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卑微的奴仆(第2/5頁)

按乾隆七年宮中則例規定,不同等級的太監,收入會有很大差別,大致如下:

四品太監,月銀8兩,米8斛(一斛5鬥),公費銀1兩3錢;五品太監月銀6兩,米6斛,公費銀1兩2錢;六品太監月銀5兩,米5斛,公費銀1兩1錢;七品太監月銀4兩,米4斛,公費銀1兩;八品太監月銀3兩,米3斛,公費銀7錢3分3厘;無品級太監略有區別,總的來說為月銀3兩,米3斛,無公費銀。這些銀兩和米物,均由內務府造冊,由戶部支給。

清宮太監的收入確實不低,拿一個月銀3兩的普通太監來說,他一年可收入36兩白銀,要比當朝九品文官年俸33兩還多出一些。不僅如此,這些禦用太監遇有萬壽、元旦、冬至三大節,或皇帝登基、大婚、親政等喜慶日子,肯定要有不同的賞賜,那收入就更為可觀了。難怪那些窮人要冒著生命危險給孩子凈身,送進宮中做太監呢!

太監雖然有發跡的時候,但這些刑余之人,永遠沒有政治地位,被人瞧不起。因而,康熙皇帝曾說太監是“最為下賤,蟲蚊一般的人”,乾隆皇帝也說太監乃“鄉野愚民,至微極賤”。他們除了低眉順眼,戰戰兢兢地幹好本職工作之外,一律不準高談闊論,嘩論是非。

這些太監在宮內隨時都要下跪,無論是在假山石上,沙岸旁邊,台階之上,有主子到來,或傳諭旨就必須馬上跪下,絕不允許擡頭而過。所以,低眉順眼是其天職。

太監的生理特征使性別變得模糊,發出的聲音也發生變化。而他們的隱私部位,由於和常人不同,便要塞上大毛巾,無論冬夏都如此,以防尿液滲出來。倘換的不勤,將騷味傳給主子,會遭到毒打。

太監入宮服役期間,為防止凈身不徹底,要到宮外去“刷茬”。這主要是為宮裏後妃的安全著想,怕太監入宮後再長出什麽來。“刷茬”地點在景山東北角黃化門外,有一個大廟,廟墻後面有幾排房。敬事房便安排在這裏為每一個太監安全檢查,遇有不合格的太監,要堅決刷掉,以免生出是非。

所以,在清宮二百多年的歷史中,每年都有近3000名太監供役在紫禁城內,這些“蟲蟻之人”,畢恭畢敬,絲毫也不敢有非分之想,只有低頭侍奉主人。直到有一天他們老了,再也幹不了活了,便被轟出宮去,挨度余生。

由於太監身體條件的特殊性,造成了其特殊的心理特征:陰險、狡詐、多疑、謹小慎微。他們往往想摻和事情,如果遇到沒有原則的主子,那就麻煩了。比如,晚清的慈禧太後,就曾豢養了安德海、李蓮英這樣的不法太監,禍亂朝綱,威脅內廷,許多人飽受其累。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太監都有這樣的機會為非作歹,那些沒有能力接近皇帝的太監,也只有規規矩矩服侍,認認真真做事,才會免於刑罰,更不要說興風作浪了。

太監的本分

較之明朝,清廷約束太監更加嚴苛,基本上未出現太監幹政的局面,這主要還歸功於制度嚴格。

先是,早在順治十年,順治帝就曾頒上諭一道,對太監規定“六不許”:

一、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

二、職司以外,不許幹涉一事;

三、不許招引外人;

四、不許交接外官;

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

六、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因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

其次,在順治十二年,順治帝又命工部鑄成一塊大鐵牌,立於交泰殿門前,刻嚴禁太監幹政上諭:

皇帝敕曰:中宮之設,雖自古不廢,然任使失宜,遂貽禍亂。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等,專擅威權,幹預朝政;開廠緝事,枉殺無辜;出鎮典兵,流毒邊境;甚至謀為不軌,陷害忠良,煽引黨類,稱功頌德,以致國事日非,覆敗相尋,足為鑒戒。朕今裁定內官衙門及員數職掌,法制甚明。以後但有犯法幹政,竅權納賄,囑托內外衙門,交接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淩遲處死,定不姑貸。特立鐵牌,世世遵守。順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制定了嚴格的治罪條例,更成為清宮管理太監的寶貴經驗。主要在康、雍、乾、嘉、道時期,制定了許多治罪條例:

太監犯賭治罪條例;逃走太監分別治罪條例;逃走太監私投王公門下治罪條例;太監和女子自戕自盡分別治罪條例;宮殿內誤遺金刃等物分別治罪條例;太監私藏軍器治罪條例;太監偷竊官物治罪條例;太監越訴治罪條例;太監輕生將首領等分別治罪條例;逃走太監越省遠揚治罪條例;為民太監越省遠揚治罪條例;吸食鴉片煙治罪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