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佛斯(第4/7頁)

“海盜,”戴佛斯說,“你哪有什麽妻子,通通是姘婦,何況你出的每一份力氣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諾,”薩拉多·桑恩哀怨地說,“親愛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並非白紙黑字啊。”他又丟顆葡萄進嘴巴。

“等我們奪下君臨的國庫,你就會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國上下最講信用的人,他會履行諾言。”戴佛斯一邊說,心裏一邊想:這個世界真是顛倒秩序了,竟要出身低賤的走私者來為國王的信用作保。

“這話我聽他說過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講:咱們幹脆馬上就來大幹一場。我的老友啊,時機已經成熟,比這葡萄還成熟呢。”

女侍把麥酒送了過來,戴佛斯給她一枚銅板。“就算如你所言,我們拿下了君臨,”他邊說邊舉起酒杯,“能守多久呢?泰溫·蘭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駐守在赫倫堡,而藍禮大人……”

“噢,對了,說起這個弟弟嘛,”薩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嘍,我的朋友。藍禮陛下他已經動身,噢,不,在這裏要說藍禮‘大人’,真對不住,這年頭國王一大堆,連我的舌頭都講累了。總之這個藍禮弟弟呢,已經帶著他年輕貌美的王後,那群花草諸侯和閃亮騎士,以及大批步兵,從高庭出發啦。他正沿著玫瑰大道朝咱們剛說的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帶著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聳聳肩,“他沒跟我解釋原因,或許他一夜也舍不得她兩腿間溫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認為自己勝券在握。”

“這事一定要讓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報上去啦。雖然陛下他每次見了我就皺眉頭,害我一想起要見他,就忍不住發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幫的粗衣,臉上不帶笑容,你覺得他會不會喜歡我?算啦,反正我也不會那麽做,我這個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這身綾羅綢緞啰,否則我就帶著船跑到我比較受歡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劍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來的話題轉變令戴佛斯覺得不適,“什麽劍?”

“噢,就是從火裏面拔出來的那把劍啰。我向來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願意把事情告訴我。我說一把燒爛的劍,對史坦尼斯有什麽用呢?”

“那是燃燒之劍。”戴佛斯糾正。

“燒爛的劍,”薩拉多·桑恩說,“我的朋友,對此你該感到慶幸才對。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鑄成?讓我來說給你聽。那是一個黑暗籠罩世界的時代,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專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見的。於是呢,亞梭爾·亞亥在神殿裏不眠不休地勞動了三十天三十夜,他用聖火鍛造寶劍,加熱、敲打、疊層,加熱、敲打、疊層,噢,直到寶劍鑄造完畢。可當他把劍插入水中冷卻時,劍卻轟的一聲碎了。”

“身為英雄,他當然不能和我一樣,聳聳肩膀,去找甜葡萄吃,所以他從頭再來。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後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亞梭爾·亞亥抓來一頭雄獅,準備把劍插進野獸的紅心,借此冷卻劍身,沒想到劍還是斷裂粉碎。他不僅難過,更感到悲傷,因為他終於知道該怎麽做了。”

“第三次,他總共花了百日百夜鑄劍,最後當聖火洗滌下,劍身成白熱狀時,他喚來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對她說,‘敞開你的胸膛,記住,世上我最愛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為什麽那麽聽話,總之她照辦了,然後亞梭爾·亞亥將冒煙的劍插進了她仍在跳動的心臟。據說就是她混雜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開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靈魂、力量和勇氣全部注入了那把劍。這就是英雄之紅劍,‘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聽懂了沒?你應該慶幸,因為陛下從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燒爛的劍。光太亮會傷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會四處蔓燒。”薩拉多·桑恩吃完最後一顆葡萄,咂了咂嘴。“親愛的爵士先生,你覺得陛下他什麽時候會下令出航呢?”

“我想應該很快,”戴佛斯說,“如果他的神這麽希望的話。”

“他的神?爵士老兄,難道不是你的神嗎?請問洋蔥騎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誰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為自己爭取時間。酒館裏人很多,而你可不是薩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來榮寵我。”

“我記住了。”薩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餓,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亞人號’上等著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裝了蘑菇、茴香與洋蔥的烤海鷗。哈,過不了多久,咱哥倆便能在君臨同桌用飯了吧?就讓咱們在紅堡大快朵頤,然後叫侏儒唱一曲歡樂小調。你面見史坦尼斯陛下時,麻煩幫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萬三千金龍。他該把那些雕像給我才對,那麽漂亮,燒了多可惜,運到潘托斯或密爾沒準能賣個好價錢。哎,如果他讓我和瑟曦太後睡一晚,我就打點折。”裏斯海盜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搖大擺地走出旅店,仿佛店是他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