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非黑非白的區域(第6/7頁)

南非學者羅伯特?克利特加在《控制腐敗》一書中指出:腐敗的動機=(賄賂所得―道德代價-查處概率×所受制裁)>工資收入+廉潔的道德滿足感;腐敗的條件=壟斷權+任意處理權+責任心差。對照這兩大公式,李毓昌都不具備做一名腐官的條件。

眼裏本就揉不得沙子的李毓昌憤怒了,他抓緊時間詳列了一份清單,準備具文上報,揭露這批貪官汙吏。

本來李毓昌的調查工作就是在保密狀態下進行的,即將上報的材料也沒有其他人知曉。但問題卻出在了他身邊人的身上。他的仆人李祥與縣令王伸漢的仆人包祥是老朋友,李祥本來就是一個貪利的無良小人。看見自己的老朋友跟著王縣長吃香的喝辣的,而自己卻跟著一個候補官員東奔西跑,還撈不到油水,不免憤恨。憑著自己主人這種一根筋的腦子,就算將來能夠補了官缺,當了縣令,自己跟著也不會撈到多大的好處。

這個小人物在心中進行了一番利害計算:跟著死板的舊主人一點好處也撈不到,落個終日清苦,無人搭理;若賣主求榮,實惠自不待言,榮華富貴恐怕也大有指望。

李祥有這種心理計算也是最正常不過的事,別說一個仆人,就連李毓昌又何嘗沒有自己的計算。不過李毓昌這時候的身份還不能算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官員,只是候補隊員。

官員進入官場也要做一番利害計算,古代官員大部分都是像李毓昌這樣的讀書人,儒家經典裏的禮義廉恥對他們來說還是有影響的。剛進入官場時,他們心中的惡往往會受到道德的約束,沒有完全釋放出來。他們會在內心做出各種利害計算,其中就包括如何去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做一個好官。但是時間一長,他們會發現當好官不是那麽容易的事,這就讓他們陷入了一種道德困境。假如說李毓昌有一天成為縣令,他想當一個對老百姓好的好官。對老百姓好就意味著不忍心搜刮民脂民膏,沒有民脂民膏的補給也就沒有更多的灰色收入。這樣一來,就引起了連鎖反應,首先李毓昌養的那些幕僚和胥吏的工資和獎金就發不出來,再則就是他逢年過節賄賂上級領導就失去了本錢。李毓昌想當清官,可沒人願意一路與他同行,他只能孤身上路。而他身邊那些人就會想辦法繞開他,自己下去收刮地皮。他們下去以後,收回來一千,按照遊戲規則,一個人分一百,給李毓昌留下三百。李毓昌肯定會拒絕,而且會訓斥他的那些手下,說他們做的這些事有辱官家聲譽。官家聲譽對李毓昌來說就是個人聲譽,因為他想做一個好官;但對於那些唯利是圖的胥吏,官家聲譽與他們能有多大的關系?李毓昌不願與他們一起玩這種遊戲規則,衙門裏的人就會認為李毓昌不是一個好領導(好同事)。李毓昌既解決不了他們的工資,又不能給他們提供正當來路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李毓昌自然就會被疏離。也就是說李毓昌對老百姓好,就意味著李毓昌對官場中的僚屬不好;李毓昌成為好僚屬、好的合作者,就意味著李毓昌對老百姓不好。這種道德困境會在一個官員的利害計算中反復出現。

當然圍繞在官員身邊的僚屬或者胥吏,他們也有著自己的利益計算,當有利可圖的時候,大家跟著你幹事業;當跟著你無利可圖的時候,他們會毫無猶豫地選擇離開或者通過加害官員來獲取利益。對於官家制定的規則制度,官員在執行的時候也是有自己的計算。假如官吏們從公正地執法中獲得好處,那麽這個法律就可以得到貫徹落實。反過來說,如果執法對自己沒有一點好處,吃力不討好,還得不到上級官員的獎賞,那麽,皇帝下達給官員的命令就等於是一張白紙。

李毓昌的仆人李祥不願意成為李毓昌道德標準之下的犧牲品,他要的是真金白銀的利益,他不願意跟著自己的主人只落清名,不落實惠。

因此,李祥一不做二不休,將主人李毓昌的調查情況向包祥和盤托出,並泄露了李毓昌準備將收集到的資料上報的機密。很快包祥便將消息傳給了縣令王伸漢,王伸漢做賊心虛,極為恐懼,先是采用了賄賂的老手段,通過李祥送重金給李毓昌,在遭到嚴詞拒絕後,又生出了謀盜調查材料一招,無奈李毓昌已警覺,對仆人們也格外小心,出行坐臥,都將機密材料帶在身上,使已經賣身投靠的仆人們也無從下手。最後王伸漢實在無計可施了,只好與李祥等人串通,準備找機會對李毓昌下手置其於死地。

當李毓昌調查完畢,即將離開山陽縣時,作為地方父母官的王伸漢擺下宴席為其餞行。這也算是官場之上的正常應酬,李毓昌雖然在內心對這種腐官感到萬分惡心,但他還是禮節性地應邀出席。在公開的宴席場合,王伸漢並沒有貿然下手。就算他巴不得李毓昌早死早了,可上級督查專使如果就這麽堂而皇之地死在了自己宴請的酒桌上,那樣的話,他肯定會難逃其咎。他要做的是既讓自己不受牽連,又可以擺平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