澶淵之盟(第3/3頁)

後來中國在唐宋之間對西方經濟的開發,有很大的進步,北方的少數民族在北方的經營也有類似的進步。阿保機(後為遼人稱為太祖)稱帝時(事在公元907年也即是朱溫代唐之日)已有高麗回鶻以及中國之吳越進貢,並且在920年制契丹文字。他不僅置城郭,並且多次俘虜漢人,充實他後方的根據地(掠奪人口是當日作戰時的常態,亦行於趙宋),以至市肆教坊都漸仿中國風制。太宗耶律德光得幽燕十六州後又將太祖所設置的南北兩院大為擴充,也就是根據《遼史》百官志所說“北衙不理民”的原則,對北方襲用部落的組織結構去統轄以下州縣。而“南衙不主兵”,則是在長城以南的地帶,以中國式的官僚機構,主持丁賦,但是民政與軍事分離。又允許在南部的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他們的軍備,也以契丹及奚人的“帳族”編為“宮衛”及“行營”。漢人則稱“轉戶”,每一縣都有一定的丁額,配屬於各“斡魯朶”(宮)。

在這種體系之下,有遼全國皆兵。“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隸兵籍”。契丹兵馬強盛,大半由於他們平時編制和戰時編制接近,有如《遼史》兵衛志所說“始聞詔,攢戶丁,推戶力,核籍齊眾以待”,惟其內部簡單均一,執行起來才捷勁有效。並且他們的下層組織,“每正軍一名,馬三匹,打草谷,守營鋪家丁各一人”。其馬匹弓箭皆自備。又稱“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打草谷騎四出抄掠以供之”。遼軍在耶律德光時即稱有騎五十萬,以上辦法恐怕不能經常維持。但是其組織粗樸,能適應於簡單的農村社會則無可置疑。與之相較趙宋采取募兵制,其後勤統籌,大部物資由江南運來。其外表新式時髦,可是推行於一個農村社會構成的國家裏究竟有很多不合實際之處。趙光義時開封的倉庫堆積的雨衣和帳幕有“數萬段”破損,可見得其軍事補給制度過於繁冗,不是當日社會條件足能支應。從各種跡象看來,與契丹作戰北宋已感到民間的負擔不易支持。《宋史》稱986年北伐失敗之後,朝廷於翌年“遣使市諸道民馬”。當日契丹不許馬匹入宋,政府方面缺馬,其民間之困窘可知。1004年澶淵之盟既成事實,朝廷在收瘞戰歿遺骸之余,也同時停江南所增榷酤錢,罷民間飛挽。

可是契丹采取戰略上的防勢,內線作戰,累敗宋軍,遠征敵境也究非所長。《遼史》兵衛志裏就早留下了一段“不許深入,不攻城池,不伐材木,但於界外三百裏內,耗蕩生聚不令種養而已”的原則。1004年的作戰,由所稱睿智蕭太後主持(契丹後族都以蕭為姓)。她專政多年,能駕馭契丹皇族將領,也能重用降人,所以才能冒至大之險。但是當日遼軍由遂城取安國經過冀縣永年展開於清豐及觀城(以上均用今日地名以便查考)深入敵境七百裏,後方的重鎮如任邱保定河間滄州卻都沒有攻下,看樣子只有先聲奪人(preemptive)的姿態,沒有與北宋作生死鬥的決心。況且指揮作戰的蕭撻凜又陣亡,則和議已是求之不得了。

所以澶淵之盟是一種地緣政治(geopolitics)的產物,表示著兩種帶競爭性的體制在地域上一度保持到力量的平衡。也只有在這重地緣政治的影響之下,我們今日旅行於沈陽長春與哈爾濱,仍感覺得幾百千年歷史的陰影,仍不時出現於我們的腳跟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