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夢遊者

I

那一年6月的人生經歷,是我這輩子僅有的一次。每天結束時,我都早早上床睡覺,用幾分鐘回想一下自己的見聞與感覺。很不巧,我連畢業典禮都沒參加就前往夏威夷了,距離我與塔倫特會合的時間還有兩個禮拜。我待在劍橋鎮的最後一晚(甚至在離開前,我就已經忘記當晚發生了哪些事,就像鹽巴溶於熱水,很快便忘得一幹二凈了),歐文從紐黑文北上來看我。他的言行有些唐突,隱約可以感覺到他在生我的氣。不過,雖然在這種令人不悅的情況下說再見,但他仍同意幫我保管一些旅途上用不到的東西(包括書籍、論文和我那件重得像屍體的大衣)。我們答應要給對方寫信,但是從他臉上的表情我可以看出,他跟我一樣都很懷疑我們是否做得到。直到我們倆握過手,他帶著裝滿我的東西的行李箱搭上最後一班火車後,我才想到,與歐文天涯兩相隔的日子,不知會是怎樣的光景?在成長過程中,我們倆的確愈來愈沒有話講(我們會日漸疏遠實在是令人費解,但似乎不可避免),但他卻是唯一了解我的人,也只有他記得過去我每一年的人生是怎麽過的,因為那是我們共享的日子。不過,這種遺憾的感覺轉眼即逝,因為我是如此渴望開啟自己的新人生——當年,我常常把有生以來的日子,當成一次漫長而乏味的預演活動,幾乎讓人失去耐性、無以為繼:我總以為自己只是在復制別人的經歷,毫無真正的人生可言。

我搭火車到加州,接著換船到夏威夷。當年,檀香山仍是一個寧靜的偏遠殖民地,雖然繁榮,但跟一般的殖民地卻沒什麽兩樣,當船只停靠港口時,只見碼頭上有一群又一群愉快的肥胖樂手,撥彈著尤克裏裏,還有一些帶著一半亞洲、一半不明血統的赤足男孩,向登岸的旅客微笑著乞討銅板。

已經有人幫我安排好當地大學宿舍的床位,但是因為我提早抵達,所以宿舍還是滿的,要到隔天晚上才能入住。所以,我把行李寄放在宿舍,第一晚先乘車到了島上威基基區的海邊,沿著沙地朝鉆石頭山前進,路過了一片又一片海灘。有時,我可以聽見遠處有酒吧的嘈雜聲,許多男人在開懷大笑,音樂聲鏗鏗鏘鏘作響。每隔一段時間,我會駐足傾聽,耳裏傳來幹枯棕櫚葉相互摩擦的聲音,像是在聊天,而太平洋的海浪聲未曾止歇,像在孤寂獨語,事後我才知道自己要再過幾個月才能聽到那些聲音。我在月下信步前行,那裏的月光似乎比波士頓的更為皎潔,月亮也更圓更亮,而一路走來我屢屢看到樹下有暗影,都是在睡覺的人,於是我也一樣,走累了就躺在樹下酣睡。

隔天我前往市中心時,經過了一棟棟華麗的殖民時期的建築物。但是我看到最為壯麗的東西並非建築,甚至不是那位低調矮胖的女王曾經住過、跟她一樣低調矮胖的王宮,而是王宮外古老的阿勃勒樹。它們的樹葉宛如桃色花瓣,形成一道道雪白的溫和氣旋,把樹木包圍起來。在唐人街時,我走過許多憔悴的人身邊,他們全打著赤腳睡覺,烏黑的腳底布滿大大小小的疤痕,最後我才找到一間正在營業的酒吧。這裏的唐人街不算是個好地方,建築物的百葉窗緊閉著,只有毒藥般難聽的爵士樂從黑暗的室內流瀉出來。太陽比我想的還要毒辣,害得我非常幹渴。

酒保長了一張塌臉,好像有人拉著他的耳朵往左右兩側扯過似的,他的皮膚則被曬得黑到發亮,光滑無比,就像在奶油中烤得太久的雞皮。我猜他是中國人,至少是東方人,即使留著一頭粗糙的黑色鬈發,卻有一對丹鳳眼。我點了一杯氣泡礦泉水,他看著我大口喝下,最後終於問了一句:“你打哪裏來?”

“波士頓。”我說。我注意到他的左手大拇指有一大截不見了,只有一小部分在手掌上動來動去,像是狗搖尾巴那樣想要傳達某種信息。

他並未留意我的答案,但是酒吧裏沒有其他人跟他講話。我那杯水喝完後,他問都沒問就把我的杯子倒滿。“你來多久了?”他問道。

“不久。”我說。礦泉水下肚後,我才開始注意到整間酒吧,低矮昏暗的室內天花板,墻壁上了油漆,木質吧台因為多年的香煙煙熏、潑灑的酒和煮菜的油煙,給人感覺黏黏的。“我要去烏伊伏島。”

令我訝異的是,我提到烏伊伏島的時候他點點頭,當我問他知道些什麽時,他大笑說:“厲害的獵人,很多野豬。”他又把我的杯子倒滿。“可怕。”我不確定他說的是島民還是野豬。然後他輕聲說:“那裏的人很暴力啊。”我等著他多說一點,他卻哼起了一首幽深哀傷的小調,在醜陋的酒吧裏流轉。他顯然不想再多說什麽,於是我喝完杯子裏的東西,付了錢,走到了陽光普照的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