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十一章 橫穿智利

哥尼納凡爵士締造的這支登陸部隊由六個大人和一個小孩組成。另外,還租了一個騾隊。騾夫頭頭是一個在本地生活了20年的英國人,已加入智利國籍。他以租騾子給遊客為生,並領著遊客翻越科迪勒拉山各個艱險的山隘。過了山隘,他就把遊客交給阿根廷熟悉草原路途的地陪。這英國人盡管多年來整天與騾子和印第安人打交道,但並沒完全忘記自己的母語,哥尼納凡爵士與他交流起來十分流暢,彼此都比較方便、隨意。而巴加內爾卻發現他的西班牙語派不上用場,當地人根本聽不懂他的話。

這位騾夫頭,智利語稱隊長(catapez),還雇有一名幫手,是個大約12歲的男孩,稱為雇童(peons)。這雇童負責馱行李的騾子。他牽著一匹小母馬,他們稱之為馬兌拉(madrina),走在隊伍的最前面。那小母馬掛著鈴鐺,一路上叮叮當當地響個不停。身後跟著10匹騾子,其中遊客騎了7匹,騾夫頭自己騎一匹,還有兩匹馱的是騾夫們自己的包裹和幾捆布匹,這幾捆布是用來討好平原上的酋長用的。雇童照例徒步行走。像這樣的裝備,橫貫智利在安全和速度方面應該不成問題。翻越安第斯山不比普通的旅行,沒有強壯的騾子是不行的。這種爬山的騾子最好是阿根廷當地產的,它們在這地方發育得比原始品種更優良。它們不挑食,每天只喝一次水,馱300多斤重的東西,8小時走10英裏,一點問題也沒有。

在連接兩大洋的這條路上,找不到一家客棧。一路上只能吃肉幹、辣椒拌飯或偶爾在途中打到的野味,喝的則是山中瀑布或平原上的溪水,裏面加上幾滴朗姆酒。朗姆酒是種甜酒,每個人都帶著一個當地人稱之為“契釜兒”(chiffle)的牛角壺,裏面裝上一壺。不過要注意,含酒精的飲料是不能多喝的,在這種地區,由於天氣的原因,人的神經系統很容易受刺激,含酒精的飲料喝多了是沒有好處的。至於被褥鋪蓋,都用繡花的寬帶子系在鞍上。當地人管這種鞍子叫“勒卡多”(recado),是羊皮的,這種羊皮一面硝得光光的,一面則保留著原有的羊毛。旅行者用這暖和的被褥裹著,不擔心夜間潮濕,可安穩入眠。

哥尼納凡爵士是個經驗豐富的旅行家,每到一處,他都會入鄉隨俗,了解當地的風土人情。到達智利後,他和全隊的人都換上了智利人的服裝。巴加內爾和羅伯特這一大一小,兩個人都像是孩子。他倆把頭一套進智利大鬥篷,腳一插進那長皮靴裏,就手舞足蹈起來,得意洋洋。當地人稱那鬥篷為“篷罩”(poncho),是中間挖有一個大洞的一大塊格子花布。靴子是用小馬的後腿皮做成的。除此之外,他們還給自己騎的騾子也進行了一番盛裝打扮,嘴裏銜的是阿拉伯式的嚼鐵,嚼鐵兩端系著皮制的韁繩,可以當作鞭子用,頭上是金碧輝煌的絡頭,背上披著那顏色鮮艷的褡褳,裏面還裝著當天的幹糧。巴加內爾一向粗心大意,騎上騾子時,差點兒被騾子踢了一腳。他一爬上鞍子就吊兒郎當,隨心所欲地坐著,腰裏懸著一台大望遠鏡,腳踏著鐙子,韁繩松松的,任騾子信步而走。騾子也非常聽話,他覺得十分滿意。至於小羅伯特,他一爬上騾背,就像個一流的騎手似的。

出發時,晴空萬裏,碧藍的天空沒有一絲雲彩。雖然烈日高照,但海風輕輕的吹拂讓人感到格外涼爽。他們沿著塔爾卡瓦諾灣蜿蜒曲折的海岸迅速前進,再往南去30英裏,就到37度線的末端。第一天,大家在幹灘地的蘆葦叢中疾速穿行,彼此不多說話。臨別時的贈言依然在旅行者的腦海裏回蕩。鄧肯號冒出的黑煙漸漸消失在天際,但她的身影在他們的腦海裏仍依稀可辨。大家保持沉默,唯有那勤奮好學的地理學家在自問自答地練習西班牙語。

不僅旅行者們不吭聲,連那騾夫頭也少言寡語,他的職業使他養成不愛說話的習慣。他對雇童都很少說話。兩個人可以稱得上是行家裏手,知道自己應該做些什麽。見有騾子停了下來,他們就吆喝一聲,催它快走。要再不走,就扔個石子打它,石子扔得相當準,再執拗的騾子也會服從的。要是某根兜帶散了,或是一條韁繩溜了,雇童就脫下篷罩,蒙住騾子的腦袋,等兜帶或韁繩弄好了,騾子就繼續往前走。

騾夫習慣於早晨8點吃了早飯後就出發,一直走到下午4點歇夜。哥尼納凡爵士尊重他們的習慣。第一次停下來休息是在他們剛到阿勞科城的時候,阿勞科城位於海灣的最南端,直到現在他們還沒有離開那泡沫飛濺的海岸。他們還要西行20英裏,直到卡內羅灣,才到37度線的端點。爵士這一隊人已經走遍了海濱地區,但是並沒有發現一點沉船的痕跡。再繼續走下去也是白費,因而他們決定以阿勞科城為出發點。從這裏向東循著一條筆直的路線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