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孟嘗君重舉合縱大旗(第2/8頁)

管家按照平時的規矩,給馮諼最低一級的待遇。馮諼也不說什麽。過了幾天,他就靠在柱子上,彈著劍唱歌:“劍啊劍啊,咱們還是回去吧,吃飯沒有魚。”

孟嘗君聽說後,對管家說:“給他吃魚,按照魚客的待遇。”

管家撇撇嘴,雖然不情願,但還是照辦了。可是過了沒幾天,馮諼又彈著劍唱道:“劍啊劍啊,咱們還是回去吧,出門沒有車。”

孟嘗君於是讓人為他準備車馬,享受車客的待遇,以為他這下應該滿足了。沒想到,才過了幾天,馮諼又唱:“劍啊劍啊,咱們還是回去吧,一個人過得好有什麽意思,沒有能力養家。”

這一次,孟嘗君身邊的人都覺得馮諼有點太過分了,然而孟嘗君還是派人為馮諼的老母送去了衣食,於是馮諼不再彈唱。

馮諼在孟嘗君家養尊處優,吃了一年閑飯。孟嘗君都快把他忘記了。有一天,孟嘗君拿出放貸的賬本問門客:“列位,你們誰做過會計,能為我去薛縣把本息收上來?”

馮諼主動站出來說:“我。”

孟嘗君看了馮諼好久,才想起有這麽個人,很高興地說:“我早就料到先生不是尋常人。如果先生願意跑一趟,我感激不盡。”命人為他準備好車馬,整理好行裝,便出發上路。

臨行的時候,馮諼問道:“收完債,您要買點什麽土特產回來嗎?”

孟嘗君說:“您看著辦吧,我這缺什麽你就買什麽。”

馮諼說:“我明白了。”

到了薛縣,馮諼把債務人都召集起來,一個一個核對債券。對完了,他就命人在院子裏燒起一爐火,將債券扔到爐子裏,統統燒掉。在場的人無不感恩戴德,高呼:“薛公萬歲!”

做完這些事,他馬不停蹄地回到臨淄,一大早就去見孟嘗君。孟嘗君說:“這麽快!債都收完了嗎?”

馮諼說:“當然收完了。”

孟嘗君說:“那錢呢?”

馮諼說:“按照您的指示,都買東西了。”

孟嘗君說:“啊?這利息都有十萬,你都買啥了?”

馮諼說:“義。”

孟嘗君驚得眼珠子都快掉出來。馮諼卻很平靜地說:“我看您家裏什麽都不缺,金銀財寶,聲色犬馬,應有盡有,就缺個‘義’字。所以,我就跟您把‘義’買回來了。”

孟嘗君說:“您說明白點,到底是怎麽回事?”

馮諼說:“薛縣的百姓,都視您為父母。可您卻不把他們當作兒女來愛護,還像商人一樣,從他們身上榨取利息。所以呢,我就假傳您的命令,把那些債券通通燒掉了。百姓們因此高呼薛公萬歲,這就是我跟您買回來的義啊!”

孟嘗君聽到“燒掉”二字,已經是萬念俱灰,揮著手道:“您別再說了,別再說了,下去歇著罷!”

發生這樣的事,孟嘗君也沒跟馮諼翻臉,至少能夠說明他有容人的雅量,並非浪得虛名。

說到雅量,《戰國策》中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孟嘗君的門客中,有個人膽子賊大,居然和孟嘗君的夫人發生了奸情。有人將這事告訴了孟嘗君,孟嘗君沒有跳起來,只是“唉”了一聲,說道:“看到美女,產生愛慕之心,這也是人之常情,算了吧,別再說了,別再說了。”

這就不是一般的雅量了。讀史至此,難免產生懷疑:這孟嘗君成天呼朋喚友,養著數千門客,連老婆被人偷了都不在意,該不會是性取向有點問題吧?咳咳,這可真是聽評書落淚,替古人操心,就此打住。

如果真正要替孟嘗君操心,他最大的問題不在於管不好老婆,而在於名聲太盛,風頭遠遠蓋過了齊宣王,以至於“齊之有田文,不聞有其王”。

任何年代,一個人擁有這樣的名聲,都是件很危險的事。更危險的是,他還要繼續舉起合縱運動的大旗,去做那戰國舞台上的弄潮兒。

孟嘗君領導合縱

公元前304年,秦、楚兩國會於黃棘。公元前303年,孟嘗君就組織齊、魏、韓三國合縱,聯合出兵討伐楚國。

據《戰國策》記載,孟嘗君還在醞釀合縱的時候,大夫公孫弘對他說:“您要做大事,必先了解對手的情況。您的主要對手是秦王,楚王只不過是他的幫兇。不如先派人到秦國去刺探一下,如果秦王英明神武,您就別費那力氣了;如果秦王昏庸無能,您再舉事不遲。”孟嘗君認為這個建議不錯,於是讓公孫弘出使秦國。

秦昭王見到公孫弘,知道他是孟嘗君派來的,故意問道:“薛公的封地有多大呢?”

公孫弘說:“方圓百裏。”

秦昭王笑了笑,說:“秦國土地方圓數千裏,還不敢與別人對抗;現在薛公的土地不過百裏,充其量也就是個土財主,就敢來打秦國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