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與娼妓(第2/3頁)

這一新觀念得到了曼德維爾論賣淫之著作的支持,其認為男人的性激情是一種不可遏制的自然強力,引誘女人只不過是其必然的後果。喬治·利洛的《倫敦商人》(The London Merchant)同樣反映出這一觀念的日益流行,這部作品是英國最早表現普通人道德困境的悲劇之一。這部戲在1731年出現時引起了巨大反響,並且其影響力經久不衰,成為了18世紀晚期英國與美國舞台上最受歡迎的作品之一。其情節取自一個古老而著名的故事:喬治·巴恩韋爾,一個倫敦的學徒,受其喜愛的妓女之唆使,進行了盜竊與謀殺,最終走上了絞刑架。在這個故事的早期版本中,妖婦莎拉·米爾伍德的形象是一個內心邪惡、狡詐的妓女。但在利洛的筆下,她性格之由來得到了交代,原來她本性並非如此,正是那些最初糟蹋她的男人們才非常自私、偽善、貪婪:“為了引誘天真的我們,什麽痛苦你們沒給過,什麽手段你們沒用過,然後擺出你們的架子,反過來鄙視與唾棄我們!”她曾經天真無邪,秀外慧中,然而男人們“在我看清他們面目前,糟蹋了我,在我失去價值後又拋棄了我,一個又一個禽獸接踵而至,而留給我的只有貧窮與恥辱”。“我們只是男人的奴隸”,她痛苦地喊道,正是他們自己“野蠻性欲”的榨取才導致像她這樣的女人們變得邪惡與貪婪。一旦被男人毀掉,她們沒有別的選擇,只能轉過頭耍弄“年輕與無知的男性,他們還從未傷害過女人,也毫無戒懼之心”。

18世紀中葉,這種將女性視為受害者的觀念已經被牢固樹立起來,即便在司法界亦然。一天早上,法院書記員約書亞·布羅格登在看到一個漂亮端莊的站街女被捕後,查閱其此前所有酒後拉客的證據,並最終將目光聚焦於那個真正的罪犯:最早誘奸她的家夥。“那個毀掉這位年輕尤物的惡棍得到了什麽報應呢?”亨利·菲爾丁也控訴道,妓女乃是“被毀掉的可憐女孩,她們年輕、幼稚、無助、貧困,她們往往遭到了背叛,甚至被迫犯下罪行,或者被人收買與引誘”。1759年一位牧師認為,大量例子表明,多數失足女性都是“以種種不合理的方式,被淫邪狡詐的引誘者”拐上了邪路。其後一位權威聲稱,即便是在那些“最為墮落”的妓女之中,他都沒能夠發現“一個特例,即在其中,男人的不忠並未造成根本的傷害”。

18世紀晚期無數小說同樣描寫了誘奸、賣淫以及年少無知的處女所遭遇的不幸結局。約翰·霍克斯沃斯的長篇通俗小說《冒險家》(Adventurer)講述了一個浪蕩子最初誘奸了一個天真的女仆,二十年後,正當他準備與一個年輕妓女發生關系時,她竟然被揭示出是這個男子當年所拋棄的私生女,因為貧窮、虐待以及一個邪惡的老鴇而淪落風塵。約翰遜博士筆下的“米塞拉”被她的監護人侮辱並拋棄。而在威廉·多德的《姐妹》(The Sisters)中,露西與卡洛琳·桑松兩姐妹同樣被這種可怕的命運所威脅,最後,她們的父親也在悲痛中去世。在激進的改革家伊麗莎白·英奇博爾德的《自然與藝術》(Nature and Art)中,一個邪惡的男人把一個貧窮佃農的女兒誘奸,並強迫其賣淫,最後竟判處她死刑,而他則從年輕的浪蕩子一路高升,最終成為了冷血的法官。在1800年左右,這類情節即便對於鄉下讀者而言亦如此熟悉,以至於整個故事模式在短短幾段文字之中就可以得到展現。在廉價通俗的小冊子《天真之劫》(赫爾、班伯裏、彭裏斯這些偏遠地區也曾翻印此書)中,作者僅僅用了五頁紙就講述了莎拉·馬丁悲劇的一生。她是一個美麗的農夫之女,被“一個淫蕩的惡棍誘奸,其人最大的愛好就是毀掉女性的清白”,隨後又被此人棄置倫敦,“為生活所迫,靠賣淫聊以為生”,最後被逼自殺。

同樣的觀念反復出現於詩歌、繪畫以及法律文獻中(見彩圖2)。下面是托馬斯·霍爾克羅夫特筆下的《瀕死的妓女》(“The Dying Prostitute”),她正交替地跟心懷憐憫的讀者和那個第一次玷汙她的卑鄙狡詐的浪蕩子進行對話:

為那個可憐婦人的慘景而哭泣吧,

她把自己的健康與名譽都奉獻給了男人;

付出了全部的愛意、真心與信任

卻只換來貧窮、悲哀、疾病與無盡的恥辱。

不要咒罵這個沉淪的可憐人,她的身上

滿是那個男人造成的痛苦;

當然她也完全該罵,她早已被

他那激烈殘暴的意志永遠地支配。

……

我曾經善良,也曾經美麗,

我的名聲亦無可詆毀;

如今這些對我只是折磨,只能催我淚下,

只能增加我現在的內疚與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