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番 山颪 玫瑰十字偵探的憤慨(第4/49頁)

“我知道。”

“所以我很留心地看雜志、報紙……沒想到真的有呐。大磯海岸的怪奇事件,而且還說是個偵探解決的,可是看不出詳情。報上只拉拉雜雜地寫些無關緊要的事,那是怎樣的事件、怎樣解決的,完全掌握不到真正的狀況。所以……我向你一提,沒想到你竟說你認識那個偵探本人。”

“所以你才找我來嗎?”

“所以我才找你來。”

近藤解下像纏頭布似的包在頭上的手巾,揉成一團擺到矮桌上。

“你可以去幫我問出事件的梗概嗎?”

“我想沒辦法成為參考吧。”

絕對沒辦法。

“這很難說吧?不管他那個人個性如何,也應該真的去過殺人命案的現場,經歷過許多事吧?”

“也是啦……”我含糊不清地回話。

進入今年以後,榎木津也涉入了許多事件。

以箱根山的連續僧侶殺人事件為首,有勝浦的連續潰眼魔事件、連續絞殺魔事件、伊豆的新興宗教騷動,還有白樺湖畔的連續新娘殺人事件,接踵而至的大事件,讓我參與的兩個事件相形失色。可是……我怎麽樣都不覺得是榎木津解決的。榎木津總是只會胡亂攪局,然後搞破壞,從來不會解決。那宗大磯的事件一定也是如此。

“我剛才不是說過了嗎?那個人根本無法依常識理解。若是一切都要用常識去看,他就成了個單純的傻瓜了。”

“他是個傻瓜嗎?”

“嗯。傻瓜……是傻瓜沒錯,可是不是尋常的傻瓜。若要說的話嘛……是神一樣的傻瓜。”

“這才教人莫名其妙。”近藤說,“意思是超級大傻瓜嗎?”

“不,絕對不是這樣……好難回答啊。不過他的確不是隨處可見的一般傻瓜。可是近藤,對了,像我們這種平民百姓說的話,和那個偵探是說不通的。就算通了,我也不了解那個人在想什麽、說什麽。”

榎木津完全聽不進別人說的話,而且也不肯說出可讓人理解的話。不僅如此,奴仆總是動輒遭到唾罵和欺淩,境遇淒慘。

“真是太誇張了。”近藤說:

“他這個人是自由奔放,還是該說目中無人?”

“噯,不管那個人是奇人還是怪人都無所謂,我只要知道事件的詳情或概梗就行了。”

“知道了又能怎麽樣?”

“什麽怎麽樣……要拿來當成連環畫的題材呀。”

“我說你啊……”我盯著滿臉胡子的朋友,“實際上發生的殺人命案,能拿來當連環畫的題材嗎?不能。殺人命案或多或少都是陰慘的。不管是被殺的人還是家屬,甚至對殺人的人來說,都是場悲劇,悲劇。是很嚴肅的一件事。不管怎麽解決,都一定會留下陰影。就算退讓百步,可以當成題材好了,我也覺得不能這麽做。”

“為什麽?”

“我是在說道義上不能這麽做。難道你不懂嗎?要是畫這種東西,豈不是就像你畫的連環畫中登場的缺德瓦版屋 [61]出版的八卦小報江戶萬評判了嗎?我要再次重申,案件可不是娛樂的題材,而且這可是命案,是人命被他人奪走的事件。光是興致勃勃地加以議論,就已經夠不檢點的了,甚至還畫成連環畫給小孩子看,這成何體統?我覺得身為一個人,不能幹這種缺德事。”

“可是偵探小說不是很暢銷嗎?”

“那只有一些偽惡之徒 [62]才會去讀。偵探小說說穿了就是犯罪小說吧?既然它以犯罪為題材,就是反社會的東西。內容就是描寫些從閣樓上偷窺的變態、鉆進婦人坐的椅子裏享受的變態,不是嗎? [63]根本就是變態嗜好嘛。小孩子再怎麽樣也不會去讀的,不是嗎?”

“我也不讀偵探小說,不清楚。”近藤冷漠地說。

“去讀吧,比實際命案更有參考價值的。”

“就跟你說我不是想描寫變態,也不是想描寫實際的案件。尤其跟偵探小說更沒有關系。那不合我的興趣,而且感覺很假,不是嗎?可是不管怎麽樣都得取材才行啊。我對這類題材一竅不通嘛。不管描寫什麽題材,現實感都很重要。”

“我倒不覺得。”

“為什麽?我畫不出虛構的東西啊。這樣一來,我連情節都編不出來了。”

“虛構的就夠了——或者說,虛構的才好。這樣再三重復好像很啰嗦,不過連環畫的客人是天真無邪的小孩,是兒童、小毛頭。只有願意買店裏麥芽糖的小朋友才會保障你的生活。然而你卻畫出妓院老板虐殺賣身娼妓的故事,所以才會被晾到一邊去。然後這次你又要畫實際發生過的殺人命案?我記得去年成立了什麽日本兒童保護會,是吧?連環畫大賽也是,主辦單位不是教育委員會嗎?你要敢畫那種違反善良風俗的題材,小心遭到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