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財政管理

崔瑞德(Denis Twitchett)在對唐朝財政管理的研究中描述了三個不同的發展時期。在第一個時期,管理機構仍是相當原始和簡單的,而第二個時期的特點就是財政機構職能的不斷專門化。在第三個時期,連續不斷的制度專門化在新的專門化了的權威機構與中央政府的常規組織之間引起緊張狀態〔1〕。相比較而言,16世紀的財政管理一點也沒有顯示出這樣明顯的分期。總體看來,明代行政管理沒有足夠的動力來產生類似的制度變化。

為方便起見,將這一百年間的財政管理作如下分期:

第一時期:1501—1521年。這一時期北京完全不存在有力的領導力量,這是15世紀晚期普遍狀況的延續。

第二時期:1521—1541年。財政事務剛剛有一定起色,但接踵而來是更進一步的惡化。嘉靖皇帝的即位似乎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這位來自皇室旁支的新皇帝與京城裏的既得利益者沒有一點聯系。他釋放宮中的多余人員,加強了對宦官的管理,遏制了貴族莊田的增長。然而,皇帝沒有推行任何真正意義上的制度性改革。嘉靖皇帝以自我為中心的行為記錄最終使他處於與他的前任者們同等的地位。

第三時期:1541—1570年。一連串的長期財政危機發生了,只是由於地方官員們的努力調整才得到緩解,但地方官員們的調整措施並不協調統一。這一連串的事件首先是由軍事失敗而引起的。軍事失敗始於1541年河套被吉囊占領。政府已處於經常性的嚴重壓力之下,它被迫采取它能夠實行的任何非常措施。對武裝力量傾以數百萬之財已經證明是無效的。16世紀50年代,俺答汗的騎兵已襲擊到北京的郊區,而倭寇也在東南沿海一帶劫掠。決定性的災難出現在1557年。這年北京的三大殿連同正門一燒而光。這些建築物帶有如此巨大的象征意義,以至於盡管有其他各種緊迫的財政問題,而三殿的重建不得不立即開始。

第四時期:1570—1587年。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這一時期是16世紀最成功的時期,可以稱為張居正時代。到1570年為止,俺答汗已經受撫,海盜也不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當1572年這個精明的政治家成為京師的主要決策者的時候,他對財政事務也加強了管理,政府的倉庫開始充實起來。盡管張居正於1582年死去,然而他的管理的好處一直延續了好多年。

第五時期:1587—1600年。前一時期的成就再次被財政無能一掃而空。16世紀90年代耗資巨大的三次軍事行動導致了國庫空虛。這種混亂的狀況因為萬歷皇帝繞過文官系統派遣宦官到各省充當稅使而惡化了。

這一概括顯示出的是管理循環的交替,而沒有上升或發展。危機靠緊急措施應付過去,隨著周期性的財政壓力而來的是暫時性的緩解。盡管管理放松,收緊,然後再放松,但並沒有一絲改革的企圖。這一時期的歷史是由個人造成的,而不是由制度造成的。

不過,無可否認,16世紀的稅收中白銀使用量的增加是一個重要的發展。盡管理論上它應該使政府的財源更加靈活多變,並因而有利於財政預算,可是實際上這種情形並沒有發生。在前面的章節中已經相當詳細地證明了明王朝體制的僵化阻止了它認識到這種變化中的許多潛在的好處。一條鞭法沒有推進到它的邏輯終端即單一的土地稅。納稅人的勞役不能徹底廢除,稅收項目也不能合成一體。在下面的篇幅中將會顯示出這種與早期管理方式相連的趨勢在中央政府中更加明白無誤地表現出來了。

有鑒於此,詳細描述這個世紀的那些事件是沒有用處的。這種按年代順序的考察只會表現為相同事實的重復。以上面所給的分期為基礎,我們將首先檢驗管理的總特征,焦點主要集中在戶部的運作上。因而要仔細關注兩個特殊的問題:1550年以後軍隊開支極大增長的後果和1572至1582年間張居正推行的財政改革的後果。戰爭與和平時期的這些財政措施應該足以說明這一世紀中的總體發展情況。這些調整不足以使制度合理化,但其臨時性特點也許能夠解釋上文簡要提及的小的管理循環的重復發生。

第一節 16世紀的戶部

戶部的運作

乍看之下,戶部的運作能力在16世紀似乎已經大大膨脹了。戶部直接掌握下的太倉庫在1500年以前很少一年管理過100萬兩以上的白銀。到16世紀中葉,存銀據說接近200萬兩,到16世紀50年代實際上已經突破400萬兩。盡管隨後增加的速度減慢了,但也保持在400萬兩左右的水平。

其實,這種表面上的膨脹是個假象。太倉庫收入隨著稅收折銀的不斷增長而成比例的增加,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戶部的職能真正地擴大了。16世紀晚期,太倉庫增加後的歲入約為400萬兩,只占了帝國全部稅收的12%。況且,太倉庫實際上留存不住它的現銀收入。大部分的收入立即被運往北邊軍鎮。余下的收入用來支付朝官的薪俸、京營的軍餉和幾個宮廷機構——最主要的是禦馬房和皇家苑囿——的維持費用。此外,太倉庫還充當了皇帝的接收代理機構。作為一項制度,金花銀和皇莊子粒銀要由太倉庫收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