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非黑非白的區域(第5/7頁)

案子雖然定性了,但並不足以說服所有的人。李毓昌的家人就不相信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走了,料定中間必有蹊蹺。他們將所有的疑點整理成資料,到北京找皇帝去討要一個說法。資料最後擺在了嘉慶皇帝的案頭,嘉慶在看完這份材料後也給出了“其事已不近情”的批語。他的理由是:李毓昌前一天晚上還在縣署赴宴席,怎麽會回到寓所當晚就自殺了呢?所以這中間必有冤情。嘉慶皇帝遠離事發地,透過一份報告就認定這件事不靠譜。那麽這個案子從發現到最後結案,經過知縣、知府,到巡撫、總督等各級官員的審視,最後還是草草結案,這也是極不正常的現象。“其事已不近情”的意思就是說,不符合正常的邏輯推理,尤其是不合情理。

在嘉慶皇帝給出這句鑒定之前,兩江總督鐵保在遞交嘉慶皇帝的奏折中也說,自己在接到淮安知府王轂稟報李毓昌自殺的時候也曾經有過疑問,不過王轂等人說李毓昌的家人李祥等人已經離開了山陽縣,所以才草草結案。

嘉慶之所以對這件事持懷疑態度,主要來自於兩方面推斷。一是事件本身存在諸多漏洞;二是李毓昌的個人情況不存在自殺的動機。一個人自殺,通常是由於精神層面受到煎熬,一時之間無法排解,尋了死路。從古至今的官員自殺,無外乎以下原因:一是身為罪臣,為官家逼殺;二是處於隱罪犯狀態,擔心東窗事發,負罪自殺;三是工作壓力,主要來自於上司與同僚的打壓,讓自己覺得無路可走。四是來自於家庭層面,通常是家庭出現變故。

李毓昌是個新科進士,屬於官場新兵,前途可謂一片光明。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新科進士需要走哪些組織程序。新科進士先是得到皇帝的接見,然後人事關系轉交到吏部,然後由吏部根據抽簽結果,再分派到各省侯缺,只要有知縣的空缺出來就可以優先獲得任命。李毓昌抽簽的結果讓自己很滿意,因為他抽到了到江蘇任職的簽。江蘇在明清兩代相較於全國其他地方優勢明顯,可以說是為官從政的絕佳去處。李毓昌三十七歲時中了進士,這對於一個讀書人來說,沒有比這更讓人開懷得意的事情了。也就是說,一個人在他人生最好的階段,他有選擇死亡的理由嗎?於情於理,都讓人說不過去。

嘉慶十三年(1808年),在江蘇北部淮安一帶發生了嚴重的水災,地方政府撥專款進行了賑災救濟工作。在當時,清政府雖然沒有建立起明晰的審計制度,但是鑒於災情嚴重、官場腐敗,對此類賑災工作一般來說都要由上級政府派員進行審核檢查,以防止虛報冒領,使朝廷派發的救災專款能夠真正用到災民的身上。

李毓昌到江蘇後,江蘇北部的淮安一帶災情嚴重,朝廷發下幾十萬兩銀子的賑災款。為了保證賑災款的正常發放,兩江總督鐵保就選派了一個十一人的督查組趕赴災區,李毓昌就是督查組成員之一。李毓昌剛到江蘇就被委以重任,這也是鍛煉自己的一個機會。

作為新科進士的李毓昌,懷著滿腔的抱負轉換著自己的人生角色。剛進入官場,就讓李毓昌趕上了這麽一個體現個人價值的機會。能夠受總督大員的委派,前往災區核查賑災錢糧,這種強烈的榮譽感讓他不敢有絲毫的怠慢。他是剛進入官場的新兵蛋子,根本不懂這裏面暗藏的玄機。所謂核查賑災,只不過是走走形式的官樣文章。李毓昌的身份只是一個候補知縣,沒有實職的空頭銜,就是較真也輪不上他來上場,他完全可以跟在後面撈點實惠。其實在清朝中後期的官場上,這種差事既可遊山玩水,又可撈幾個小錢,更可以借機結交地方掌握實權的官紳,為自己將來的仕途打下人脈基礎。清朝中後期的上級官員督查,就是擺擺上級領導的架子,吃喝卡拿要,最後替各級的貪官汙吏們上一個清白折子,就算完成任務了。

嘉慶時期,權力集團內部已經到了無官不腐的地步,前赴後繼,大家都是高成本官員,誰也不願意做賠本的買賣。這時候,權力能夠提供的基本服務就成了博弈的基本規則。政治制度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規模、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團與統治者相互博弈以及各集團之間相互博弈的結果。誰是贏家誰就主導遊戲規則,誰占的份額大誰就就能一錘子定音。

可是李毓昌畢竟只是一介書生,他的低成本入官,讓他自然放低了自己的權力成本邊界。這樣就會造成一種現實與理想的失衡,他的理想是用好手中權,能為民做主,幹點實實在在的事。可現實是,他的低成本也許會觸犯到別人的高成本入官的利益,讓別人的利益打了折扣。李毓昌進入角色很快,他在得到任命後,就帶著自己的仆人李祥、顧祥、馬連升前往山陽縣。李毓昌並沒有與地方官府取得聯系,而是自己撇開了調查組的正式渠道,來了個實地暗訪。通過暗訪,他了解到官府在救災工作中有許多違規操作現象。特別是通過內查外調,他獲取了山陽知縣王伸漢浮開災戶、冒領巨額賑款的第一手資料。他準備將收集到的資料如實上報,揭露地方官員腐敗行為的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