑置之就好。除此之外,普林尼還寫了許多憑空想象的內容,正當我為此而驚訝時,他在接下來的一行又問“為何水晶生成時是六角形的呢”,嚇人一跳。這便是普林尼的可恨之處。

在敘述完羅馬社會對水晶何其珍視、采取水晶又是何其危險的工作之後,普林尼又介紹了這樣一個小故事。這是第十章的末尾部分,我這就將其摘錄出來。

水晶的流行還引發了另一種瘋狂。就在幾年前,一位並不怎麽有錢的主婦花費十五萬塞斯特斯,只為了買一個大湯勺。另外,尼祿被告知自己已活不長久時,極為憤怒,狠狠地將兩個水晶杯摔碎在地上。“活該,現在誰也不能用這杯子喝水了。”懷著這樣的心情,尼祿對與他同時代的世人進行了復仇。水晶的杯子一旦破碎,便無論如何都無法修復。如今,人們將玻璃造得與水晶令人驚異地相似,玻璃的價值也因此漸漸升高。但即便如此,水晶的價值也絕不會減少。

為防止高價的物品落入他人之手,便將其敲碎,這種事情在別處也能見著。這真是奢華而頹廢的羅馬人特有的思維方式啊。同樣在第三十七卷第七章中描述了關於尼祿的另一個小故事。

前執政官提多·佩特羅尼烏斯將死之時,出於對尼祿的敵意,而將其用三十萬塞斯特斯買的螢石大湯勺摔碎。此舉是因他無法忍受這只湯勺在自己死後落入尼祿之手,裝飾在其餐桌之上。不過尼祿也賭上了身為皇帝的威嚴,懷著不輸於人的想法,買入了單價一百萬塞斯特斯的餐碗,令佩特羅尼烏斯大吃一驚。身為國父的皇帝僅為了飲食用途,便揮霍如此高價金額,我們得將此事好好記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