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類歷史上的戰爭(第5/26頁)

然而,這個封建制度並不整齊劃一;它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的形式大不相同,難以分門別類,執行的效率也非常低下。到15世紀,效率已經低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當時,歐洲內有分崩離析之憂,外有強敵窺伺之患,幾乎處於永久性的戰爭狀態,封建貴族的軍隊根本無法掌控局面。曾嘗試過給禍患最大的地區的貴族以更大的獨立,或付酬金給參加打仗的騎士,但這些措施不僅沒有達到提高軍隊作戰效力的初衷,反而使問題進一步加劇。擁有封地的貴族不肯應召率兵勤王,而是構築高墻深壘,組建私家軍隊,擅自出去打仗——有時是對國王作戰。國王如果有錢,會招募雇傭軍來補充封建貴族派來的軍隊。到了15世紀中期,歐洲的國王和大土地領主都深受雇傭軍之害。原來招他們來打仗,答應付他們錢,但後來錢用光了,於是他們就在當地為害一方,無惡不作。拿不到錢的雇傭軍成了一大禍害,有時老百姓對他們就像對馬紮爾人、撒拉森人、斯堪的納維亞人這些入侵者一樣害怕,就是這些入侵者造成了歐洲到處興兵備戰、堡壘林立。

統治者左右為難:若是招募更多的雇傭軍來恢復秩序,就要冒出現更多流寇的風險(法國人叫他們“écorcheurs”,意思是焦土者);若是對無法無天的亂象放任自流,就意味著耕種土地的農民難逃遭到強奸和搶劫的命運。最後,受害最深的法國國王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查理七世認識到,焦土者“雖不願意承認,但實際上已經成為武士中為人不齒之徒,然而,他們還是希望有朝一日得到國王或高等貴族的承認,”於是,“1445—1446年間,他不是像有人所說的開始建立常備軍,而是從大量的士兵中”擇優錄取。被選中的雇傭兵組成編制一致的連隊,並得到正式承認,成為為國王打仗的仆人。他們的職能還包括消滅除他們以外的其他雇傭兵。

查理七世的發明稱為“連隊編制”(compagnies d’ ordonnance),由步兵組成;步兵的社會地位低於封建騎兵,打仗時在氣勢上就先落了下風。別人對他們也不看好,因為人們普遍懷疑他們在戰場上能否抵擋得住騎兵。其實有些步兵,特別是沒有君主的瑞士人,已經表明他們只用長矛大刀就能打敗騎兵;當簡便有效的手槍在16世紀初得到普及後,如軍事歷史學家邁克爾·霍華德所說,倫理的問題即通過技術得到了徹底的解決。那以後,騎兵雖然仍堅持要社會承認其古老的社會地位,但他們在步兵手下連連受挫,在戰場上變得日益無足輕重。與此同時,由於火藥對作為封建騎兵首領的貴族所據要塞的打擊,騎士的社會地位也每況愈下。查理七世之後的查理八世首先有效地使用了機動大炮這一新型武器,它強大的打擊能力使封建貴族再也無法倚仗堅固的堡壘來蔑視王室的權威。這一過程始於15世紀90年代,到了17世紀初,那些貴族的後代被國王賜封為陸軍上校就已經引以為榮。

上校是“團”的領導,下屬幾個“連”;經驗證明,“連”這個單位太小,在戰場上不能獨當一面,社會地位高的人也不屑當連級指揮官,除非是皇家禁衛連。大多數歐洲國家軍隊中的團級上校指揮的是自家的軍隊,和進入18世紀很久後仍然與新興的皇家軍隊共存的雇傭軍的首領一樣。皇家從國庫給擁有自家軍隊的團長撥出一筆一次性的款項,由他們隨意用這筆錢來給士兵發餉或買制服,團還經常靠出售上尉和中尉這些下屬軍官的職位來增加收入;直到1871年,英國軍隊中還流行“買”軍銜的做法。

封建時代晚期和宗教戰爭期間,雇傭軍只要錢一用光,通常就解散各奔前程(除非像在意大利的幾個城邦所發生的那樣,被雇的人控制了政府)。新生的團卻很快形成了與雇傭軍截然不同的一個特點:它們成為皇家——後來是國家——的永久性機制,通常在省級城市建立固定的司令部,從周圍地區招募兵員,軍官則來自彼此關系密切的幾個貴族家族組成的小圈子。1792年,克勞塞維茨年方11歲就參了軍,他加入的普魯士第34步兵團就是這樣的一個團。它創立於1720年,駐紮在離柏林40英裏處勃蘭登堡的新魯平鎮;上校是皇族的一位親王,軍官來自普魯士小貴族;士兵則募自社會上最窮苦的人,沒有服役期限。士兵都帶著家眷,再加上他們在過去的戰鬥中負傷致殘的戰友,占了鎮上人口的一大半。

100年後,這樣的營鎮遍布全歐洲,有的鎮裏駐紮著好幾個團。那些部隊中最壞的就像安娜·卡列尼娜的情人渥倫斯基所屬的團。在托爾斯泰筆下,那是花花公子的俱樂部,軍官既懶惰渙散又趾高氣揚,關心自己的坐騎甚於關心士兵。但是,它們中間最好的成了“國家的學校”,鼓勵軍人培養自制力和強健的體魄,並教他們熟練掌握讀、寫和算術。克勞塞維茨所屬的團是這種最好的部隊的先驅。團長建起了團屬學校,教育年輕軍官,教士兵學習讀寫,還教他們的妻子紡紗和織造花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