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傑克與卡拉漢(第3/14頁)

“我叫厄爾·哈裏根,”牧師一邊自我介紹一邊繼續捏著卡拉漢的手指。“美國布魯克林的神聖上帝炸彈教堂。非常榮幸認識你,神父。”

“我已經算半退休了,”卡拉漢說。“如果你非得叫我,那麽神父就行。或者叫我唐。唐·卡拉漢。”

“贊美上帝,唐神父。”

卡拉漢嘆了口氣,心想這個稱呼也許並非不能忍受。他朝林肯車走過去,出租車司機則啟動了汽車,一溜煙開走了。

卡拉漢還沒開口,那家夥自己先從車裏出來了。怪了,今晚卡拉漢遇到的怎麽全是大塊頭?眼前這位大概六英尺三英寸,腆著碩大的啤酒肚。

“全結束了,”卡拉漢對他說。“建議你還是回到車裏,趕快離開這兒吧。”

“我沒說結束就不算結束,”林肯車先生反駁道。“我有阿蔔杜拉的車牌號;而你,老兄,最好告訴我那個帶狗的孩子叫什麽,住在哪兒。我還想仔細看看他的那把手槍——哎唷,哎唷!哎唷!哎唷唷唷!快放手!”

厄爾·哈裏根教士毫無預警地抓住林肯車先生的手,反扭到背後,很有創意地對他的拇指做了些什麽。角度不對,卡拉漢看不清具體細節。

“上帝如此愛你,”哈裏根湊近林肯車先生的耳朵,輕聲說。“而他想從你這個臭嘴笨蛋那兒得到的回報是你高唱一句哈利路亞,然後趕快滾。你高唱哈利路亞嗎?”

“哎唷,哎唷唷,快放手!警察!警察!”

“惟一可能在附近執勤的警察是班茲克警官,他批準我晚上在這兒,早就離開了,這會兒他應該在丹尼斯餐廳大嚼核桃華夫餅和雙層熏肉呢,贊美上帝,所以我希望你再好好想想。”啪一聲輕響從林肯車先生的背後傳出。卡拉漢咬緊牙關,並不希望那是林肯車先生拇指發出的聲響,不過似乎也沒有什麽其他解釋。林肯車先生仰起頭,朝天吼出痛苦的咆哮——啊!

“你應該高唱哈利路亞的,兄弟,”哈裏根教士建議道,“否則你只能,贊美上帝,把拇指裝在口袋裏回家了。”

“哈利路亞,”林肯車先生氣若遊絲,臉色變得土黃。也許部分是因為道路兩旁橙色的路燈,卡拉漢心想。不知什麽時候,其中許多已經從他自己時代的白色路燈換成了如今的橙色。

“很好!現在說阿門。兩個字一出口你就會感覺好一些。”

“阿——阿門。”

“贊美上帝!跟我說,耶穌基督!”

“放開我……快放開我的手指——!”

“要是我放開,你會不會立刻離開這兒不再堵塞交通?”

“會!”

“不再多管閑事?”

“是的!”

哈裏根朝林肯車先生傾過身子,嘴唇湊在他耳邊,距離他耳朵裏橘黃色的耳塞不到半英寸。眼前的景象讓卡拉漢興趣十足,他只顧著凝神觀望,所有沒解決的難題、沒達到的目標暫時全被拋在腦後。他幾乎相信,要是當時耶穌有厄爾·哈裏根同他站在一邊兒,很可能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會換成了彼拉多①。

“我的朋友,炸彈馬上就會降落:上帝炸彈。你可以選擇,到底是想成為在天上扔炸彈的,贊美上帝,還是做下面村子裏的一員只等著被炸成碎片。我知道現在不是時候、也不是地方讓你做出神聖的選擇,但是你能不能至少答應我好好考慮一下這個問題,先生?”

對哈裏根教士來說,林肯車先生的反應肯定是慢了一點兒,因為哈裏根對林肯車先生別在背後的手又做了個小動作。一瞬間,林肯車先生尖聲呼痛,幾乎透不過氣來。

“我說,你能不能好好考慮一下?”

“能!能!能!”

“那麽快進去,給我滾。上帝保佑你。”

哈裏根放開林肯車先生,林肯車先生轉過身,圓睜著雙眼,鉆進車裏。片刻之後,他沿著第二大道一溜煙地開走了。

哈裏根轉過身,對卡拉漢說:“天主教徒全會下地獄,唐神父。他們全在搞偶像崇拜,崇拜聖母瑪利亞。對了,還有教皇!提起他我的意見更大。不過我也認識幾個很好的天主教徒,無疑你也是其中之一。也許我能改變你的信仰,也許能為你祈禱。”他扭過頭朝哈馬舍爾德廣場前的人行道瞥了一眼。“看來我的信徒都已經走了。”

“對不起,”卡拉漢歉意地說。

哈裏根無所謂地聳聳肩。“反正夏天大家也不會過來聆聽耶穌的教誨。”他稀松平常地說,“他們逛逛商店,然後繼續沉淪到罪孽的深淵。冬天才是最合適布道的季節……在寒冷的晚上,你可以站在商場前面,喝上一碗熱湯,聽上一段經文。”他低頭看了看卡拉漢的腳,說,“看上去你掉了一只涼鞋,是不是去釣魚來著?”又一輛出租車沖著他們按響喇叭,外形相當時髦——卡拉漢猜想大概是原來大眾七人座車的新車型,繞過他們尖嘯而去。車內一名乘客沖著他們嚷嚷了一句,當然肯定不是“祝你生日快樂”。“要是不快撤,信仰可不能保住咱們的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