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孔子以前及其同時之宗教的哲學的思想(第3/6頁)

夏,吳伐越。……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吳乎?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左傳》卷二十六頁十四)

就此所引觀之,史趙、裨灶、梓慎、申須、萇弘、史墨,皆即天然現象,及其他“天之道”以預測人事。其所用之術,有顯然為“天文”者,有似雜“歷譜”、“五行”者。要之所謂“天文”、“歷譜”、“五行”,皆注意於所謂“天人之際”,以為“天道”人事,互相影響。以後所謂陰陽五行家,皆即此推衍,於中古哲學史中,有甚大勢力。

三 【天】

於百神之外,又有天、帝。《尚書·湯誓》雲: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致天之罰。(《尚書》卷四,《四部叢刊》本,頁一)

在不足一百五十字之演說辭中,言天至於三次。《詩·商頌》雲:

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古帝命武湯。……方命厥後,……受命不殆,……殷受命鹹宜。……(《玄鳥》,《詩》卷二十,《四部叢刊》本,頁十二至十三)

在不滿百字之頌辭中,而言天、帝,及受命至於五次。《國語》雲:

虢公夢在廟,有神人面白毛虎爪執鉞立於西阿。公懼而走。神曰:“無走。帝命曰:‘使晉襲於爾門。’”公拜稽首,覺,使史嚚占之。對曰:“如君之言,則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晉語二》,《國語》卷八頁五至六)

《詩》、《書》、《左傳》、《國語》中,言天、帝之處甚多,多指有人格的上帝。茲不能具引。據史嚚之言,則天與神之關系,可以概見。大約上帝為至高無上之權威,亦設官任職。諸神地位權力,次於上帝,而服從之。此正中國一般平民之宗教的信仰,蓋在古而已然者也。

在中國文字中,所謂天有五義:曰物質之天,即與地相對之天。曰主宰之天,即所謂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帝。曰運命之天,乃指人生中吾人所無奈何者,如孟子所謂“若夫成功則天也”之天是也。曰自然之天,乃指自然之運行,如《荀子·天論篇》所說之天是也。曰義理之天,乃謂宇宙之最高原理,如《中庸》所說“天命之為性”之天是也。《詩》、《書》、《左傳》、《國語》中所謂之天,除指物質之天外,似皆指主宰之天。《論語》中孔子所說之天,亦皆主宰之天也。

四 【一部分人較開明之思想】

但至春秋時,有一部分較開明之士,漸不信鬼神及所謂天道。如《左傳·莊公三十二年》,史嚚雲:

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左傳》卷三頁二十一)

昭公十八年,子產雲:

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左傳》卷二十四頁一)

定公元年,士彌牟曰:

薛征於人,宋征於鬼,宋罪大矣。(《左傳》卷二十七頁一至二)

此雖未否認所謂天道及鬼神之存在,然對之已取“敬而遠之”之態度矣。

此外則即在甚早之時,亦已有試以陰陽之說,解釋宇宙間現象者。《國語·幽王三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父曰:

周將亡矣。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陽失而在陰,川源必塞。(《周語上》,《國語》卷一頁十一)

《左傳·僖公十六年》,“六鹢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曰:

是陰陽之事,非吉兇所出也。吉兇由人。……(《左傳》卷六頁一)

《國語·越王勾踐三年》,(魯哀公元年)範蠡曰:

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驕,勞而不矜其功。夫聖人隨時以行,是謂守時。天時不作,弗為人客。人事不起,弗為之始。……惟地能包萬物以為一,其事不失。生萬物,容畜禽獸。然後受其名而兼其利。美惡皆成以養其生。時不至,不可強生。事不究,不可強成。……必有以知天地之恒制,乃可以有天地之成利。……因陰陽之恒,順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強而不剛。……天因人,聖人因天。人自生之,天地形之,聖人因而成之。(《越語下》,《國語》卷二十一頁一至三)

以陰陽解釋宇宙現象,雖仍不免籠統混沌之譏,然比之以天帝鬼神解釋者,則較善矣。範蠡所說之天,為自然之天,其言頗似《老子》,恐即《老》學之先河也。

五 【人之發現】

至於社會中之種種制度,人初亦以為系天帝所制作,《書》曰:

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敘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臯陶謨》,《尚書》卷二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