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十四章 亞歷山大山中的金礦(第4/4頁)

“差不多是俄國沙皇一年的俸祿呀。”哥尼納凡說。

“這沙皇未免也太可憐了!”少校補充一句。

“有沒有暴發戶?”海倫娜夫人問。

“有的,夫人。”

“您知道嗎?”哥尼納凡問。

“當然知道呀!”巴加內爾回答,“1852年,在巴拉剌,有人找到一塊重573兩的金子;在吉普斯蘭發現一塊重782兩;1861年又找到一塊重834兩的。後來,還是在巴拉剌,一個采金人發現一塊金子重65公斤,以1722法郎半斤計算的話,這一塊就價值223860法郎!真是奇跡呀!”

“發現這麽多金礦,世界產金額增加了多少呢?”約翰·蒙格爾斯問。

“太多了,約翰。19世紀初,世界年產金量價值為4700萬法郎,現在,歐洲、亞洲、美洲的金礦加在一起,估計年產9個多億,接近10億。”

“因此,巴加內爾先生,”小羅伯特說,“就在我們腳底下,也許就有許多金子吧?”

“可不是嗎,我的孩子,好幾百萬呢!就在我們腳底下踏著。因為我們並不看重金錢,所以把它踩在腳底!”

“澳大利亞可真是塊風水寶地呀!”

“那倒不一定,羅伯特,”巴加內爾回答說,“出金子的地方不見得就是好地方。這些地方遊手好閑的懶漢多,沒幾個勤勞勇敢的人。你看巴西、墨西哥、加利福尼亞、澳大利亞!這些地方,都到19世紀了,還那麽落後!最好的地方,並不是產金子的地方,而是產鐵的地方,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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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聖經·列王記》中的盛產黃金和寶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