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維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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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一開始就很難搞。“難搞”一詞實在是有用又含糊,但就是因為含糊,才在他身上適用。因為幾乎有關維克多的一切,包括與他的互動、交流和童年的每件大事,都特別令人擔心。就連那些應該很容易確認的基本事實,因為他的關系,也變成需要深入調查的復雜問題。有些孩子因為素行不良、品行不佳或缺乏常識,把自己的人生弄得很難搞;其他孩子則是因為遺傳或生長環境的關系,天生就很難搞。應該說明一下,盡管維克多最後變成上述第一類孩子,但他一開始跟我住的時候,還屬於第二類。

年紀問題就是一個例證。無論那個男人是不是維克多的父親,他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的孩子年紀多大,這一點也不令我意外。我第一次抱著他,仔細看他的時候(我看到他的眼睛很小,肚子鼓脹凸大,臟臟的頭發全打結了,身上的虱子豐滿發亮,跟抹上奶油的米粒一樣肥碩滑溜),我猜他六歲左右,不過因為從小營養不良,身上又有病,看起來跟三歲小孩沒兩樣。一回到貝塞斯達鎮,我就帶他去找孩子們的小兒科醫生艾倫·夏皮羅。醫生幫他做了檢查,並且把明顯的成長遲緩列入考慮,認為他的年紀介於四歲和七歲之間。猜測這些孩子的年紀是一門藝術,不可能精準到位,所以我早就不再為此花費太多腦筋了。從實際的角度看來,如果能把他們當成年紀小一點的孩子,對他們通常是有利的;這樣一來,他們就有一兩年的緩沖時間,讓自己適應美國孩童的成長過程,不用急著有所表現與成就,可減少他們的負擔。(聽說過用來扶助弱者的“平權措施”吧?我只是把它改用在兒童成長的領域裏。)於是,經過一陣若有似無、不太認真的爭辯之後,夏皮羅和我達成共識,在維克多的病歷記錄上,把他的生日登載為1976年8月13日(後來,所有的正式記錄都用這一天);8月13日當然是我遇見他的那一天。走進夏皮羅的診所時,我帶著的是個謎一樣的小孩,而在回家的路上,跟在我身邊的是確認為四歲的孩子。

維克多在1980年成了我家的一分子,基於兩個理由,那一年顯得很特別。第一個理由是,那是同時有最多小孩住我家的一年。第二個理由是,當時我認養的一大堆小孩剛好可區分為截然不同的兩代人。其中一群是十八歲大的孩子,包括穆提、梅根、甘特、拉妮、雷伊、泰倫斯、卡爾與伊迪絲,我相信他們很快就會離家讀大學,接下來還有一群年紀較大的青少年(大都是十六七歲,其中幾個小一點,包括當時只有十二歲的埃拉及十一歲的艾比)。但是在他們後面,年紀最大的孩子(包括伊索德與威廉,他們會是維克多主要的同伴)只有六歲。全部加起來,那一年我們家總共住了二十二個小孩。我對當時的回憶大都與感官相關,記得的事情倒是沒幾件:包括青少年一天到晚重復播個不停的哀傷搖滾樂,他們從某處偷偷弄來的酒散發著惡心的水果臭味,還有每天早上都有一些不太會打扮的家夥從我面前經過。到了晚上,女孩們都在講電話,男孩們則待在自己的房間裏,而我很確定他們都在自慰。有時候,我甚至確定其中有些人還維持著性關系,但這似乎是個太過累人的話題,我懶得提。他們花很多時間吵架、看電視,還會大聲宣稱,等有一天他們離家上大學、開始自立(當然,他們還是需要我的大量資金援助),才能好好松口氣。無須贅言,我總是盡可能把時間用來出國開會與講課。從機場回家時,每當繞過轉角,我總是隱約感覺到家裏會變成殘瓦碎石,不耐煩而生氣的他們都等著我回家,對我提出一堆要求與索討,還抱怨連連。

真不知道維克多第一次看到我家、遇見那一大群奇怪的孩子(如今那些孩子至少在法律上都是他的兄弟姊妹)時,心裏作何感想。可以確定的是,他一定覺得有點應付不來;就連我自己也覺得很難記住那些每天早上在我身邊走來走去、跟我要錢、拿出成績單或者要我幫他們看看身上的小傷的孩子。有個年紀較大的孩子,還曾把朋友帶到我們家來住了一周,想知道我是否看得出桌上多了一副餐具,多了一份戶外教學同意書要簽名。我當然完全看不出來(我的時間跟心思必須同時用來處理很多事),等到他們向我透露這起惡作劇時,大家都笑個不停,連我也是。我還跟那個消瘦英俊的不速之客握了握手,他是一個皮膚跟無花果一般紫黑的男孩。每天早上,孩子們打我身邊飛奔而過,從樓梯的一半往下跳到前門,或是像一支大軍從後門蜂擁而出,手持曲棍球與長曲棍球的球棍,還有棒球球棒,仿佛手裏拿著武器——他們本來可能隨身攜帶的長矛。(有時我看著他們一起跨步向前,兇巴巴而單調的扁臉長滿青春痘,不禁想起我年輕時看過卻選擇不予理會的一句話:“烏伊伏人的兇狠讓船員們感到不安。”庫克船長這個委婉的建議讓我感到不寒而栗,畢竟,如果烏伊伏人可以讓那些見多識廣的勇敢船員感到不安,難道我不該害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