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第3/3頁)

五代對這種軍事財政體制,一方面給予承認,一方面也在逐漸加強中央的管制。唐朝中葉以後,常備兵以名稱作番號,有如“威武軍”、“長興軍”。五代時因襲這種辦法,節度使所管轄者為軍,也各有指定的防區。於是全國構成幾十個軍管區。《五代會要》列舉三十六個州改隸於各軍節度使的經過,證實其整個組織,實系一個龐大的軍政府。而樞密使的設置,則表示著中央集權的趨向。樞密使原為小官,在唐朝以宦官典禁軍的時代設置。五代時樞密使則顯然的成為一個直接報告於皇帝的軍政部長,不受宰相的統禦。與之相對的則是三司使。“三司”為鹽鐵、戶部和度支。一般說來鹽鐵所管為新型商業收入,戶部則掌傳統的農業收入,度支則管轄交通和物品的轉運。把這些職責歸並於一人掌握,也表現著中央政府財政集中,有策應其軍事行動的準備。此外後唐於公元926年設官為“三川搜訪圖籍使”,958年後周派三十四人於諸州檢定民租,更顯得各地區各自為政的趨向已成過去。這一切措施對奠立宋朝的基礎都有相當的貢獻。

傳統的歷史家對於五代十國沒有多少好話可說。要不是“僭竊交興,稱號紛雜”,則是“峻法以剝下,厚斂以奉上”。他們不知道在唐宋之間,不能沒有這樣的一重過渡時期,將軍事與財政的管理權放在地方政府頭上,使一切更趨緊湊和實際,然後再集中歸並。否則就不能構成北宋這樣一個帶競爭性的體制去和北方少數民族用騎兵為骨幹有農業為支援的新型外患周旋。

況且軍備和稅收提高,交通與貨幣的使用活躍,是中古時代刺激經濟成長的不二法門。“十國”在南方之“國”,經常在同一時期只有四個或五個。這樣的疆域與面積也比較便於管理,而以發揚各地區經濟的潛勢力,則較統一的大帝國凡事都要著重均一雷同的辦法有效得多。一般的情形,各國間經過初期分裂的爭鬥,開始承認及尊重鄰國的現狀。人質則經退回,各世家又約為婚姻,增進友誼,在收成不好的年份又能互相通融周濟。要不是因為北方的外患關系,這樣的安排並不見得比統一的大帝國為低劣。

錢镠在浙江築海塘興水利。王審知在福建開甘棠港,提倡國際貿易。馬殷在湖南種茶,又令民自造茶以通商旅,使茗茶行銷於華中各地。又鑄鉛鐵錢,以賤值的貨幣促進民間的商業。這種種作為也不是統一大帝國的官僚組織所能隨意創制而能勝任愉快的。只是武人擡頭,文士偃蹇。這五十四年不是大政治家建功立業的際會,甚至也不是忠臣烈士青史留名的機緣,所以在這非常時期,產生了一個馮道,他替一般人民請命,保存了傳統統一政府行政的邏輯。一般的作史者,對付這樣一位“視喪君亡國亦未嘗以屑意”的“無才無德癡頑老子”,又不能隨便褒貶,也只好把他當作一位例外的人物看待,讓他去自命為“長樂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