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墨經》及後期墨家

一 【戰國時墨家之情形】

《韓非子·顯學篇》曰:

自墨子之死也,有相裏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韓非子》卷十九,《四部叢刊》本,頁七)

《莊子·天下篇》曰:

相裏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獲,已齒,鄧陵子之屬,俱誦《墨經》,而倍譎不同,相謂別墨。以堅白同異之辯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辭相應。以巨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至今不決。(《莊子》卷十,《四部叢刊》本,頁二十九)

此戰國時墨家之情形也。此時有《墨經》。《墨經》之作,亦辯者之學之反動。蓋辯者所持之論,皆與吾人之常識違反。儒墨之學,皆注重實用,對於宇宙之見解,多根據常識。見辯者之“然不然,可不可”,皆以為“怪說觭辭”而競起駁之。然辯者立論,皆有名理的根據,故駁之者之立論,亦須根據名理。所以墨家有《墨經》,儒家有《荀子》之《正名篇》,皆擁護常識,駁辯者之說。儒墨不同,而對於反辯者則立於同一觀點。蓋儒墨乃從感覺之觀點以解釋宇宙;而辯者則從理智之觀點以解釋宇宙也。

在另一方面,儒墨俱受辯者之影響,故於發揮其自己學說之時,立論亦均較前精確;壁壘均較前森嚴。試以本章所論《墨子》六篇與《墨子》中之他篇比,以《荀子》與《論語》、《孟子》比,便可見矣。

《墨經》之成就,比《荀子·正名篇》為高;蓋原來墨家本較儒家重辯。墨子雲:“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猶以卵投石也。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不可毀也。”(《貴義篇》,《墨子》卷十二,孫詒讓《墨子間詁》,涵芬樓影印本,頁七)又雲:“言無務為多而務為智,無務為文而務為察。”(《修身篇》,《墨子》卷一頁四至五)言有三表,皆“務為智”,“務為察”也。又《墨子·貴義篇》謂:“子墨子南遊使衛,關中載書甚多。”(《墨子》卷十二頁四)《耕柱篇》雲: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術(同述)而已。”子墨子曰:“不然。……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誅(即述之誤)之;今之善者則作之。欲善之益多也。”(《墨子》卷十一頁二十二至二十三)

《莊子·天下篇》亦謂“墨子好學而博,不異,不與先王同。”即《墨經》亦可見墨子後之墨者之“好學而博”也。

汪中《墨子序》謂:“《經上》至《小取》六篇,當時謂之《墨經》。莊周稱相裏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獲、已齒、鄧陵子之屬,以堅白同異之辯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辭相應者也。”(《述學》)此說別無證據,但《大取》、《小取》二篇,亦為戰國時作品,其內容與《經》及《經說》大致相同。茲亦以之附於《墨經》中。

晉人魯勝,稱《經》上下,《經說》上下,為“墨辯”。胡適之先生因之,稱《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為“墨辯”;又以作“墨辯”者為“別墨”。按《墨經》中雖亦有“堅白同異之辯”,“觭偶不仵之辭”,然其主要目的,在於闡明墨學,反對辯者。“墨辯”之名,魯勝以前無有也。墨家各派,“倍譎不同”,“相謂別墨”,即互相指為非墨學正統,非自謂“別墨”也。然皆“以巨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則紛亂之中,仍有統一存焉。蓋墨者之鐵的組織,尚未崩潰也。

二 【《墨經》中之功利主義】

功利主義為墨子哲學之根本,但墨子雖注重利,而未言何以須重利。《墨經》則更進一步,與功利主義以心理的根據。《經上》雲:

利,所得而喜也。(《墨子》卷十頁五)《經說》雲:“得是而喜,則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墨子》卷十頁二十)

害,所得而惡也。(《墨子》卷十頁五)《經說》雲:“得是而惡,則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墨子》卷十頁二十)

吾人之所喜者為利,吾人之所惡者為害。趨利避害,乃人性之自然,故功利主義,為吾人行為之正當標準也。邊沁雲:

“天然”使人類為二種最上威權所統治;此二威權,即是快樂與苦痛。只此二威權,能指出人應做什麽,決定人將做什麽。功利哲學,即承認人類服從此二威權之事實,而以之為哲學之基礎。此哲學之目的,在以理性法律,維持幸福。(邊沁《道德立法原理導言》“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一頁)

《墨經》正是如此主張。邊沁所謂快樂苦痛,《墨經》謂之利害,即可以致快樂苦痛者也。邊沁所謂理性,《墨經》謂之智。欲是盲目的必須智之指導,方可趨將來之利而避將來之害。《經說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