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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來白宮參觀過一次,當時我才八年級。那能算我成年之前最最倒黴的日子:我得和某個超級討厭的家夥同住一個寢室。我的錢包(裏頭塞著我生日時得到的五十七美元)也被偷了——絕對是同一個混賬幹的。除此之外,我女友還在華盛頓紀念碑下和我說了拜拜。這個國家的首都給我留下許多苦澀的回憶。不過老天有眼,後來偷我錢的混賬因為盜竊罪被送進監獄,而那場分手也不算一無所獲,至少我學了一手在Facebook上尾行跟蹤的好技能。

所以你應該知道我一周裏五次造訪白宮是怎樣的心情。通常情況下,你得提前三周至半年預約參觀行程,這段時間足夠特工部門查清你祖上十八代。好在有沃森相助,這家夥不知利用什麽程序改寫了規則,讓我們能連著五天造訪此地。這個“我們”,指的是遠藤和我。遠藤自不必說,我倒是很希望柯林斯能一道同行,但她長得實在讓人過目難忘。我和遠藤每天都換著不同的身份,假裝是來自世界各個地方的遊客。我們從不相互對話,就只是觀察、等待。總統會在這裏一直逗留到周末,換言之,他明天就要飛往歐洲,所以我們必須盡快找到接近他的辦法。說到這個,我打賭戈登也看了新聞,他一定會立刻發動攻擊或者幹脆拖到總統回來之後——如果是前者,那就在今天。

今天下午的導遊明蒂是個陽光美女,鄰家妹子類型。這個梳著馬尾辮,臉上總掛著笑容的姑娘解說美國史和首都史起來一套一套的,可我不能被她迷住,否則麻煩就大了。你有責任在身,我對自己說。華盛頓之行再憋屈,也好過眼睜睜地看怪獸把這個國家變成焦土。話雖這麽說,我的計劃好像也很不靠譜,少了軍方做後盾,它就像瀑布下的廁紙一樣脆弱。

“有人知道瓷器屋為什麽采用紅色做主色調嗎?”明蒂問道。

一個小姑娘舉起手,一臉熱切地說:“因為這樣很好看?”

“猜得不錯。”

可能實在過於無聊,我居然開口回道:“因為這樣和當時的第一夫人,格蕾絲·柯立芝的衣著顏色比較搭調。你們回頭看看她的肖像畫就知道了。”

所有人都扭過頭。特別是明蒂,她顯然沒料到有人能給出正確答案。化妝成高齡大學教師,穿花昵夾克和休閑褲,頭發還挑染成灰色的遠藤也面無表情地望過來。他不想讓人看出我們相互認識,但缺乏反應本身恰恰說明了他的意見。我為什麽就不能徹底閉嘴呢?

“說得……很對,”明蒂說,“沒多少人知道這個典故。”

也沒多少人連著五天參觀白宮,我暗想。今天我是個大腹便便、遊手好閑的中年胖子,穿了件難看至極的毛衣,下巴上淩亂的灰白胡子和伍德斯托克如出一轍,還有一頭和胡子很般配的亂發。我原以為戴假發會很不舒服,沒想到那感覺和毛線軟帽差不多,一下子就習慣了。

“那麽您知道那副肖像畫中還有誰嗎?”明蒂的聲音有些尖。喂喂,我真沒想挑戰她的歷史學權威地位啊。我可不能因為這種小事而壞了大計。

當然啦,我知道答案。畫中還有羅伯·羅伊,她的寵物狗。然而繼續吸引人們的眼球對於偽裝可是大大的不利。再說我們在這個房間裏已經待了一分多鐘,超過平日的時長,也許密探們正在留意也未可知。“嗯……羅伊·羅傑斯。她的貓。”明蒂得意地笑起來,“很接近了。正確答案是她的狗,羅伯·羅伊。”

“哦對。昨晚我在羅伊·羅傑斯飯店吃飯來著,搞混了。”

明蒂很高興沒人繼續挑戰她的權威,於是揮揮手讓遊客跟著她走出房間,回到走廊。我知道接下來她會進入金銀屋,介紹一番讓人生厭的華貴器具。走出門的時候,我看見遠藤故意落在遊覽隊伍後面,顯然打算斥責我一番。

我們肩並肩走著,各自望向不同方向,然後“不小心”撞到一起。就像打算道歉一般,我們轉向彼此。

“我知道,我不該——”

“我們被盯上了。”

“因為我說的那些話?”該死,我忘了這副假胡子說話時會被吹起來一些,難道就是這樣露餡的麽?

“在那之前。我不知道怎麽回事,但我們必須盡快離開,否則——”

一雙手落到了我們肩上,“否則什麽?”

我轉過身。兩個特工正冷冷地望著我們。這倆家夥看起來自打娘胎起就沒一絲幽默感。他們並不緊張,沒掏出槍的意思。大概由於我和遠藤經過一道道安檢門,肯定手無寸鐵的緣故吧。理論上我們依然可以抵抗,可這念頭剛冒出來,我就意識到那兩人雖然站姿隨意,視線卻上下遊移,一刻不停地估計著眼下的情形,顯然不是泛泛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