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血橋

鮑魚會

後來有一件事證明,田雨把王桂那幫人趕走是對的。郭子豪讓人宰了,他的仆人報官時說,入室行兇的是一個獨眼龍,田雨懷疑這就是王桂手下的那個獨眼龍。要是留他們住下去,遲早會連累東郭先生。

郭子豪為什麽被殺?說來話長。有一天他在街上看見一個美婦人,先上去調戲,再讓手下把這婦人往府裏拖。這事本身不算奇怪,河東郡人都知道一句話:“妻女遭人淫,自當報官亭;淫者郭子豪,只當被狗咬。”奇怪的是這女人的丈夫居然敢到郭府去救人,他是拎一把菜刀去的,那哪比得上郭家的刀和劍長,他的手就被剁下來了。人在這種情況下本能的反應是撿回自己的手,他剛要撿,郭子豪又一腳把那只手踢給了自家的狗……他死了,他媳婦回家把郭子豪告了,都沒敢到縣裏去告,知道縣裏跟郭家是一個鼻孔出氣的,直接告到了中央廷尉府。鄉民們也聯名上書,廷尉非常重視,“我大秦帝國竟然有這種公然挑釁法律的行為!只要情況屬實,不管他是誰的外甥,一定嚴懲不貸!”

這個廷尉是出名的清官,多少權貴、惡霸被他送到了長城上搬石頭,他自己也是皇親國戚,人們在此案上對他寄予了巨大希望。他派出了調查組赴河東郡,取證非常順利,看到郭子豪搶人的人太多了。關於那個丈夫的死因,調查結果也出來了,當著河東郡的父老鄉親和被害人家屬宣布:有二十三人證實,郭子豪的三名仆役將被害人的妻子劫持到郭府,試圖輪奸,被害人闖入郭府救人,被一條名為“黑子”的狗咬斷了右手,參與行兇的還有另一條叫“大黃”的狗。被告人郭子豪,不僅努力阻止仆役輪奸良家婦女,而且叫來自家醫師救治被害人,只因被害人失血過多,搶救無效而死亡。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判處兇手“黑子”“大黃”腰斬,三名仆役輪奸未遂,各判處三個月苦役,臉上刺字。被告人郭子豪管教仆役及家犬不嚴,處二十副甲胄的罰金,負擔被害人全部喪葬費,並賠償被害人家屬二百兩黃金。廷尉狠狠地敲了一下驚堂木,用最為莊嚴的語調宣布:

“少府工室令郭濤為國鞠躬盡瘁,親手改進了我軍的連弩和戰車,為抗擊匈奴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戰後又負責鹹陽排水系統的改造和空中通道的規劃,是我大秦帝國的重臣!如今他的兒子受到如此的詆毀,給他精神上造成了巨大打擊,給他的名譽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原告應對此誣告承擔罪責!按律,誣告與所告同罪,原告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考慮到原告被三名仆役劫持時已驚慌失措,喪失理智,未能判明真相,故予以從輕懲處,判處她剃去頭發,在郭家的宗廟舂十年大米!”

原告當場撞死了。

這事過後人們對郭家的敬畏之心更強了,河東郡、鹹陽,不,全國,誰還敢和郭家作對?河東郡城裏的人,只要讓妻子、女兒上街小心一些就是了。不過也沒有機會了,因為郭子豪的人頭被掛在自家門上了,嘴裏被塞了一條臭鹹魚。很快,廷尉的人頭也出現在鹹陽宮廣場“商鞅之法”的石碑頂上,嘴裏也含著一條臭鹹魚,頭顱下面還壓著血寫的布條:“國無法,民有法。”

陸續又有一些酷吏、惡霸被暗殺,嘴裏都有臭鹹魚。

這臭鹹魚,給人們引起的興趣超過了暗殺本身。難道幹這事的是一群賣魚幹出身的人嗎?他們很願意朝廷到菜市場去查他們的來歷嗎?或者這種魚有別的寓意?既然他們願意以此為標志,那就管它叫“鹹魚會”吧。又有一些有學問的人,給它改了個好聽的名字—“鮑魚會”,曾有一片有神跡的龜甲,刻了這麽一句話:“七月沙丘,鮑魚之臭。”大家知道這是臭鹹魚的斯文的說法。

事態終於發展到了這個程度:皇帝的車隊經過涇水大橋時,從橋洞裏翻出了幾名刺客,向禦車襲擊,總共有六輛一模一樣的禦車,他們不知道皇帝在哪一輛裏,還沒來得及打開第三個車窗,就被侍衛砍倒了,有一個人活著被帶了回去,在嚴刑拷打之下,他招認,這是一個燕國的復國組織。他不知道以前的暗殺是不是自己所在的組織幹的,因為任務都是單線下達的,他不知道別人在幹什麽。朝廷無法肯定這個組織是不是“鮑魚會”,因為“鮑魚會”只是民間流傳的一個名字,不是那個組織自己取的。但該組織以昔日燕國的遺老遺少為主是肯定的。秦軍攻陷燕國都城時是屠了城的,因為燕太子丹曾派荊軻刺殺秦王,可見燕人對秦國的仇恨有多深。很多燕人就住在鹹陽,從相貌上難以分辨,而且現行的通行證、身份證都只記錄當前戶口,不反映祖籍。必須想辦法讓巡警在大街上一下就能認出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