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仿徨(第3/7頁)

可是印度尼西亞的問題,不可能因獨裁者蘇哈托去職而解決。

新秩序治下的經濟成長確為令人側目。三十年內印尼之通商口岸徒具現代國家形貌。可是這樣的開發缺乏縱深,尤其農業無出路,足為繼續成長之累。印尼政府擁有二千個大型農場,大都由荷人創始,出產咖啡、煙草、茶葉、棕櫚油、橡膠等,全部用做輸出。但百分之七十人民仍為種植稻米農戶。凡中國大陸五十年前農村困窘情形,有如小塊經營、效率低微、耕地不足、農民負債等爪哇峇裏各島亦無一不有。即由政府津貼亦非久計。印尼如欲避免大規模之土地改革,惟有逐島移民。蘇哈托執政期間曾創始經營。但此類方案須長期間大規模執行方有實效。

印尼之制造業目下雖已占國民生產總值之四分之一,但大部出自機械精密之新型工業如煉鋼、造船、飛機制造、化學肥料、水泥廠等。此外仍有以百萬計之手工業店鋪,主人參與做工或雇用幫手一二人。因此新興工業與傳統經濟之間缺乏聯系。大部國民亦缺乏購買力。整個經濟只能外向,易受國際市場波動。

蘇哈托之經濟政策可分做三段概述:自其取得政權至1980年專注於石油及天然煤氣之輸出。由政府大規模舉債,增加自然物資之開采與出口。自1980年後,外債之進入減少,政府以石油收入津貼各種新型工業,著重提引非華裔之企業家。各方管制極為嚴格。1985年後始全面放松管制。大量遊資進口以及大型華裔工商業組合之活躍,均最近十余年事。

華裔在印尼人口數無確切統計,有稱百分之二者,有稱多至百分之四者,似此出進之間已有兩百萬之差距。華裔出現於印尼,至少有千年歷史,但過半數以上在本世紀初年由於荷蘭放寬入境限制而移入或為此期間移民之子女。當時若幹華人被殖民地政府任做免稅人或開設當鋪放債,但大多數開設小規模店鋪充任各種工匠及勞役。兩次世界大戰之中,荷印外島之開發涉及石油橡膠園林及錫礦等大部得力於華裔勞工。

華裔之國籍問題,曾屢屢引起爭執。以前中國北洋政府,完全不置聞問。在南京之國民政府則堅持“血緣做主”,凡華裔概屬中國國民,然對印尼華裔之權益亦無曾置喙。中共則承認“地土做主”之原則,周恩來曾發表聲明勸各地華裔歸化為各國國民,遵守當地法律。新秩序對付華裔之政策為同化(assimilation)而非整合(integration)。原來1955年與中共之協議,華裔須自動申請始能取得印尼國籍。1967年之法律更只容許華文報紙一家存在,華文學校限期封閉,有關華人宗教上之各種表示只能行於戶內。現今絕大多數華裔可能高至百分之九十已歸化為印尼國民。而且大多數已采用印尼姓名。

但華裔始終被認為華裔,即與土著聯姻之子女不通華語者亦然。一方面若幹生活習慣不能盡除,一方面大體上華裔生活程度較土著為高。我曾遇著一位印尼朋友向我表示:只有印尼女子嫁與華人;甚少華裔少女出嫁於土著。

華裔壟斷印尼經濟情形可能常有誇大。但粗率估計:以不及百分之四之人口操縱約全國百分之三十五的新型工業,其聲勢不為不煊赫。然則另方面印尼之大型工業仍在政府掌握中。亦有人謂雅加達之最大銀行家企業家中前三十名內除一二例外概為華人。證券交易所所列證券則百分之八十概為華人產業。華人之經營麻雀式之小型店鋪尚無法統計。

當雙方嫉視交惡時華裔商人常被攻擊為慣用賄賂,好走後門。但印尼全國經濟尚缺乏堅實之組織,是為一般正在開發國家狀態,各種關系因人成事,尤其法令之解釋與信用之批準與賦予既無客觀標準,亦無法脫離權威。蘇哈托及其家人即以擺弄人身關系稱著。所以此形態為中國人性格抑印尼人性格至難判斷。(在我的寫作中曾一再指出以上情形實為“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之狀態”,少用“貪汙”字眼。)

另方面若幹土著蔑視商業。不少虔誠之伊斯蘭教徒拘於舊習以為銀行放債收利亦為不道德,華裔則無此顧忌。況且華裔工商企業家原有根底,又利用家族關系,交換內在消息,保持傳統信用經營方式,印尼土著甚難與之競爭。在管制未開放前常有印尼商人獲得政府低息借款,將之加息轉貸於華人,或向外裝飾門面自稱業主,實際受雇於華人。

西方專家意見:同化華裔政策已不可逆轉。但至少仍需數代,始能雙方感覺水乳無間。且在此期間是否無特殊事故,足以動搖全局仍未可逆料。

與此華裔問題相始終者則又有印度尼西亞之宗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