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既然野人已經死了,”眼看周圍的樹林逐漸黯淡,蓋瑞不禁催促,“咱們回頭吧。”

“死人嚇著你了嗎?”威瑪·羅伊斯爵士帶著輕淺的笑意問。

蓋瑞並未中激將之計,年過五十的他算得上是個老人,這輩子看過太多貴族子弟來來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說,“咱們何必追尋死人。”

“你確定他們真死了?”羅伊斯輕聲問,“證據何在?”

“威爾看到了,”蓋瑞道,“我相信他的話。”

威爾料到他們早晚會把自己卷入這場爭執,只是沒想到這麽快。

“我娘說過,死人沒戲可唱。”他插嘴道。

“威爾,我奶媽也說過這話”,羅伊斯回答,“千萬別相信你在女人懷裏聽到的東西。就算人是死了,也能讓我們了解很多東西。”他的余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裏回蕩,似乎吵鬧了點。

“回去的路還長著呢,”蓋瑞指出,“少不了走個八九天,況且天色漸漸暗下來了。”

威瑪·羅伊斯爵士意興闌珊地掃視天際。“每天這時候不都如此?蓋瑞,你該不會怕黑吧?”

威爾看見蓋瑞緊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鬥篷下強自遏抑的怒火。蓋瑞當了四十年守夜人,這種資歷可不是隨便讓人尋開心的。

但蓋瑞不僅是憤怒,在他受傷的自尊底下,威爾隱約察覺到某種潛藏的不安,一種近似於畏懼的緊張情緒。威爾深有同感。他戍守長城不過四年,當初首次越墻北進,所有的傳說故事突然都湧上心頭,把他嚇得四肢發軟,事後想起難免莞爾。如今他已是擁有百余次巡邏經驗的老手,眼前這片南方人稱作鬼影森林的廣袤黑荒,他早已無所畏懼。

然而今晚是個例外,迥異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種莫可名狀、讓他汗毛豎立的驚悚。他們輕騎北出長城,中途轉向西北,隨即又向北,九天來晝夜加急、不斷推進,緊咬一隊土匪的足跡。環境日益惡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陰森北風吹得樹影幢幢,宛如猙獰活物,威爾整天都覺得自己受到一種冰冷且對他毫無好感的莫名之物監視,蓋瑞也感覺出了。此刻威爾心中只想掉轉馬頭,沒命似的逃回長城。但這卻是萬萬不能在長官面前說出的念頭。

尤其是這樣的長官。

威瑪·羅伊斯爵士出身貴族世家,在兒孫滿堂的家裏排行老幺。他是個俊美的十八歲青年,有雙灰色眸子,舉止優雅,瘦得像把尖刀。他騎在那匹健壯的黑色戰馬上,比騎著矮小犁馬的威爾和蓋瑞高出許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褲,戴著黑色鼴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閃閃發光的黑色環甲。威瑪爵士宣誓成為守夜人尚不滿半年,但他絕非空手而來,最起碼行頭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頭,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實,又柔軟得驚人的黑色貂皮鬥篷。“我敢打賭,那堆黑貂一定是他親手殺的,”蓋瑞在軍營裏喝酒時對兄弟們說:“我們偉大的戰士,把它們的小頭一顆顆扭斷啦。”當時便引得眾人哄笑一團。

假如你的長官是大夥兒飲酒作樂時的嘲笑對象,你該怎麽去尊敬他呢?威爾騎在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蓋瑞也深有同感。

“莫爾蒙叫我們追查野人行蹤,我們照辦了,”蓋瑞道,“現在他們死去,再也不會來騷擾我們。而眼前還有好長一段路等著我們。我實在不喜歡這種天氣,要是下雪,我們得花兩個星期才能回去。其實下雪還算不上什麽,大人,您可見過冰風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爺似乎沒聽見這番話。他用他特有的那種缺乏興趣、漫不經心的方式審視著漸暗的暮色。威爾跟隨他已有些時日,知道這種時候最好不要打斷他。“威爾,再跟我說一遍你看到了些什麽。仔細講來,別漏掉任何細節。”

在成為守夜人以前,威爾原本靠打獵為生。說難聽點,其實就是偷獵者。當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裏偷獵公鹿,正忙著剝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時候,被受雇於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騎手逮個正著。他若不選擇加入黑衫軍,就只有接受一只手被砍掉的懲罰。威爾潛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裏無聲潛行等閑難及,黑衫軍的弟兄們果然很快也就發現了他的長處。

“營地在兩裏之外,翻過山脊,緊鄰著一條溪。”威爾答道,“我已經靠得很近了。總共八個人,男女都有,但沒看見小孩。他們背靠著大石頭,雖然雪幾乎把營地整個蓋住,但我還是分辨得出來。沒有營火,只有火堆的余燼。他們一動不動,我仔細看了好長時間,活人絕不會躺得這麽安靜。”

“你發現血跡了嗎?”

“嗯,沒有。”威爾坦承。

“你看見任何武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