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鳳閣清鳴 第一節(第5/7頁)

趙頊與韓維點點頭,二人心中自然明白,所謂使人人得免費入學,不過是石越在《三代之治》中的空想,也只有桑充國那樣的人物,才會在開封府廣泛實踐。開封府富甲天下,已是非常困難,想要推行全國,那可真是要難於登天了。

石越又拿起一本書,放在上一本書之上,道:“這是縣學。全國有縣千二百有余,日後便加裁並,亦不在少數。若用白水潭式學校教育,每縣便只設五名學官,亦有六千名,而按例,縣學生員,朝廷當供給稟食,以每縣三十人計,又是三萬人要仰賴國家賦稅。因此,若要大興學校,以往日之方法,則難免使朝廷財政雪上加霜。這些人,待之薄,則下有怨言;待之厚,則朝廷不足;然育人為治世之急務,朝廷亦不可因噎廢食。”

趙頊點頭道:“本朝學校之法,一直不能貫徹,其根本原因,便在於此。只是學校例不收費,若加變革,只怕群議洶洶……”

慶歷新政提倡大興學校,結果終於不能徹底貫徹實行,縣學以下,時辦時廢,其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國家財政支持不起這巨大的花費——雖然當時僅中央政府歲入,就超過一億一千萬貫,但是支出比之卻更多,財政得不到緩解,分出錢來辦學校,客觀上就不太可能。當時認為官辦學校,本為國家培育人材,而且貧家子弟,以上學為最佳之出路,若要收費,則使下層無進身之望,導致社會分裂,因此在當時人看來,絕無收費之理。這一點趙頊與宋朝的有識之士,早已意識到,但他們吝於歷史之成規,無法放開手腳去想辦法來改變折衷。

石越自然也是明白這一點,才想出這個對策。見趙頊指出問題的症結,便笑道:“陛下勿憂,白水潭學院五年來收費育人,天下早已習慣。各地書院,生員或者出錢米,或者邊讀邊耕作,臣也只見書院如雨後春筍,不見其有衰敗之勢。可見收費未必不可行。若官立縣學,其中每年二成考績優異者,依然由朝廷為其出學費、供食宿;其余八成,則由生員自己出學費,朝廷加恩,免其役使。那麽計其花費,朝廷所出之錢,甚是有限。而這些生員縱有怨恨,也有限得緊,誰讓他成績不好,學問不佳呢?朝廷畢竟不能養無用之人。”

韓維想了想,笑道:“雖然這樣做的確會少了許多的怨言,而且也並非不可行。但眼下也有兩個問題,其一,有免役之權,則其弊必生,或有寄名的,或有賴著不畢業的;其二,便以每個縣學五名先生而計,有沒有這麽多先生,也是個問題;而且各縣情況不一,縣小者,生員不足,縣大者,先生不足。”

石越本來也沒有想到這些,思忖一會,方說道:“持國所說甚是。若是寄名的,實難防範,只有嚴申制度,多派官員巡查,若有違犯者,加以重懲,且凡入縣學者,必經考試,考試由縣令、知縣與縣學學官會同主持,或者可以防範一二;若是賴著不畢業,則不妨定下規條,最多五年,必須結業。縣大縣小的問題,或者可以如此,凡萬戶以上縣,方立縣學。萬戶以下縣,或者就近在附近大縣上學,或者幾縣合立一縣學。”

趙頊將石越的建議想了一下,點頭道:“朕以為可行。”

石越見皇帝認可,便繼續說道:“凡縣學所學科目,除五經、論語、算術、射術、博物、物理為必學科目之外,由各學校自定。務必使學生文武雙全,不可偏廢。”

韓維問道:“射術、博物,或者還可以理解,物理又何必加上,似乎於經國濟世無用;而且偏遠之郡,聞所未聞,亦無師者可教。”

石越笑道:“所謂君子不器,縣學生員,當不求其精,務求其博。先生的問題,並非不能解決,白水潭、嵩陽、應天諸書院,都有物理學之課,何愁無人?”

趙頊知道“物理”本是石學中的重要科目,石越為自己的學術主張張目,也是人之常情,便只是微微一笑,卻不反對。他正要重要此人,於小節處自然不妨縱容。

石越見韓維不再反對,又將一本書放上,說道:“縣學之上,便是書院、學院。各州皆立學院,除四京之學院外,只許生員在本州學院入學,各軍、監,皆不立學院,只命其就近入學。凡各縣學畢業生員,可升入學院,亦可由考試進入學院就讀。各官立學院,成績優異者前一百名,且不得超過學院生員總數之二成,由朝廷供給學費,免其食宿;凡學院,皆依白水潭學院之制,分一、二、三年級及研究院。研究院之設立,須有司批核,裁定生員,學費全免,其二分之一優秀者,可供給食宿。禮部可三年一次,裁定各書院等級,賜給院貢生名額,使其優異者,可得直接參加禮部試;此外,凡是書院畢業,便可直接參加各路之取解試;願為武官者,由兵部試,合格者,待官制改定後,可授從九品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