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浩然之氣章解(第2/4頁)

我們從孟子本章開頭講起。公孫醜問孟子:“不動心有道乎?”孟子曰:“有。”此下忽接論養勇。從北宮黝養勇,說到孟施舍養勇,又說到曾子的大勇。歸結說:“孟施舍之守氣,又不如曾子之守約也。”於本章氣孚於此初見。此所謂氣的意義,以前人也未講清楚。照我們的講法,此所謂氣,是我們所謂“士氣”之氣,例如我們說:“前線士氣極旺”,又如《左傳》說:“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都是說這種氣。這種氣可以說是“一股勁”。有這種氣者,可以說是“憋一股勁”。這股勁在軍隊打仗,或個人打架中最可看見。所以孟子舉養勇為例。勇士養勇,是養這股氣,這股勁。有了這股氣,這股勁,則可以“躬冒矢石”,而無所畏懼。無所畏懼,即不動心也。勇士們的不動心,全靠有這種氣,這股勁。保持著這種氣,這股勁,即所謂“守氣”。北宮黝、孟施舍都是以守氣得不動心。孟子說:“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賢,然而孟施舍守約也。”朱子說:北宮黝“以必勝為主”,孟施舍“以無懼為主”,“黝務敵人,舍專守己”。所以孟施舍為守約。此話固然不錯。但從另一點看,亦可見孟施舍高於北宮黝。因為“守氣”於勝時易,於敗時難。小說上描寫勝兵,常用“無不以一當十”等語,描寫敗兵,常用“望風而逃”等語。勝兵敗兵,事實上確是如此。孟施舍“視不勝猶勝也”。“舍豈能為必勝哉,能無懼而已矣。”孟施舍於不勝的情形下,仍能守氣,不使之餒。以視北宮黝之豎眉橫目,只可勝不可敗者,自然是高一層,進一步了。不過此二人之不動心,從守氣得來,則是一樣。

孟子此下又說到曾子的大勇。《左傳》說:“師直為壯,曲為老。”壯者,其氣壯也。老者,其氣衰也。我們亦常說:“理直氣壯。”北宮黝、孟施舍之養勇,注意在氣壯。曾子等養勇,則注意在理直。“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正是“理直氣壯”的態度。理直則氣不期壯而且壯,所以與孟施舍比較起來,曾子更為守約。曾子以此方法養勇而得不動心。其得不動心的方法,可以說是“守義”。

孟子此下又說到告子的不動心。孟子說:“告子曰: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可。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可。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朱子《集注》以為“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十六字為告子的話。其余皆孟子之言,而“持其志,無暴其氣”,且為孟子得不動心的方法,然持其志無暴其氣上,有“故曰”二字,此曰是誰曰呢?孟子本章下文說:“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當然是孟子自引其以前所說底話。但此只曰:“故曰”,而未曰:“我故曰”,則此“故曰”或是承上文“告子曰”而來,如此則“持其志無暴其氣”,似亦是孟子引告子的話。單就文法上看,這不過是一假設。但再就文義上看,有兩點可與此假設以證實。

第一,如“持其志無暴其氣”為孟子,得不動心的方法,則不但與下文所說“配義與道”的方法重復,且此二方法亦大不相合告子得不動心的方法為強制其心,使之不動。朱子《集注》說:告子的不動心,是“冥然無覺,悍然不顧”,是矣。然若專就“不得於言”等十六字說,似尚不能見其強制之跡。如“持其志無暴其氣”,為告子的話,則告子得不動心的方法,為“持志”。持字,將把持強制之意,盡行表出。朱子《語錄》雲:問:伊川論持其志,曰:“只這個也是私。然學者不恁地不得。”先生曰:“此亦似涉於人為。”然程子之意,恐人走作,故又救之曰:“學者不恁地不得。”(《語類》卷五十二)“持志”是一種把持強制的工夫。所以是“自私”,是“涉於人為”。說孟子以這種工夫,得不動心,朱子伊川似亦覺有未安,但因滯於文義,故又只得說:“學者不恁地不得。”

第二,《孟子》原文此段下,是公孫醜問:“敢問夫子惡乎長?”此一問亦可證明:上文所謂“持志”,是告子的話。如照《集注》,則孟子已將全副本領說完,公孫醜又何必再問?惟上文所說,都是別人的得不動心的方法,所以公孫醜有此問,而孟子亦答:“我知言,吾善養我浩然之氣。”此下方是孟子自述所以不動心的正文。

由此諸方面看,我們可以斷定,此段俱為孟子述告子得不動心的方法的話。“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持其志,無暴其氣”,為孟子直引告子的話。“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可。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可”,為孟子於敘述告子的話時,所夾入批評之辭。“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及“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是孟子代告子解釋之辭。此段述告子得不動心的方法,其方法為“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