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霧裏看花(第3/4頁)

還有一個有爭議的說法就是,像蘇格蘭小說家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化身博士》一類的書為奧地利心理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研究打下基礎。(弗洛伊德提出類似的觀點,認為大腦中原始的、部分被控制的部分叫作“本我”,這和史蒂文森描繪的海德先生異曲同工。)雖然弗洛伊德的理論被用作心理分析、咨詢的方法論標杆,但是科學界依然傾向認定弗洛伊德的理論並非科學。當然,那一整套所謂的山達基教靈修運動也都基於科幻作家L. 羅恩·哈伯德的臆想。

雖然科幻小說不像時間機器一樣能讓我們窺見未來,但是科幻作品確實在科技創新方面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本書將與讀者一起品味科幻作家們傑出的想象力,以及這些想象力對真實世界科技創新產生的有力影響,反映出我們對科幻作品的希冀,有的新科技確實也是受科幻作品啟發而成。不管怎樣,我們都受益於這些無處不在的新科技。

沒有任何其他的文學形式能夠利用一切小說的最基礎的驅動力(人物對新的挑戰和環境,以及自身的改變所做出的反應),同時還能像科幻小說一樣將它運用到各個領域。在科幻作家們的想象力中,我們身邊的工作、環境、科技,甚至是人類本身都可能發生改變;面對意想不到的新機遇,你只要回答“如果……會怎樣”這個問題就可以了。

誠然,在科幻小說的歷史中也有許多垃圾作品,它們多半具有內容相似的故事結構,新瓶裝舊酒,毫無新意。但是,這也未必會產生糟糕的作品——經典的科幻電影《禁忌星球》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故事的情節模仿了莎士比亞的《暴風雨》。但是,科幻小說給我們機會去思考人類(或者非人類)面對的潛在機遇。

除了漫畫和好萊塢電影中的宇宙飛船和射線槍,科幻小說還有更多的表現形式。不可否認,這些新鮮的科技(特別是對年輕的讀者來說)是最為吸引眼球的元素。把科幻小說中的想象和現實結合在一起往往會特別引人入勝,如《黑客帝國》和人工智能,不僅審視現在已經存在的科技,而且還思考了這些科技對未來產生的可能影響。結果往往既怪誕,又有趣——我們可能永遠不會面對《星際迷航》裏的反派博格人,但是現在市面上確實已經可以找到遙控甲蟲和機械蟑螂了。真實出現的物品和科幻小說中的對應物往往各有所長,很難說孰優孰劣。比如,蘋果手機的聲控系統Siri可能比不上《2001太空漫遊》裏的超級計算機Hal有智慧,但是聲控系統Siri只需一部手機就能容納,而超級計算機Hal卻要占用一幢房子的空間。

我把科幻小說當作寫作素材和靈感來源,所以我覺得我應該試著定義什麽是科幻小說。關於空間旅行或者去神奇的地方探險的想法(比如愛爾蘭作家喬納森·斯威夫特1726年的著作《格列佛遊記》)已經存在了數百年,事實上,這一說法可能會有爭議,因為荷馬的《奧德賽》也是在描述類似的想象。這些作品和科幻小說相似,但本質卻不同。雖然這些作品都是基於“如果……會怎樣”的理念,但是科幻小說需要一切情節在物理上可行,哪怕是一些常見於科幻小說中的、僅存在於想象中的物理現象,比如超光速。

在瑪麗·戈德溫的哥特式小說《弗蘭肯斯坦》(當開始構思這個故事的時候,她還沒有和浪漫主義詩人雪萊結婚)裏,也包含濃厚的科幻色彩,但是科幻小說真正的誕生還是在威爾斯和凡爾納那個年代。那會兒,他們寫的故事被稱作“科學浪漫小說”。直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科幻小說”這個詞才被首次使用,成為它現在的說法,原來是由科幻通俗讀物出版先驅雨果·根斯巴克發明的別扭的混搭拼寫“scientifiction”。根斯巴克這樣定義它:“引人入勝的浪漫主義文學,加上科學事實和詩意的意象……不僅僅是引人入勝的精彩故事——它們也有教育意義,提供知識……”

雖然根斯巴克對科幻小說的教育意義有固執守舊的觀點,但是這些通俗讀物很快就由教條的科普內容轉變成了廣為人知的娛樂、驚悚、恐怖故事——唯一不變的就是裏面包涵的科學概念。科幻小說的一個現代定義可能類似“以科學和技術作為背景前提,用於探尋人類(或非人類)行為的故事”。雖然科幻小說幫助人們產生新想法和發明新科技,但是科學本身並不是最終目的。說到底,好的科幻小說的核心是人。

由於羅伯特·海因萊因的扛鼎之作《星船傘兵》的存在,喬·霍爾德曼的小說《千年戰爭》基本已經被人遺忘了。但是,霍爾德曼的書確實包涵了有趣的科學知識,當飛船速度接近光速的時候,時間就會變慢。但是,故事的核心是,在宇宙深處工作的人們完成任務回到地球後,發現他們認識和摯愛的人已經衰老、去世之後的心理變化。20世紀80年代模仿《星球大戰》的電視劇《太空堡壘卡拉狄加》素材陳舊,但其最新的翻拍版本卻更加有趣(甚至有評論說比原版《星球大戰》還精彩)。在新版電視劇裏,故事的主線不再是宇宙飛船和空戰,而是主要人物的心理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