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墨子及前期墨家(第6/9頁)

天下之大患,在於人之不相愛,故以兼愛之說救之。兼愛之道,不惟於他人有利,且於行兼愛之道者亦有利;不惟“利他”,亦且“利自”。此純就功利方面證兼愛之必要。此墨家兼愛之說所以與儒家之主張仁不同也。

天下之大利,在於人之兼愛;天下之大害,在於人之互爭;故吾人應非攻。《非攻中》雲:

今師徒唯毋興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為者也。春則廢民耕稼樹藝,秋則廢民獲斂;今唯毋廢一時,則百姓饑寒凍餒而死者,不可勝數。今嘗計軍出,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撥劫,往而靡獘腑冷不反者,不可勝數。又與矛戟,戈劍,乘車,其往則碎折靡獘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牛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塗道之修遠,糧食輟絕而不繼,百姓死者,不可勝數也。與其居處之不安,食飯之不時,饑飽之不節,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喪師多不可勝數,喪師盡不可勝計,則是鬼神之喪其主後,亦不可勝數。國家發政奪民之用,廢民之利,若此甚眾,然而何為為之?曰:“我貪伐勝之名,及得之利,故為之。”子墨子言曰:“計其所自勝,無所可用也;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者之多。”……飾攻戰者言曰:“南則荊吳之王,北則齊晉之君,始封於天下之時,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數百裏也;人徒之眾,未至有數十萬人也。以攻戰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數千裏也;人徒之眾,至有數百萬人。故當攻戰而不可非也。”子墨子言曰:“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譬若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今有醫於此,和合其祝藥之於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故孝子不以養其親,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國於天下,尚者以耳之所聞,近者以目之所見,以攻戰亡者,不可勝數。……”(《墨子》卷五頁二至五)

邊沁以為道德及法律之目的,在於求“最大多數之最大幸福”;墨子亦然。墨子非攻,孟子亦曰:“善戰者服上刑。”但墨子之非攻,因其不利。孟子之反對戰爭,則因其不義。觀孟子與宋辯論之言可見矣。(《告子》下,《孟子》卷十二頁四至六)宋欲見秦楚之王,說構兵之“不利”,而使之“罷之”。孟子則主張以仁義說秦楚之王。宋不必即一墨者,但此點實亦孟子與墨子所以不同也。

七 【宗教的制裁】

墨子雖以為兼愛之道乃惟一救世之法,而卻未以為人本能相愛。《所染篇》雲:

子墨子見染絲者而嘆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所入者變,其色亦變;五入而已則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墨子》卷一頁八)

墨子以人性為素絲,其善惡全在“所染”。吾人固應以兼愛之道染人,使交相利而不交相害;然普通人民,所見甚近,不易使其皆有見於兼愛之利,“交別”之害。故墨子注重種種制裁[1],以使人交相愛。

墨子注重宗教的制裁,以為有上帝在上,賞兼愛者而罰交別者。《天志上》雲:

故天子者,天下之窮貴也,天下之窮富也。故欲富且貴者,當天意而不可不順。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然則是誰順天意而得賞者?誰反天意而得罰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此順天意而得賞者;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然則禹、湯、文、武,其得賞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兼而愛之;我所利,兼而利之;愛人者,此為博焉;利人者此為厚焉。’故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業萬世,子孫傳稱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稱之,謂之聖王。”然則桀、紂、幽、厲,其得罰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詬天,中詬鬼,下賊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別而惡之;我所利,交而賊之;惡人者此為博也;賤人者此為厚也。”故使不得終其壽,不歿其世,至今毀之,謂之暴王。”然則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內,粒食之民莫不芻牛羊,豢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祭祀於上帝鬼神。天有邑人,何用弗愛也?且吾言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殺不辜者誰也?則人也。予人不祥者誰也?則天也。若以天為不愛天下之百姓,則何故以人與人相殺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也。(《墨子》卷七頁三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