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湖廣初熟 第二節(第4/6頁)

趙頊默然良久,嘆道:“聞夏主年不過十五,未知賢愚。而遼主真英傑也,昨日軍報,聞他超擢一小校於營中,授三千精騎,突入上京,斬敵三百,耀武而去。遼主亦已親率大軍北上。”

“陛下可知小校何名?遼主以何人留守?”

“以蕭惟信守南京,蕭素留守中京。小校之名,卻不得而知。”

“此悍將也,不可不知其名。當責令司馬夢求打探真切。”石越實在大吃一驚,從中京至上京有數百裏,孤軍深入而能全身而退,必是行動迅疾如風而膽色過人方能辦到。

“遼主行事用人,皆可稱英主。盟約之事,實費思量。文彥博曾上策道,可遣使致遼主言:昔有盟約,無須再訂,以免示天下以隙。若要再定,則兩國之君當親約於宋遼邊境,遼主必不能來,此議自罷;或者,竟許其盟約,然互市須增加為戰馬五萬匹,民馬十萬匹。”

“遼國正在內戰,絕無可能互市十五萬匹馬,更何況還有戰馬。這亦是拒絕盟約之意。以臣之見,此時不必自絕於耶律浚,他日若要尋一借口,並不太難。臣以為,與其如此咄咄逼人,不如一口答應遼主,雙方可重締盟約,約為兄弟之國,然而兩國必須開放邊境,許可官民全面通商,並約定關稅。如此大宋之商品,可以直達遼國內地,而遼國所產之馬、牛、羊等物,亦必然源源不斷運來大宋。如此定約,若耶律浚拒絕,則天下皆知是遼國無誠意,而非我大宋無誠意;若其同意,則運來大宋之馬匹,自也不會短少。異日他不斷絕此商約,則遼國情弊,必然全落入我大宋掌握之中,其民衣我大宋之衣,用我大宋之物,以其之馬,裝備我大宋之兵,長此以往,遼國必為我大宋之附庸;若其斷此商約,則內得罪於本國百姓,外則失信於天下。大宋從中獲利之民眾,亦必然支持朝廷用兵懲罰,如此天下形勢,盡利於我,豈不勝於斷然拒絕?”

趙頊從未聽說這種用通商的方法來影響一國的策略,不由將信將疑,道:“此計甚奇。然我大宋之情弊,不亦盡然落入遼人之手?”

“若如此說,亦無甚錯。然則敢問陛下,是大宋的商人多,還是遼國的商人多?再則當年耶律德光曾經攻破開封,真宗時遼軍亦曾至澶州,河北道路,於遼國有何秘密可言?倒是燕雲淪陷已久,遼國道路,我大宋惟一二使者曾至,再不知其虛實。若如此說來,臣以為還是我大宋得利多,遼人得利少。天下事,興一利,必有一弊,惟其利害相權,孰輕孰重而已。”

趙頊聽石越說起當年耶律德光之事,又提及澶州之盟,不由苦笑,自嘲道:“大河以北,遼國的確是輕車熟路。”

“陛下,宋遼之間,實無甚了不起的秘密可言。蘇軾的詩詞在嶽州寫就,汴京與中京幾乎同時傳唱,遼國在大宋,焉能無細作?倒是大宋細作潛入遼國不易。故通商之利,於大宋而言,遠勝於弊。臣以為遼主眼下,亦是兩難。耶律洪基在位多年,百姓困苦,而耶律浚方一即位,便逢國中大亂。他既要安撫百姓,又要大舉用兵,國內用兵,如何去就糧於敵?若與大宋通商,結好盟約,他眼下之利,一則無後顧之憂,二則可使百姓稍得紆緩,減少民怨。但他若能料及長遠,則必知此事於遼國,實是一個巨大的陷阱,總有一日,要逼得他自毀盟約。耶律浚是否答應,還在兩可之間。”石越知道遼國與宋朝全面通商,除非宋朝大量購買他們的牛馬羊以及藥材之類,而且嚴格控制貴族對於奢侈品的購買,否則遼宋之間的貿易逆差,必然越來越大,遼國主動毀約,幾乎是百分之百的事情。因為當時而言,遼國既便想轉變成依附性經濟,宋朝也未必有足夠的對外購買欲望來配合,所以貿易逆差的結果,只能是遼國財政的惡化。當然,也未必沒有理想上的可能性,比如遼人養綿羊、學會剪羊毛,而大宋的紡織業則以羊毛為主;同時大宋百姓生活水平上漲,大量購買遼國的牲畜,以滿足對肉食的需要等等……但目前來看,石越對此基本不抱任何希望。石越畢竟沒有同時身配宋遼兩國相印。

但在趙頊而言,這位大宋朝的最高統治者,雖然這一兩年來對於海外貿易表示了一個支持的態度,並且也享受了相當的好處。但是總的來說,一種思維慣性之下,他對於貿易能給國家帶來的利益,卻也沒有很深刻的認識,因此也實在談不上什麽熱情可言。特別是以往與遼、夏、大理的互市,對於大宋來說,與其說是為了賺取利潤,倒不如說是為了安撫四夷,換取邊境的安寧。象石越這種極富侵略性的主動通商策略,若非是迫於軍事、政治上的壓力,兼之對於遼國的馬匹還有一點興趣,趙頊幾乎不會認為有值得他思考的價值。但此時他卻不得不循著石越的思維考慮下去,以權衡其中的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