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陽鼙鼓動地來(第2/3頁)

這種指責也牽涉到中國歷史上經常發生的一種問題:真的皇室生活奢侈,就是“腐化”的征象,而必至國破家亡?我們知道8世紀的長安,確是有一種升平氣象,高級仕女,穿著印花的綢衣,頭發挽髻,眼眶之外則施以各種色彩,有如今日之eyeshadow,即女性亦打馬球(polo),吹奏小型樂曲(chamber music),一到各種季節,宮女之作拔河戲(tug-of-war)者一次總有好幾千人,較之明清已現代化得多。雖道這些人文的因素統是不該有,一定要退步到茅茨土階,天子穿浣衣,食不兼味,後妃也衣不曳地,甚至上下都窮才人心舒暢?要是今日我們講歷史也仍因襲傳統的立場,如何能迎合時下的現代化?又如何能使中國史與世界史銜接?

可見得這中間還有一個重要的歷史環節未被提出:前人以為一切都是道德問題,而玄宗唐明皇李隆基一朝,則已產生了一個極為嚴重的技術問題。

公元754年,也就是安祿山反叛之前一年,戶部統計全國共九百六十多萬戶。這和初唐的三百多萬比較,當然有了顯著的進步,其原因也不是人口突然增了三倍。而是7世紀初期,開始均田制,原則上加入版冊上的戶口,就要授田。不管是采登記的戶口原來已經領有的田土來算數也好,或者真是政府重新分配而授予的田土也好,下級政府向人民抽稅時就要保障他們有田,所以除了最初登記的三百多萬戶之外,以後的增加,就非常的吃力。例如高宗朝652年,在安祿山叛變前約一百年,全年只增加戶十五萬,約占當時登記戶數4%。另一方面講,則均田制、租庸調制和府兵制縱有很多的缺陷,仍維持了一個相當容易掌握的下層機構。我們也可以想象從武後到玄宗初年,第二帝國倚賴著以這簡單數學公式作主的間架性設計,將它的實際威權從一個基本核心的關隴區域和東部洛陽推廣到全國各地是一種經年累月緩而持重的運動。選舉制度提拔新人不計門戶,也要長時間之內才有功效,而唐朝創行所謂“銓敘”,有所謂“三銓三敘三唱而後擬官”的辦法,要自春至夏,才能完畢。這尤其需要下層的民政和財政的事項簡單雷同,中樞才能將官職成批分派。所以與前述間架性設計配合適當。

公元723年玄宗任用宇文融為“勸農使”,執行所謂“括戶政策”。其原則是現下版籍無名的戶口,若不是逃戶,就是客戶,也不究既往,一律著令自首。登記之後免六年賦調,只輕稅入官。這辦法成功,“諸道括得客戶凡八十余萬,田亦稱是。”只是就遇到很多官僚的反對。難道規避賦役的人戶應當讓他們違法?以免罰輕稅而鼓勵他們自首則是苛政?這問題要根據當日官僚組織的特點解釋。傳統的官僚政治表面管轄廣泛,實際掌握不深,其行政效率靠由上至下加壓力,並非循照經濟原則,所以只能鋪擺場面,對數目字無法精密核算。各官僚居留於城市之中,胥吏短少,也不能經常體會到鄉村各種情形,而最怕變態,此時誰系主戶,誰系客戶,誰應照原來的租庸調征課,誰可以在六年免征,可能產生無數的糾纏。簡言之,這種結構與現代化組織基本不同之處,則是缺乏民間商業的組織在旁督責襄助,擔負其一部行政費用,而責成其照法律條文不折不扣地施行。這也是管制大量的農民,只能以集體的辦法和預定的數學公式對付之一大主因。唐代的租庸調制,至此已發生問題,兼並盛行,人民遷移,版籍紊亂,宇文融的辦法為不得已,但是執行時仍在各地產生不同的困難。

可是玄宗後期三十年,戶口登記從七百多萬增至九百六十萬,已經給官僚機構相當的困難,各處文牘山積,很多事項除非高級長官親身受理,無法定奪。而賦稅既增加,則有韋堅的增加督運效率。韋堅是太子妃之兄,此人若生在近代的歐洲,必為商業經理能手。他在741年任水陸轉運使,於是修改水道,在長安城外鑿成一座人造湖,又集中船舶將江淮南海一帶物產分別陳列,駕船人則大笠芒屢,婦女則鮮服靚妝,又歌唱助興,儼如現代之商業展覽會(trade fair)。只是這樣一來,他造成了一個半官半商又不官不商的組織,在現存政治體系之外,也將既有的會計制度弄得文不對題,所輸入的物資則一般為消費品。

這還不算,傳統作史者所指摘“剝下益上”言利之臣,尚有楊慎矜和王。楊慎矜是隋煬帝的玄孫,他於738年以侍禦史知太府出納。他認為各地方政府繳納的實物常有水漬傷破,不如“輕賚”,即是改折珍貴量少的物品交納。即是剝下益上,則其折算價格只利於長安,而不利於交納的地方。而且物資既由常用實物改為珍貴物品,實際已將政府之收入在預算內改作宮闕消耗和賞賜大臣近戚之用。王於750年以禦史大夫兼京兆尹,領二十余使。他也繼續楊慎矜的辦法,並且某項賦稅已經被蠲,他又獨斷地征取腳費,結果他在長安控制了大量的物資。唐制雖內宮妃嬪也有官階,她們的脂粉費也同於薪水,經過王的經理“歲進錢巨萬”,“供天子私帑”,就不再經過政府過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