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國之不寧 第一節(第4/6頁)

衛慕氏幫李清輕輕的系上白色披風,柔聲道:“無論什麽事情,都會解決的。”

“是啊,無論什麽事情,都會解決的。”李清輕輕重復了一句,忽然一笑,將衛慕氏摟入懷中,道:“給我備馬,我要去看看宋朝那個武狀元。”

文煥是被單獨囚禁在隸屬於翊衛司的一間小院子裏,地點十分隱秘,西夏人派出了二三十名士兵專門看守他。

李清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次見文煥了。曾經意氣風發的武狀元削瘦了許多,下頷的胡子淩亂的生長著,臉上也多了幾分滄桑之色。在短短兩三個月的時間裏,文煥變得成熟起來。李清十分清楚地知道文煥經歷過什麽,西夏人曾經用戰馬拖著他跑了十幾裏地,也曾經六七天不給他任何水和食物,當然,也曾經讓他享受過美女佳肴……但是無論如何,這個表面上看起來甚至讓人感覺到有點輕佻的武狀元,卻始終沒有屈服,雖然他也不曾自殺。

當西夏人招待他美女佳肴時,文煥當仁不讓的享受者,對說客們的喋喋不休充耳不聞;在西夏人失去耐心,用酷刑與饑渴來威逼之時,文煥雖然幾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但是卻始終不肯背叛大宋。

但是既便如此,李清也知道,還是有許多的西夏人看不起他,因為他們認為文煥沒有勇氣自殺。正如許多西夏人也同樣看不起自己一樣。而文煥所要承受的壓力要遠大於當年的自己,因為他是武狀元!深受皇恩的武狀元,在許多人看來,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生存的立場的!

如果他能絕食自殺,也許會贏來更多的尊重。

但是文煥畢竟是個年輕人,他的理想還沒有開始。

也許他還指望能活著回到大宋。

許多人是這樣的嘲笑這個只欠一死的武狀元,但是李清對文煥,卻有一種奇妙的感情。他不認為期望活著回到故土,是一件多麽見不得人的事情。雖然李清也知道,既便文煥回去,面臨的,也將是遍布天下的懷疑的目光。

“李郎君。”文煥的臉上,竟然泛出了一絲笑容:“你氣色不是太好。”“李郎君”是一些西夏人對李清的稱呼。

李清隨意找了張凳子坐在文煥對面,淡淡問道:“可還習慣?”

文煥譏諷的望了李清一眼,話中帶刺地說道:“我不似你,習慣不了。”

“是啊,你不似我。”李清定定望了文煥一會,突然嘆了口氣,舉起手來,拍了拍手。兩個親兵立即端上一壺好酒、幾盤小菜。李清指指酒菜,說道:“今日與君同飲。”

文煥心裏一怔,以為是自己死期將至,當下端起酒壺,斟了一杯,一口喝了,又斟了一杯,卻不管李清,又是一口喝幹,笑道:“這酒不錯,可惜有酒無友,好酒也沒個味道。”

李清知道文煥心裏甚是鄙薄自己,他早已習慣,也不介意,自己給自己斟了酒,也是一口喝掉,只覺得明明一壺史十三從汴京私帶過來的烈酒,入得口中,卻竟是一點味道也沒有,倒似白開水一般。他一口氣連喝數杯,方悠悠說道:“我知道狀元郎看不起我,但狀元郎可知道我是何人?!”

文煥冷笑道:“你不過是背祖忘宗的漢賊罷了。”

李清卻不去理他,自顧自的說道:“你可知道大宋嘉佑二年麟州之戰?我本是宋朝府州守軍一軍中小校,當年沒藏訛龐大舉出兵,擊敗郭恩,我便在此役中為夏人所擒。嘉佑三年夏人出兵攻吐蕃青唐城,雖然大敗而歸,但是我卻因立下功勛,受到惠宗賞識。從此跟隨惠宗左右,屢次與吐蕃、宋朝作戰,頗立功勛,封為將軍,妻以貴人之女。惠宗駕崩前,將我送至太子帳中——也就是當今夏主的帳中,托以護衛之重……自我入夏至今,已有整整二十年,我的長子,也有十二歲了!”

“好好的漢人,做了二十年的賊,又有何值得誇耀的!”文煥毫不客氣的嘲諷道。

“你又知道什麽?”李清淡漠的掃了文煥一眼,道:“你可知焦用是誰?”

文煥聽到這個名字,似覺耳熟,一時卻想不起來是誰,再看李清神態,不覺狐疑,當下默然不語,只是看著李清。

李清淡淡笑了笑,仿佛知道文煥必然不知,繼續說道:“焦用本是狄武襄公舊部——我亦曾與你說過他——便是因為他觸犯軍法,韓琦欲誅殺之,狄武襄公親為求情,說焦用是好男兒,韓琦卻道:東華門外狀元唱出者才是好男兒。竟誅殺焦用。當年我在宋朝,與焦用之族侄同居一營,此事是我親耳聽聞得來,當真讓人寒心。”

這件事情,文煥本也聽說過——不說在宋朝的耳聞,就是當初李清勸降他,也的確曾經提及此事,不料李清於此事耿耿於懷,還另有一層原因,至此時方知——文煥雖一時記不起焦用之名,但此時卻也明白李清所說並非謊言,只是說道:“往者不可追,今日之大宋,有石學士建忠烈祠,早已不同以往。”