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下的道德觀(第2/2頁)

這種逐漸嚴厲的趨勢,其動力部分來自於宗教熱情:對於賣淫最狂熱的懲罰者往往是那些最激進的新教徒,他們追求一種絕對純潔的社會(因此用“清教徒”來稱呼他們)。這一趨勢也反映了不斷增長的社會壓力。16世紀經歷了前所未有的人口增長與經濟劇變。到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統治時期,這些社會激變造成了驚人的貧困、人口過剩以及本地資源壓力。從15世紀末期開始,梅毒這一致命疾病蔓延日肆,在人群中引起了日益嚴重的焦慮,尤其對於城鎮居民。在此一背景下,由性亂引發的社會問題——犯罪、疾病、私生子、貧窮——越來越讓人有切膚之感。因此,以更嚴格的標準處置通奸與偷情,實際上是晚期都鐸王朝試圖治理貧困與社會混亂之舉措的一部分,其他舉措包括修築新式的監獄與感化院,建立一個全新的濟貧系統,嚴厲打擊其他的反社會行為,例如酗酒、流浪與乞討。總而言之,這意味著政府在更大範圍內來介入經濟與社會的問題。

倫敦是新教狂熱的核心,也是市民與中央權力的中樞,還是各種新舉措的中心地。從16世紀早期開始,隨著新教與梅毒的高歌猛進,在倫敦,不道德行為再次引起了敵意。1506年,在南華克特許經營的妓院就曾被暫時關閉,到1546年則被永久取締。一群福音派的市長和議員發動了他們自己針對性罪犯的十字軍之征——不僅下令抓捕妓女,給她們戴上頸手枷,鞭打,驅逐,順著泰晤士河巡行示眾,還利用世俗法系統地追查偷情者與通奸者。當1550年的市長羅蘭·希爾決意抓捕具有名望的放蕩市民時,其中有些人“告訴他不該這麽嚴格,並且警告當他下台後會讓其付出慘重代價,但他並不因此而罷手,盡管有許多人通過花費巨款以免於名譽掃地”。

特別重要的是16世紀50年代一種新的刑罰機構之建立,即感化院,主要針對城裏的流氓、乞丐、流浪者及其他輕微罪犯。這座感化院在倫敦的西邊,原本是亨利八世的宮殿,是英國第一家感化院:罪犯很快被移送至此地,不僅僅要挨鞭子,還要監禁數周,從事繁重勞動,目的是向他們灌輸對於上帝的恐懼,以及養成勤勞的習慣。這個機構作為一種樣板,逐漸為英格蘭其他的市縣所采用。它的建立對於懲治倫敦的性犯罪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單這一個機構每年就懲處了數以百計的不貞男女。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的統計數字來自於首都的教區官員與教會法庭、周邊的區民會議、倫敦同業公會以及其他法人團體,還有本地的治安官員。16世紀末的倫敦,對於性亂行為之監管可能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