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如何研究經濟史(第3/5頁)

此處所引董仲舒之所謂富與貧,其實只是在同一水準上比較有此分別而已。無論富與貧,同樣不該超水準,而此水準則以人生的理想為依歸而樹立。人都該能活著,而尤該活得近理想。即如目前西方國家,在亞、非地區所以不得人緣,有些就是患了富而驕的病。他們因和人貧富相差太懸殊,便不免視別人為落後民族,以為予以一些經濟援助,便是拯救了這些地區。這一種內心,正是驕的表現。僅知有經濟,不知經濟以外有人生,則富必然會驕,因驕而生出人類相與之不和與不睦來。這些不和不睦,卻非經濟所能解決。

但富而驕固不可,貧而憂也須防。經濟條件降落到一種必需水準之下去,這亦會發生人群間之不安與不和。董仲舒的意思,就是要在富而不驕,貧而不憂,高下有寬度的節限中,來維持一個相當有伸縮余地的社會經濟水平。以此為限度而調均之。“此”字所指,主要即是一種德,如不驕不憂之心理狀態,更重要過於不必需的經濟條件。

漢武帝采用了董氏政策來節制資本,裁抑兼並,尤著者,如鹽鐵政策。據司馬遷《史記》所雲:“猗頓用盬鹽起,而邯鄲郭縱以鐵冶成業,與王者埒富。”鹽鐵為人生日常必需品,不當由私家操縱專利。漢武帝此項制度之用意,永為後世所承襲,遂使此後中國社會永遠不能有壟斷為利之大資本家出現。我們當知在此種制度之後面,實有一番人生理想與經濟理論在作領導,故使中國社會在封建政制崩潰之後,不轉到資本主義社會路上去。故自漢武帝開始建立士人政府之後,貨殖遊俠一批人物便潛消於無形。而自《史記》以後,除班固《漢書》因襲《史記》外,二十四史中也不再有貨殖遊俠列傳了。即班氏《漢書》亦以此譏史公,謂其“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力而羞貧賤。”班氏此一評語,正可說明此下中國社會何以不再容遊俠貨殖中人得勢的一般意見。

現在人不悟此中因由,以為惟有太史公有史學特識,故能提出此兩列傳,以後史家無太史公般識見,遂不知為貨殖遊俠寫列傳。其實此後中國社會已正式成為四民社會了,商人與遊俠已失卻其素封與新貴之地位,不能如漢初般在社會上發生出特殊作用,故後來史家也就無法再為他們另立專傳。正為的是歷史上無此現象,卻不便是史家無此識見呀!

我們可以說,中國此下經濟制度大體承襲了此一傳統。先說保持必需經濟的低水準方面。我將姑舉幾項大綱目言之。首先當言平均地權之一項,此即向來學者所愛言之井田思想。其在歷史上見之實施者,為各時代之均田制。主要是裁抑兼並,所謂“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此乃中國歷代政府所力求糾正者。隨於土地政府而來者,如廢除奴隸使成為自由民,以及歷代賦稅制度之主於輕徭薄賦,以及各項憫農、恤貧、救荒、賑災、公積、義倉,及獎勵社會私人種種義舉善行,以寬假平民,力求安和,此皆中國兩千年來政府所傳統倡導盡力履行者。這些工作之背後,均受一群士大夫之鼓吹與支持。其意只在使一般人民的經濟生活不墮落於過低水準。

再說防止經濟超過高水準,走上不必需的經濟之無限發展者,除上述鹽鐵政策,禁止日用必需品之為商人所壟斷專利等以外,又如禁止商人進入仕途,此亦為中國傳統法制一大端。董仲舒嘗雲:“明明求仁義,君子之事。明明求財利,小人之事。”此所謂小人,乃指只為私家私人謀生計滿足,以其平素用心在私,故不能付之以國家之重任。明明求仁義,則是存心在公,非士人專一詩書,求明義理,不能有此。故付托以國家重任者,亦必在此輩。董仲舒又雲:“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當知道義乃人生所必需,功利則往往有不必需又超於必需之外者,故當以道義為經濟立限度。偏重功利,則易趨於無限度。董仲舒之言,極為近人詬病,其實就中國歷史傳統言,此等言論,皆有甚大影響,而非誠可詬病者。我們當細求其意旨所歸,不當因其驟然看來和我們意見不同,便肆意輕蔑,不求理會。

又如漢代有禁止商人衣絲乘車之事,此種限制,直到清代,還是時時變相出現。但若因此而認為中國歷史傳統一向輕賤商人,則亦不盡然。《左傳》雲:“通商惠工”,此四字為歷來所奉守。通商者,即通商販之路,令貨利往來,給予商人以種種之便利,又如說“關市譏而不征,”當知歷來商稅皆不高,有些時且不征商稅,商品在全國各地可以自由流通,絕無阻滯留礙之虞。如在晚清鹹同年間,為平洪楊亂事,創辦厘捐,當時曾引起極大爭持,此等皆是一時不得已而為之。諸位當知,中國政治傳統,只是防止商人專為牟利而妨害了社會,卻並不允許政府專為牟利而妨害了商人。可知賤商之說亦不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