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魏國崛起(第4/11頁)

發展農業的同時,李悝強力推行法治,編撰並頒布了中國第一部系統的法典——《法經》。李悝認為,法律最根本的作用是維護社會秩序,讓人民安居樂業,不受盜賊的侵犯(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因此《法經》六部,以《盜法》和《賊法》為首,強調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同時也強調專制政權下的尊卑等級制度,對各等級劃分及其占有的田宅、奴隸等權力都進行了嚴格規定,超出規定叫作“逾制”,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可惜的是,這部法典的原文早已失傳,後人只能通過《漢書》《晉書》的記載窺知一二,因此本書也只好一筆帶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部《法經》奠定了李悝的學術地位,使他被後人視為戰國時期法家的先驅。數十年後,商鞅由魏入秦,在秦國推行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商鞅變法,就是帶著這部《法經》去的。後來秦國的《秦律》,甚至漢朝的《漢律》,都是在這部《法經》的基礎上擴充而成。

李悝還從市場的角度思考糧價問題。他認識到,糧價如果太賤,農民將入不敷出,生活困難;糧價如果太貴,則城市居民負擔加重,政府的財政也難以保障。因此糧價無論太貴還是太賤,都不利於維護統治。另外商人為了追逐利潤,囤積居奇,豐年低價購入大量糧食,災年高價賣出,也導致社會不穩定。

有的人一聽到囤積居奇便自然想到——奸商,法辦他!但是且慢,商人不偷不搶,買進賣出,違反了哪條法律呢?所謂法辦,其實往往是違法辦,是對契約精神的踐踏,為著看似正義的目的而采用了不正義的手段。作為法家的先驅,李悝沒有使用這種粗暴的方式,他決心在法治的框架下解決糧價問題,為此又提出了平衡物價的“平糴(dí)法”。

糧食豐收的時候,政府出錢從農民手裏收購余糧;糧食歉收的時候,政府平價賣出余糧,以免出現糧價因收成問題而大起大落,同時使得想投機倒把的商人無利可圖。政府在這裏完全是通過市場手段來調節市場,對於鞏固小農經濟、保持社會穩定和維護法律的權威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此後兩千多年,歷朝歷代都廣泛延用這種平糴法,只不過名字有所區別。

魏斯通過蔔商吸引人才,通過李悝發展經濟,但是從軍事上講,魏氏還不夠強大。秦國仍然在威脅魏氏的安全,雙方摩擦不斷,時有大規模戰事發生。齊、楚兩國也趁火打劫,一有機會便派兵侵略魏氏。

公元前419年,魏氏開始修建少梁城(今陜西省韓城),用以防禦秦國進攻。城未建好,秦軍就攻了過來,工程被迫停工。戰爭持續了近兩年,直到公元前417年,魏氏才將少梁城建好。秦國針鋒相對,在少梁城南修建了繁城,北面修建了籍姑城。

為了一勞永逸地解除秦國的威脅,公元前413年,魏斯主動出擊秦國,在鄭地(今陜西省華縣)大敗秦軍。齊國馬上派兵乘虛而入,毀黃城(今河南省內黃),圍陽狐(今山東省陽谷)。楚國則北伐至上洛(今陜西省洛南)。魏斯不得不回師相救,對秦作戰取得的勝利被齊、楚兩國的入侵抵消,魏氏反而陷入腹背受敵的困境。

魏斯深深地感到,富國強兵,光富國不行,要在這個弱肉強食的年代生存下去,還得強兵啊!

戰神吳起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名叫吳起的人出現在他面前。

吳起是衛國人。據《史記》記載,吳起年少的時候,家境還不錯。他如果安於現狀,也許可以在鄉下當一輩子養尊處優的土財主,過著簡單而快樂的生活。但是戰國亂世給了他一顆不安分的心,他開始負劍走天涯,遊歷各國,企圖混個一官半職,出人頭地。

現實是殘酷的,數年之後,千金散盡的吳起拖著疲憊的身軀又回到了衛國。同村的人對這位好高騖遠的青年充滿了幸災樂禍和不屑,在他們看來,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跑到國外去亂闖,無疑是一種自不量力的行為——這下好了,把祖上積累的一點家業全揮霍掉,連吃飯都有難了吧!

某一天,有人故意逗吳起:“哎,吳起,把你的劍賣給我吧,你都快餓死了,還要那破玩意兒幹啥?”

吳起勃然變色:“你再說一次!”

“喲,叫花子還挺神氣嘛!”

話音剛落,血光飛濺,那人的人頭滾落地面,眼睛還瞪得大大的。他至死都不明白,開一句小小的玩笑,值得吳起大動殺機麽?

周圍的人嚇壞了,因為他們平時都嘲笑過吳起。等他們意識到情況不妙的時候,殺戮已經開始。只見吳起揮舞著帶血的寶劍,像一頭豹子般沖到人群中,所到之處,慘叫連連,不大一會兒工夫,地上已經躺了三十多具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