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南北朝之玄學(上)(第6/8頁)

此誠可為“天地不仁”之例矣。天然之變化及人之活動,皆是機械的。神或人之自由,目的等,皆不能存。誠一極端的決定論也。《列子·楊朱篇》放情肆志之人生觀,似以此等惟物論機械論為根據,觀下文可見。

五 【《楊朱篇》中放情肆志之人生觀】

依《楊朱篇》之意見,人生甚短;且其中有大部分,嚴格的說,不是人生。《楊朱篇》曰:

百年壽之大齊;得百年者,千無一焉。設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幾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晝覺之所遺,又幾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憂懼,又幾居其半矣。量十數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慮者,亦亡一時之中爾。(《列子》卷七頁一)

生前既為暫時,死後亦歸斷滅。《楊朱篇》曰:

萬物所異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則有賢愚貴賤,是所異也;死則有臭腐消滅,是所同也。雖然,賢愚貴賤,非所能也;臭腐消滅,亦非所能也。故生非所生,死非所死,賢非所賢,愚非所愚,貴非所貴,賤非所賤。然而萬物齊生齊死,齊賢齊愚,齊貴齊賤。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聖亦死,兇愚亦死。生則堯舜,死則腐骨;生則桀紂,死則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異?且趣當生,奚遑死後!(《列子》卷七頁一至二)

“且趣當生,奚遑死後”;即《楊朱篇》人生哲學之全部。人生之中,只有快樂享受為有價值,而人生之目的及意義亦即在此。欲益滿足,則人生益為可樂。

《楊朱篇》曰:

晏平仲問養生於管夷吾。管夷吾曰:“肆之而已,勿壅勿閼。”晏平仲曰:“其目奈何?”夷吾曰:“恣耳之所欲聽,恣目之所欲視,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體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夫耳之所欲聞者音聲,而不得聽,謂之閼聰。目之所欲見者美色,而不得視,謂之閼明。鼻之所欲向者椒蘭,而不得嗅,謂之閼顫。口之所欲道者是非,而不得言,謂之閼智。體之所欲安者美厚,而不得從,謂之閼適。意之所欲為者放逸,而不得行,謂之閼性。凡此諸閼,廢虐之主。去此廢虐之主,熙熙然以俟死,一日,一月,一年,十年,吾所謂養。拘此廢虐之主,錄而不舍,戚戚然以至久生,百年,千年,萬年,非吾所謂養。”(《列子》卷七頁二)

《楊朱篇》所認為求幸福之道如此。求滿足諸欲,有一困難,即諸欲常相沖突。一切欲皆得滿足,乃此世界中不可能之事。故求滿足諸欲,第一須先選擇一切欲中,究竟何欲,應須滿足。以上《楊朱篇》所說,似無選擇,而其實已有。依上所說,則吾人只應求肥甘,而不求常久健康。肥甘固吾人之所欲,而常久健康亦吾人之所欲也。依上所說,吾人只應任情放言,而不顧社會之毀譽。任情放言固吾人之所欲,而社會之贊譽亦吾人之所欲也。《楊朱篇》所選擇而所視為應行滿足者,蓋皆目下即能滿足之欲,甚容易滿足之欲;至於須俟甚長時間,經過繁難預備,方能滿足者,則一概不顧。《楊朱篇》甚重肉體快樂;其所以如此,或者即由在一切快樂中,肉體快樂最易得到。選取最近快樂,正所以避免苦痛。

希臘施勒尼學派之哲學家謂:所謂公直、尊貴、恥辱等,俱非天然本然而有,乃系法律習慣所定。而法律習慣,依提奧多拉斯(Theodorus)說,乃因愚人之同意而存在。(見狄奧澤尼《著名哲學家傳記》Diogenes Laertius:The Lives and Opinions of Eminent Philosophers英譯本九十一頁)法律習慣,亦或有用;然所謂有用,乃對將來的利而言,非目下所可享受者。若不計將來,只顧目下,則各種法律及諸制度,誠只足“閼”諸欲而已。《楊朱篇》似亦反對法律制度,彼雲:

人之生也,奚為哉?奚樂哉?為美厚爾,為聲色爾。而美厚復不可常厭足,聲色不可常玩聞。乃復為刑賞之所禁勸,名法之所進退。遑遑爾競一時之虛譽,規死後之余榮。偊偊爾慎耳目之觀聽,惜身意之是非。徒失當年之至樂,不能自肆於一時。重囚累梏,何以異哉?太古之人,知生之暫來,知死之暫往。故從心而動,不違自然所好。當身之娛,非所去也,故不為名所勸。從性而遊,不逆萬物所好。死後之名,非所取也,故不為刑所及。名譽先後,年命多少,非所量也。(《列子》卷七頁一)

又雲:

伯夷非亡欲,矜清之郵,以放餓死。展季非亡情,矜貞之郵,以放寡宗。清貞之誤善若此。(《列子》卷七頁二)

所謂“善”,當即是目前之快樂矣。

美名固亦吾人之所欲,此亦楊朱所不必否認。故《楊朱篇》雲:

鬻子曰:“去名者無憂。”老子曰:“名者實之賓。”而悠悠者趨名不已。名固不可去,名固不可賓邪?今有名則尊榮,亡名則卑辱。尊榮則逸樂,卑辱則憂苦。憂苦,犯性者也;逸樂,順性者也;斯實之所系矣。名胡可去?名胡可賓?但惡夫守名而累實;守名而累實,將恤危亡之不救,豈徒逸樂憂苦之間哉?(《列子》卷七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