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戰國時之“百家之學”(第4/12頁)

又雲:

孔子適楚。楚狂接輿遊其門,曰:“鳳兮鳳兮,何如德之衰也。來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天下有道,聖人成焉。天下無道,聖人生焉。方今之時,僅免刑焉。福輕乎羽,莫之知載。禍重乎地,莫之知避。已乎已乎,臨人以德。殆乎殆乎,畫地而趨。迷陽迷陽,無傷吾行。吾行卻曲,無傷吾足。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莊子》卷二頁二十七至二十九)

凡此皆“貴己”“重生”之義也。

此可見在老、莊書中,楊朱緒余之論,依然存在;然此非老、莊最高之義也。蓋楊朱所說,多吾人不自傷其生之道。然處此世界中,吾人即不自傷其生,而他人他物,常有來傷我者。吾人固須不自傷,亦須應付他人他物之傷我。楊朱在此方面之辦法,似只有一避字訣。如“隱者”之“避世”,是其例也。然人事萬變無窮,害盡有不能避者。老子之學,乃發現宇宙間事物變化之通則,知之者能應用之,則可希望“沒身不殆”。《莊子》之《人間世》,亦研究在人世中,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然此等方法,皆不能保吾人以萬全。蓋人事萬變無窮,其中不可見之因素太多故也。於是老學乃為打穿後壁之言曰: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十三章,《老子》上篇頁十一)

此真大徹大悟之言。莊學繼此而講,“齊死生,同人我”。不以害為害,於是害乃真不能傷。由此言之,則老子之學,蓋就楊朱之學更進一層;莊子之學,則更進二層也。

二 【陳仲子】

陳仲子,亦當時特立獨行之士也。孟子曰:

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祿萬鐘。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避兄離母,處於於陵。(《滕文公》下,《孟子》卷六頁十五至十六)

荀子曰:

忍情性,綦溪利跂,(王先謙雲:“猶言極深離企”)苟以分異人為高。不足以合大眾,明大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陳仲、史也。(《非十二子篇》,《荀子》卷三頁十三)

《戰國策》趙威後問齊使者曰:

於陵仲子尚存乎?是其為人也,上不臣於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諸侯,此率民而出於無用者,何為至今不殺乎?(《齊策》,《戰國策》四,《四部叢刊》本,頁六五)

陳仲子棄富貴而居於陵,“身織屨,妻辟”,以兄之祿及室“為不義”。吾人雖不知其何以以之為不義,要必“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且名聞諸侯,為當時統治階級所深惡,必亦一時名人也。

三 【許行、陳相】

許行、陳相為《漢書·藝文志》所謂農家者流。孟子曰:

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遠方之人,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文公與之處,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陳良之徒陳相,與其弟辛,負耒耜而自宋之滕,曰:“聞君行聖人之政,是亦聖人也。願為聖人氓。”陳相見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也。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今也滕有倉廩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也。惡得賢!”……從許子之道,則市價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價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價相若;五谷多寡同,則價相若;屨大小同,則價相若。(《滕文公》上,《孟子》卷五頁八至十五)

《漢書·藝文志》謂農家者流,“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悖上下之序”。此派學者對政治社會,均有極新理想制度,雖其言不多傳,然據孟子所述,亦可見其大概矣。

【注】錢穆先生以為許行即墨子之再傳弟子許犯,農家出於墨家。(見所著《墨子》第三章)

四 【告子及其他人性論者】

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孟子“道性善”。於是人性與道德之關系,成為當時一問題。當時與孟子辯論此問題,而與孟子持不同意見者,以告子為最顯。《孟子》雲: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杯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杯棬。”(《告子》上,《孟子》卷十一頁一)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告子》上,《孟子》卷十一頁一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