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結語(第3/9頁)

如果現代的學者在討論“封建制度”時,將其限定為傳統中國政治體制中的那些習慣性做法,這樣就可能減少混亂。這種已經逝去的“封建”體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國遠古時期。例如,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封建國家就已經采取了集體負責的原則,以此力圖建立起官僚政治,而後就從來沒有被摒棄。又如,強調帝國國民要承擔各種徭役則是歷史上納貢習慣的殘存。但是一般來說,這些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對歷史的具體細節缺乏耐心,他們研究的出發點是認定明代為封建社會,然後推定階級鬥爭具有“歷史必然性”,進而認為明代後期已經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對於最後一種觀點的意義在後文還將論及。

歷史的道德性解釋

中國傳統的歷史學家總是願意用道德來解釋歷史,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當德才兼備之人掌握政權時,政府的資金自然殷實充足。與此相反,腐敗總是與領導者無能相伴而生。這是因為按照中國的傳統理論,行政管理更多的是依靠官員個人的能力,而不是建立起一套專門的制度,這種辦法在處理地方性的、短期的情況時還有一定實用之處。然而,它完全忽視了情況的變化和管理技術的困難,有著明顯的局限性。

在上一章中所提到的張居正,盡管他性格剛毅、為人正直、勇於任事,但是他所進行的財政改革也只是取得了有限的成功(見第七章第四節)。雖然他的節流政策無疑在短期內增加了國家的財政實力,但是由於增加銀儲的政策所導致的通貨緊縮也使公眾陷入困境。而且他的方法是以政權強制為條件,國家的財政機器被迫高速運轉,從不進行大的檢修。這樣做必然會受到抵制,他自己也是禍發身後,蒙受恥辱。最後的結果就是不僅他的政策被廢除,而且官僚集團也開始分裂〔12〕。

盡管現在有人可能認為以道德來解釋歷史是不足信的,但這也不令人信服。一些現代的歷史學家用他們自己的社會價值觀來看待某些個人的儒家道德。例如,吳晗盛贊海瑞是“站在農民一邊”與地主進行鬥爭〔13〕。他還認為海瑞是“為建成社會主義社會而進行百折不撓鬥爭”〔14〕。

事實上,海瑞不過是一個正統的、嚴格的儒家信徒,他要求其下屬像他一樣厲行儉樸。他出任南直隸的巡撫,對官員腐敗和稅收陋習發動一場無情的鬥爭。這確實證明了他的個人勇氣和耿直。但他還算不上一個社會改革家,更不是一個革命者。在他給嘉靖皇帝的奏疏中總是稱君主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15〕。他認為小民“鬥狠趨利,未有息訟之期”〔16〕。而且,他致仕以後,也降低了自己的標準,如其信中所言,他曾接受一位地方知府、一位巡按、兩位總兵以及兩位總督的饋贈。最後的兩個人是淩雲翼和殷正茂,而他們素有貪名〔17〕。其中至少一次饋贈之重足以購買一片墓田。

這裏即非貶低一個正直之士,亦非寬免官員腐敗,而是強調制度的缺陷在明代後期已經變得日益嚴重,道德重建已無力回天。然而吳晗還認為海瑞“一生反對壞人惡事,從沒有反對過好人好事”〔18〕,並且譴責任何一個批評他的英雄的人,包括那些盡管贊同海瑞的目標,但認為在執行時要采取一定策略的人〔19〕。這種態度已經擴散到制度史的研究中,上文中批判一條鞭法的學者們就遭到如此的境遇(見第三章第三節)。恢復這種陳舊的歷史觀是一種很危險的做法[1]。

按照現在的“自由”和“進步”、“保守”和“反動”的標準對16世紀的人物進行分類,是很令人懷疑的。對他們中許多人很難進行定性歸類,有的人可以同時分屬幾類。盡管實際上他們中的所有人的目標都是為了保存傳統的社會價值,但他們也不缺乏平等的思想。雖然他們要依靠國家來保護其個人利益,但他們也知道大多數民眾的生計對國家也是至關重要的。因此標簽某人“好”或“壞”只會造成混亂。

第二節 明代的財政管理及其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

中央集權優先於技術能力

這本書中所討論各個不同主題可以很容易地概括為如下的觀點:明朝力圖在一個廣大的帝國內強制推行其野心勃勃的中央集權的財政制度,這種做法超出達到這種程度的技術水平。這種技術水平包括實際的技術手段和專門的經濟知識。表現為交通運輸、信息交流以及其他服務性事業,貨幣和銀行規則,會計統計和數據保存的技巧,甚至官員的心態。

財政制度始創於洪武時代,當時沒有將皇帝個人的收入與國家收入分割開來,帝國的收入與省級地方收入也區分不清,強制對全國的財源進行統一的管理,這樣的計劃甚至在現代社會也未免過於艱巨,這自然從一開始就面臨著實現的技術手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