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雜家(與張可為君合作)(第4/13頁)

以下分三點來說明《天下篇》之道術統一說:

第一,《天下篇》所謂道術,是無所不包的“真理”。《天下篇》說:

“古之所謂道術者,果惡乎在?”曰:“無乎不在!”曰:“神何由降?明何由出?”“聖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於一。”

所謂“無乎不在”者,《天下篇》說:

不離於宗,謂之天人;不離於精,謂之神人;不離於真,謂之至人;以天為宗,以德為本,以道為門,兆於變化,謂之聖人;以仁為恩,以義為理,以禮為行,以樂為和,薫然慈仁,謂之君子。以法為分,以名為表,以參為驗,以稽為決,其數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常,以衣食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為意,皆有以養,民之理也。

其中天人,神人,至人,都得道術之體,故能“不離於宗”,“不離於精”,“不離於真”。聖人得道術之用故“以德為本,以道為門,兆於變化”。君子者,得於道術之末跡,故崇仁義,行禮樂,已不能算得道術之全。至於百官百姓,則更“日用而不知”矣。得道術體用之總全者,即《天下篇》所謂“古之人其備乎”。因為他“備”,故能“配神明,醇天地,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這叫做“內聖外王之道”,又叫做“明於本數,系於末度”。本數即是宇宙萬事萬物之總原理,末度即是禮樂法制;對於這各方面所有的真理,即《天下篇》所謂道術。

第二,《天下篇》以為道術,“古之人”能全有之。所謂“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者是。這種道術,“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其大者精者,即是其關於本數者;其小者粗者,即是其關於末度者。以後之人,雖不能見道術之全體,然道術之“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此所謂數即本數,此所謂度即末度。關於其末度,《天下篇》說:

其在於《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明之。……《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

關於其本數,《天下篇》說:

“其數散於天下而設於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天下大亂,聖賢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以其有為不可復加矣”,“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猶百家眾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天下篇》語)

但是比不得古之聖王,都是“不該不遍”的“一曲之士”。這些一曲之士,各得一察,“往而不返”,從其所得之一曲,“以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往而不返,必不合矣”。所謂“往”的意思,就是推衍上去,各家各得道術之一部分,把這一部分執著起來,推衍下去,他們即不會再合了。古人之大純,後人再也不得見了。

百家之學無一非不遍不該之論,古人所有道術之全,已散於百家,百家各得一偏,故猶耳目口鼻,時有所用,而不能相通。所以“內聖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發”。如墨子之“反天下之心”,慎到之“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固已不對,即老聃莊周,也只是真人類似所謂“至人”等,也只能“澹然獨與神明居”,“獨與天地精神往來,不敖倪於萬物”,而不能“醇天地,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行聖人之事。他們只有“內聖”,而沒有“外王”。

第三,《莊子·天下篇》對於各家方術之看法,與《莊子·齊物論》等篇有相同之點。《莊子·齊物論》有“齊是非”之主張,《齊物論》說:

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道是宇宙萬物之總原理,小成則道隱;道術是對於這個原理的知識,知識若成了“家”,則道術也隱。儒墨有執,各以其自己之所是,非其所非,“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如環無端。在此道術之全中,若執其一曲,則必相非,故《齊物論》主張兩行之說:

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所謂兩行,即不廢是非而超過之。對於各家之是非,以“不一”一之,以“不齊”齊之,《天下篇》雖沒有這一種的齊法,但對於道術的統一,只說道術原來是統一,至於既分之後,各家不能相通,亦只好聽其自爾。《天下篇》既不想定一定的標準,以統一各家,亦不想折衷各家,以恢復道術之統一。既有各家,即任其自爾。這是道家的態度。

(三)韓非子“言談者必歸於法”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