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回 鬧金殿八賢王力保忠良 查兇手趙德芳便服私訪(第2/5頁)

“陛下,臣奉旨審問白蕓瑞,現已從各方面取證,請陛下龍目禦覽。”說著,包大人把各方面證詞往上一遞,殿頭官接過來放在龍書案上,仁宗仔細翻閱了一遍。“嗯!”一邊看著一邊點頭,看完了,把供詞全部合上:“包卿!”“臣在。”“這點證詞,怎麽就能說明白蕓瑞不是兇手呢?被害人李玉秋親眼看見他行兇,而且受了他的侮辱,這是人證。從白蕓瑞的臥室之中搜出珠寶二十一件,這是物證。可以說鐵證如山,怎麽就不能定案?你取的這幾份證詞能說明什麽?朕怎麽就看不出來呢?”包大人二次往上叩頭:“陛下聖明,容臣啟奏。這第一份證詞乃是四喜堂掌班的提供的,那上面說得很清楚,證明白蕓瑞從定更天就在四喜堂,直到三更天才離開,而三國舅龐虎恰恰就死在這個時間,證明白蕓瑞不在太師府,難道他會分身法不成?另一份證詞說明白蕓瑞說話沒有虛假,他追一條黑影,追到城外,天亮返回城中,到小十字街老馬家茶湯鋪,喝了兩碗茶湯,此事雖然無關輕重,足以證明,白蕓瑞沒說瞎話。陛下!臣以為此案相當復雜,很可能有人借刀殺人,做案後給白蕓瑞栽贓。因此臣要慎重處理此案,既不放過壞人,也不冤枉好人。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國法之尊嚴,體現天子之聖明,不知何錯之有?請陛下聖裁。”“這個……”皇帝仁宗不是昏君,這個人相當聰明,他靜靜聽完了包大人的啟奏,又分析分析案情,覺得不是沒有道理,就要點頭。老龐吉聞聽此言,急忙往上叩頭:“陛下,難道我兒媳婦能看錯嗎?在開封府大堂上,包拯讓我兒媳婦李玉秋當場找兇手,我兒媳婦沒費吹灰之力,在那麽多人當中,一眼就認出了白蕓瑞,這事兒能假得了嗎?

而且,那贓物就在白蕓瑞臥室之中,到那兒起贓的時候,不費吹灰之力就弄到手了,這能錯得了嗎?說他喝了兩碗茶湯,又說他到了四喜堂中如何,難道他就不能買通人替他取假證嗎?總而言之,我兒確實死於白蕓瑞之手,請陛下為我兒報仇!”老龐吉說完,文官之中出來二十多人,武將之中出來九個人,加到一塊兒是三十三個人,這三十三個人全是太師一黨,三十三個大奸臣,“呼啦”一下全跪下了:“吾皇萬歲,萬萬歲。我等有本上奏。”皇上一看,跪倒了這麽多大臣,便問:“卿等所奏何事?”“吾皇萬歲,方才太師所奏均屬事實,李天祥所奏毫無虛假,包大人果然是徇了私情,給白蕓瑞找借口,目的就是要袒護罪犯,請求陛下聖裁,將白蕓瑞處以極刑。”跪倒的這些人,最小的是二品將軍,余者皆是九卿、四相、五府六部、八大朝臣,在朝堂之上舉足輕重,他們異口同聲,都說包大人處理不公,要求萬歲處置白蕓瑞。“這……”還沒等皇帝仁宗表態,就見有一人,出班跪倒在地,“吾皇萬歲,萬萬歲。臣有本上奏。”皇上閃目一看,此人頭帶嵌寶金冠,身披鵝黃色袞龍袍,腰束八寶金帶,面如冠玉,花白須髯,一看此人是誰?正是八王千歲趙德芳,皇上的親叔叔。這趙德芳一個人吃八個王子的俸祿:一天王,二地王,三才王,四喜王,五德王,六進王,七賢王,八大王。他一個人等於八個王子,這是受了太祖的皇封,代代世襲,見官大三級,國家二號天子,除了皇帝仁宗之外,就得屬八王千歲。皇帝仁宗還非常孝順,對這位王叔敬如太上皇。仁宗一看是王叔,趕緊欠身離坐:“皇叔免禮平身。”“臣謝恩。”早有太監搬過繡龍墩,八王千歲坐下,皇上滿臉賠笑,“皇叔,有何本章,從速奏來。”“陛下,臣一時心血來潮,趕奔八寶金殿陪王伴駕,聽說京都發生了一件血案,三國舅龐虎在新房被殺,那賊子還要調戲新娘,搶走財物。此人罪惡滔天,可殺而不可留。臣也盼早日完案,把兇手查明,以正國法。但我聽說,太師告的是二品將軍白蕓瑞。”對此我十分關心,這才趕到八寶金殿要聽一個原委。方才太師和李天祥所奏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包大人所奏,也不是沒有原因。我想咱大宋朝以孝治天下,從來不冤枉一個好人,況且老白家是衛國忠良,對他的後人更不能馬虎從事。包大人說,要從長計議,認真調查,這乃是維護國法之根本。

而眾位大臣不容,本參包拯,我認為有點過分了。臣鬥膽啟奏,臣同意包大人所說,望陛下裁決。”皇上一聽,八王爺表態,公開站在包大人的立場上,這事該怎麽辦?是聽龐吉這些人的?還是聽皇叔的?毫無疑問,不能駁八王千歲的面子,仁宗立刻就表了態了:“皇叔所奏正合朕意,朕也有此想法,既然如此,就容期緩限,暫把白蕓瑞羈押在開封府,此事交給包拯認真調查,也就是了。”八王聞聽大喜,站起謝恩,回過頭來看看包大人:“包拯,還不領旨謝恩?”包大人往上叩頭:“臣遵旨,謝陛下,萬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