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諾頓跟我已經遠走高飛了。這種說法既不俗氣,也不煽情,我的意思就如字面所說的:我們遠走高飛了。但是就這件事而言,我能說的也只有這樣。(1)

還能說什麽呢?我只能說,這個地方的空氣令人難以承受,到處彌漫著香味,有時我受不了,必須回到室內,而且過去十天都沒下雨。諾頓喜歡在廚房裏擺放大把亂插的花,所以每周有幾個早上,我都會與我們的園丁P先生一起去采集大量花朵盛開的不知名植物,用雙手抱回去。其中一種花莖的尾端有許多花蕾聚集成女帽狀的花朵,每一朵都跟日本的腌蘿蔔一樣鮮黃;另一種是冒出許多小花的樹枝,狀如裂開的開心果果殼;還有一種花看來味美多汁,樹葉厚厚黏黏的,尖塔狀的花瓣非常堅硬。P先生幫我把花剪下來,插進一個大玻璃瓶,一看到花,諾頓總能高興起來。我們倆在這裏過得很快樂。

但是我必須承認,有時我還挺懷念之前的生活。我常常想起我的實驗室和同事,偶爾也會想到我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再也見不到他們了。有時我真希望有機會與故人說說話。每當我渴望過去那種生活時,不免思索自己做的決定到底對不對。但那些想法都不持久,因為我總是能找諾頓聊一聊(畢竟我是為了他才來這裏的),一聽到他說話,我就知道我的決定也許不盡完美,卻是正確的。而且無論如何,我也相信自己的那些感覺會隨著時間過去而消逝無蹤。

剛來的時候,我非常渴望知道老家的情況,不論什麽消息都好。我不禁想用以前的生活來比較現在的日子。來到這裏的第二天,我心想:老家的人提到我的時候,都說了些什麽?提到諾頓的時候呢?他們是怎麽想的?我想象實驗室裏的電話一定響個不停,信箱裏塞滿信封與紙張。離開前,我寫了幾封短信,但是盡可能精簡:一封給我的前妻,跟她說我在銀行開了戶頭,裏面一些錢是給小孩的,還有既然我不回去了,小孩就是她的責任;一封寫給我的姐姐,感謝她多年來始終善待我;一封則是寫給斯坦福的校長,但是沒多說什麽。我曾打算寫信給我的兩個小孩,但重寫了幾次都不知道該如何措辭說出該說的話(事實上,我也無法確切決定我想說什麽),最後只好作罷。我知道他們的媽媽會想出一套可信的說辭,這方面她總是比我厲害。

盡管這種渴望已經沒那麽強烈,那些念頭有時還是會冒出來,大都是在夜裏試著入睡時。第一次是肚子餓的時候,那天我剛好沒吃晚餐。我小心翼翼,不去吵醒諾頓,獨自到樓下廚房去,站在打開的冰箱前,看著M太太(P先生的老婆,我們的兼職廚師)留給我當早餐的菜肴。我拿了一盤東西坐在餐桌前,有水煮雞肉、泡了橄欖油的幹酪塊,還有奶油櫛瓜,一直吃到太陽升起,結果生了一場大病。這種暴食行徑重復了好幾次,最終我才發現我渴望的不是食物,而是某種遙不可及的東西。有了這種體悟後,我才確信每當那種渴望出現時,就不會那麽難熬了。無論如何,我認為假以時日,我不會再有那樣的反應。就算是夢寐以求的新生活,還是有一段適應期。

我的故事,還有諾頓的故事幾乎都說完了,但還有兩件事要跟大家分享。兩件事一前一後發生,不過你未必要讀完它們。我們的故事將在這裏畫下句點,希望你跟我們一樣,都對這個結局感到很滿意。諾頓的回憶錄有一個段落被我拿掉了,我必須承認,此刻在這裏把它寫出來,仍叫我非常猶豫。我不確定這麽做對不對。我想我也非常憤世嫉俗,所以我才能了解,把這件事說出來不會改變別人對他的觀感,但還是可能有所影響。我只能說,我希望這件事被當成一個奇特的小小腳注(因為本來就是一件小事,故事主軸不會因此改變),而這本回憶錄反映出的諾頓的機智與智慧、熱情與悲憫,才是讀者該牢記於心,讓他留名青史的事情。但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我選擇把這件小事寫出來,理由無他,只因為我認為,盡管它令人尷尬,卻反映出一種溫柔、心胸開闊的人格特質,代表諾頓勇於表達自己的情愛,也承認自己有所缺陷。這讓我們想起了愛情——至少就很少有人願意承認自己感受到的純愛而言,是一種復雜、黑暗而暴力的東西,一種不該輕易互許的諾言。就算我們不同意諾頓在這方面的觀點,還是可以把他當成一個健全的好人。至少這是我個人對讀者的期待,不過,最後的裁判權還是掌握在你們手裏,只是我早就做出自己的判斷。

第二件我必須和大家分享的事,發生在我去監獄接諾頓的那一天,距今剛好一年(不過,讓你我感到挫折的是,我沒有辦法在這裏與大家分享自己的生平事跡,這當然是仔細考慮的後果,而非隨意決定的)。我等待那天已有一段時日,於是提早幾天搭飛機前往貝塞斯達。在某次難得的電話交談中,諾頓先把他的計劃告訴我,我回答時非常謹慎,甚至有點擔心,但幾小時後我就知道了,我當然願意照做。畢竟成年後我就一直等待著這種事,而且我知道自己永遠不會後悔,也沒有任何疑慮讓我卻步。我向來忠於諾頓,此刻也看不出我有理由改變我的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