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仿徨(第4/7頁)

出生於西印度之印度作家賴保羅(V.S.Naipaul)最近所著書《令人無法相信》(Beyond Belief),內中指出:以印尼之背景而熱烈地接受伊斯蘭實為阿拉伯人之“帝國主義”之成功。賴保羅因其本人印度背景,以為歷史上馬來半島及印尼諸群島為佛教及印度教盛行地區,今日將此傳統完全放棄至為可惜才有此論說。

我們不必同情於他對“大印度”的追慕。但是一個海島上的國家仍然墨守7世紀沙漠戰爭中所遺下的成規,實可視作地緣政治之錯安排。

並且事實的發展仍不止此。今日印尼的伊斯蘭教徒,聲勢浩大。他們能阻撓政府希望通過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不久之前(1990年)雅加達的一家暢銷雜志公布它對讀者所作民意測驗結果:讀者所崇拜的古今人物中創教先知穆罕默德屈居第十一名,位在該刊編輯(基督教徒)之下。因為群情激昂,該刊物的發行執照被撤銷,編輯以褻瀆神明罪被判徒刑五年。但是另一方面對宗教領袖高唱以教建國、以教治國者政府仍能限制。蘇哈托曾不時將一二過激分子投獄。因此最強硬的宗教領袖與官僚組織及軍中將領實際互不相容。

然而印尼受伊斯蘭之影響已有數百年歷史,而最近百余年,程度更為加深。當荷人統轄印尼時除榨取物資外,地方管理仍由土著負責。治下之每一村莊有如人民公社。以爪哇為例:村長監督各人產業,以占用公地作為薪給。又主持公益事務,察看村民參加宗教儀節,教堂之教師及書記則維持秩序及紀律。所以基層之政教合一有如中國專制時代之儒教。

19世紀至20世紀之交蘇門答臘土人叛變,即以伊斯蘭作號召。事變敉平後荷蘭之開明人士提倡所謂“倫理體系”(Ethical system),主張順應土著群情,鼓勵西方基督教人士與本地伊斯蘭教領袖經常社交接觸,停止基督教之傳教工作,協助印尼人士往麥加朝聖。自此伊斯蘭更為盛行。日本占領印尼期間亦獎勵土著研讀《可蘭經》以作為反抗西方之意識形態。前述暢銷雜志之民意測驗,伊拉克之薩達姆仍占被崇拜者之第七名。可見得同教之情誼及反西方之意識均於此間表態。

印尼法律規定全國國民必須自動申報為以下五者之一:伊斯蘭教徒、天主教徒、基督教徒、印度教徒或佛教徒,不能無所屬亦不能在此五者之外。近年統計:稱為伊斯蘭教徒者已逾百分之八十五,迫近百分之九十。但專家指出:內中有多數實際無所屬,或信奉本地各種傳統土教,只以避免官方糾紛,自供為伊斯蘭教徒。

即實際信奉伊斯蘭者,亦分為“虔誠之伊斯蘭教徒”(santri)及“名義上之伊斯蘭教徒”(abangan)。前者人數少(實際人數無法獲知,因此種區分無從客觀之劃界),而維持高姿態(high profile),易於鼓動群眾。尤以輪船通行以來,每年往麥加朝聖者數萬人。每一朝聖後,被人尊為“浩知”(Hajji),此字為姓名前之頭銜,因之終身受人尊敬,爪哇之本地商人及大地主多為浩知。他們亦多以反基督教之名義排華,因華裔富商多為基督徒。

蘇加諾及蘇哈托均為名義上之伊斯蘭教徒。他們不能忽視伊斯蘭所發動之群眾力量,卻又不願視伊斯蘭領袖以宗教滲入政治,一則分裂全國,一則為行政之掣肘。(蘇哈托除與華裔富商接近外,其政府中之經濟專家亦常多基督徒。但彼亦已於1991年往麥加朝聖成為浩知。)

無疑的,伊斯蘭在現況之下不加改革足為印度尼西亞現代化之累。

有些伊斯蘭教教徒歧視銀行放貸生利,有如上述。殊不知現代經濟之首一要訣,即為負債經營,除非資本廣泛的流通,很多企業無法創始,而國家經濟體系之中亦產生多數罅隙,上下前後左右不能結合為一體。此正是今日印尼厄運之所由來。

一夫多妻制亦是社會中層脆弱一大主因。賴保羅書中有此一段:

直到後來我才獲悉馬利門是他父親住在同一村莊裏分居的兩個家庭中十七個兒女之一。又直到後來當我旅行的時候,才發覺伊斯蘭教之重婚與簡易之離婚手續不僅是男人的色情關系。這“制度”損壞了家庭,它產生了一個半是孤兒的社會。一個家庭被父親拋棄,他又再去另創第二個和第三個。這是一而再再而三重復〔產生〕的故事。

在社會心理上的影響不說,在經濟上這種做法也可以使一個堅實的中層社會無法產生。伊斯蘭法律著重重婚男子對各房妻室同等贍養同樣遺傳,如此稍有能力聚集資本之家庭亦迅速的成為貧戶。伊斯蘭教徒以其社會中之平等觀念自豪,並且嫉視西方性道德之泛濫。但是其本身之平等取自低水準之平等,並且又將維持性禁忌之責任大部推放於女子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