澶淵之盟(第2/3頁)

澶淵在今日河南省濮陽縣附近,在北宋時和今日距黃河北岸都只有一日行程,去宋都開封,也不過二百多裏。北宋的第三個皇帝真宗趙恒於公元1004年在此與契丹之遼議和。結果遼兵北撤,恢復戰前狀態。北宋則承認每年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其名義則是“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雙方又交換“誓書”,彼此以平等的地位相待,並且約同“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守存,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這條約也永久有效,所以共同聲明“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鑒,當共殛之”。書中兩方都稱趙恒為“大宋皇帝”,遼主耶律隆緒則為“大契丹皇帝”,不稱遼。一般歷史家均盛傳盟時兩方約為兄弟,宋主稱遼太後為叔母,但此種稱呼不見諸誓書。

澶淵之盟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叠經爭論的題目,有些讀史的人認為宋朝不能在開國之初,一鼓作氣先攻下契丹,既承認遼政權的存在,又開“歲幣”之濫觴,以後兩宋之“積弱”,只有使局面江河日下。強調澶淵之盟的得計者則指出,當日兵已攻澶淵(州)城,去開封僅在咫尺,有些朝臣已建議遷都,勸真宗或往金陵,或奔成都,只有主張強硬政策的寇準得到籌劃中樞的畢世安的支持,簇擁皇帝親臨澶淵,才能訂下這一段和約,茲後宋遼不加兵者一百二十年。況且以絹銀與契丹打交道是宋太祖趙匡胤歷來的政策,1004年和約未訂之前,真宗已打算承擔歲幣百萬之數,後來能以三十萬了事,出於意料之外。而盟約最重要的一段收獲則是沒有割地。然,石敬瑭於公元936年割“幽燕十六州”與契丹,內中也包括瀛莫兩州,轄今日之河間任丘等地,趙匡胤之前身周世宗北伐時已收復這塊地區,歷經趙宋保持,契丹稱之為“關南”,在和談時曾一度索還,被宋朝拒絕。因之後來真宗的歲幣每年向雄州交付,是為兩國國界,如此在和約的交涉中,南朝並不是毫無所得。

從大歷史的眼光看來,則這種爭辯,只有局部的意義,若從長時期遠距離著眼,則是從10世紀到11世紀初年的發展,揭開了今後一段長時間的競爭。契丹之遼與女真之金以一種由畜牧業所產生的政權,配合以新興的農業基礎,以今日的東北及熱河為根據地與南朝爭奪華北的地盤。趙宋的南朝則自信以南方的經濟和資源能戰勝對方,這種態度以趙匡胤所稱“以二十匹絹購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過十萬”表現無遺。這長期間的爭奪戰,不僅影響各朝代的過程,也與以後元明清各朝的登場有密切的關系,即是日本人之制造“滿洲國”,仍是企圖在幾千百年之歷史的舊題材中覓得一種新的借口,作他們向大陸發展的工具。

同時這幾千百年歷史的運轉,也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只有文化程度低的少數民族被文化高的多數民族所融化。在雙方全面動員之余,中國的“第二帝國”在隋唐宋以來所展開的競爭性和外向的性格(competitiveness and extroversion)沒有找到出路,而被迫放棄。代之而起的是“第三帝國”明清的內向和非競爭性。此是後話。

刻下還待檢討的,則是何以11世紀初年契丹與北宋會達到一種勢均力敵的局面。也只有這力量的平衡才能使澶淵之盟可能。

在敘述宋太祖趙匡胤的經歷時,我已經提及他雖希望收復北方的疆土,卻終其身以先統一南方為前提。對北方的規劃,始於太宗趙光義。他於公元979年征北漢(山西太原迄北),這也是“五代十國”之最後一國。作戰時契丹之遼曾派兵助北漢。所以北漢一平,宋主就移師攻契丹,一直進兵到今日北京的西直門外。雙方大戰之後宋軍崩潰。《宋史》稱“敗績”,《遼史》則稱“宋主僅以身免,至涿州竊乘驢車遁去”。次年宋軍卷土重來,又在莫州(今日之任丘)戰敗。太宗的第三次攻契丹是在公元986年,除在正面進攻之外也在山西方面大規模發動側面的攻勢,也終沒有成功。

這三次戰役都有幾共同的特點:宋軍總是先勝後敗。在外圍和側翼作戰時,契丹雖敗仍然沒有放棄他們的鎮靜姿態。一到宋軍主力移師深入,遼軍才給他們迎頭痛擊,戰事非常慘劇,雙方高級將領陣亡重傷被俘之事經常有之。多次宋軍戰敗由於食糧與飲水不繼,有時補給線也被遼軍截斷。既獲全勝之後,契丹卻沒有組織大規模的反攻。在恢復失地之後只以少數部隊騷擾敵方。

若幹非官方的歷史資料指出三次失敗之後宋太宗趙光義即決定不再攻契丹,而趨向和談。加之他在公元997年逝世,據說乃是以前作戰所負傷箭創發作之所至。而且官方的記載也稱女真曾一度上書請征契丹,北宋朝廷不許,是為以後女真附遼的根據。而且西夏也與遼聯婚,對南朝叛順不定,終至成為趙宋之勁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