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貢品 1抽簽日(第4/6頁)

“那不是她的錯。”我說。

“是的,誰也沒錯,事情原本就這樣。”蓋爾說。

馬奇收起了臉上的笑容。她把買草莓的錢放在我手裏,“祝你好運,凱特尼斯”。

“你也是。”說著,門被關上了。

我們在回“夾縫地帶”的路上一聲不吭。我不喜歡蓋爾挖苦馬奇,可,當然他說得也沒錯。收獲制度不公平,窮人總得的最少。按規定,任何人到了十二歲就有收獲的權利。那一年,名字被登記一次,到了十三歲,就登記兩次,依此類推,直到十八歲,就到了連續登記七年的最後一年,整個帕納姆國的十二個區都是如此。

可問題是,像我們這樣挨餓的窮人,名字允許登記多次以換取食品券,一張食品券換取的食物相當於歉收年分配的谷物和油,每個家人也都可以這麽做。所以到了十二歲,迫不得已,我的名字已經登記了四次,第一次,是必須登記,另外三次,為我、波麗姆和媽媽得到了三張食品券。事實上,我們每年都得這麽幹,而登記是累計的。所以現在到了十六歲,我的名字已經被登記了二十次。而蓋爾,在十八歲上,已經獨自養活五口之家達七年時間,他的名字已經被登記了四十二次。所以不難看出為什麽像馬奇這樣永遠不必冒險去領食品券的人會讓他生氣。和住在“夾縫地帶”的其他人相比,她的名字被登記的幾率很低。不是不可能,只是很低。盡管規矩是凱匹特定的,而不是十二區,當然更不是馬奇家,但對無需登記要食品券的人沒有絲毫怨氣,也很難做到。

蓋爾心裏明白他不該對馬奇生氣。有時在林子裏,他會大聲抱怨,說食品券是給第十二區人們制造痛苦的工具。這樣做讓“夾縫地帶”的窮人和有錢有勢的人之間埋下仇恨,使他們永遠不可能相信彼此。“把我們分裂開來,凱匹特人就可以坐收漁翁之利。”瞅著沒人時,他就會這麽跟我說。唉,要是現在不是收獲季節,要是戴著金胸針又不需要食品券的馬奇沒說那些話——我相信她說那些話是無意的——那該多好!

走在路上,我瞟了一眼蓋爾,他依然陰沉著臉。盡管我從來沒對他說過,可在我看來,他的氣憤毫無意義。並不是我和他想得不一樣,我也這麽想。可為了凱匹特的事在林子大喊又有什麽用?這改變不了什麽,不能求得公平,也填不飽肚子。事實上,還會嚇跑周圍的獵物;可我還是讓他吼出來,讓他在林子裏喊總比在十二區喊要好。

蓋爾和我把剩下的兩條魚、幾塊好面包、一些野菜、一誇脫草莓、一些鹽、石蠟,還有一點兒錢平分了。

“廣場見。”我說。

“穿得漂亮點兒。”他淡淡地說。

到家後,我發現媽媽和妹妹已經準備好要走了。媽媽穿了件她還是做藥劑師的女兒時穿的漂亮裙子,波麗姆穿著我第一個收獲季節所穿的衣服——一條小裙和一件有褶邊的寬松的上衣。她穿著有些大,可媽媽已用別針給她別了起來。即使如此,她上衣的後背還是鼓鼓囊囊的。

一浴盆的熱水正等著我。我擦洗著在林子裏弄得滿身的泥土和汗漬,甚至還洗了頭。讓我吃驚的是,媽媽竟然拿出她最心愛的一條裙子給我穿,一條淡藍色的裙子,和鞋子很搭配。

“您真的讓我穿這個?”我問,我試圖拒絕她的好意。有一陣,我很生氣,我不願她為我做任何事情。可她今天讓我穿上這件衣服,真是很特別,因為媽媽對過去穿過的衣服都十分珍視。

“當然,來,把你的頭發也盤起來吧。”她說。我讓她把我的頭發用毛巾擦幹,然後把頭發盤了起來。當我在靠墻的破鏡子裏照見自己時,簡直認不出來了。

“這不太像平常的我。”我說著,擁抱了媽媽,因為我知道隨後的幾個小時對她來講是十分可怕的。她的第一個收獲節儀式,幾乎沒有什麽危險,她只參加了一次,我也不讓她領食品券。可她很為我擔心,怕最難以料想的事情發生。

我一直在盡我的一切力量保護波麗姆,可對於收獲節儀式,我卻為她做不了什麽。一想到她在受苦,我的心裏很痛苦,不由得表露在臉上。我發現她的上衣又從裙子裏跑出來了,我強讓自己保持冷靜。“把你的尾巴收起來,小鴨子。”我說著,把上衣給她撫平,塞了回去。

波麗姆咯咯地笑著,對我輕輕學了聲鴨子叫“呱呱”。

“呱你個頭。”我輕笑著說道,只有波麗姆才能引得我發出笑聲。“快點,吃飯吧。”我說,在她的頭上輕輕吻了一下。

鍋裏正燉著魚和野菜,這就是我們的晚飯。我們決定把草莓和烤面包留著晚飯吃。我們對自己說,要讓晚飯特別一些。我們喝著羊奶,是波麗姆養的一頭名叫“夫人”的羊產的,吃著用食品券換來的谷物烤制的粗糙面包,大家都沒什麽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